第663章 這麼好的條件,你還在猶豫什麼?(1/2)
第663章這麼好的條件,你還在猶豫什麼?
「公事?」中野祐里愣了愣,「什麼公事?」
曹志強立刻正色道:「中野小姐,有鑑於之前你在舞台上的優秀表現,我代表愛音事務所,鄭重邀請您的加入,成為我們事務所的簽約藝人。」
聽到這番話後,中野祐里一臉懵逼:「哎?愛音事務所?邀請我加入?」
曹志強鄭重的點點頭:「就是如此。」
看見中野祐里還是一臉懵逼的樣子,曹志強連忙道:「是這樣,可能你沒聽說過愛音事務所,這很正常,畢竟這個事務所剛建立不久。
這樣吧,我先給你介紹一下這個事務所吧。」
略微一頓,曹志強繼續解釋道:「其實這個愛音事務所,一開始是我跟中森明菜,對了,中森明菜你認識吧?」
「當然認識。」中野祐里點點頭,「明菜醬嘛,我班上很多的男同學都是她的歌迷。」
曹志強笑了笑:「知道她就好。
是這樣,愛音事務所,是中森明菜小姐建立的,法人跟社長都是她,至於我,則是往裡面投了一筆錢,占了一點股份。
目前為止,愛音事務所只有兩個簽約藝人,就是我跟中森明菜。
不過稍後一會兒的話,就會有更多藝人會加入。
目前正在洽談合作的藝人,有吉永小百合、三浦友和、小泉今日子,這三人已經初步同意加入我們愛音事務所,如果你能加入,那就是我們事務所的第六名簽約藝人。」
「啊?」中野祐里愣了愣,「吉永小百合也要加入?」
「那當然。」曹志強點了點頭。
「這怎麼可能?」中野祐里笑著搖搖頭,「吉永小百合可是大前輩,而且她好像有自己的事務所,怎麼會加入你們那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事務所?」
曹志強笑了笑:「我就知道你不信,不過這當然是有原因的,主要原因,就是我們的事務所雖然規模小,但條件太好了。」
略微一頓後,曹志強就開始介紹起愛音事務所的簽約條件,資源優勢,以及跟日本目前主流娛樂公司的簽約情況。
首先,就是簽約條件。
目前在日本的藝人收入呢,基本有兩種模式,分別是步合制跟給料制。
步合制,可以理解為分成制,或者叫計件工資制,也就是有活兒干就有收入,沒活兒干就沒收入。
一般來講,日本藝人事務所的步合制呢,指定的分成比例相當苛刻,普遍是七三分成,也就是娛樂公司拿三成,藝人拿一成,還有很多是九一制,也就是公司拿九成,藝人拿一成。
至於五五分成的,至少目前是沒有的,這得九十年代才會出現,而且得大牌明星才行。
比如三浦友和,他目前所屬的經紀公司呢,跟他老婆山口百惠所屬的經紀公司是一家,都是堀製作事務所,也就是後來鼎鼎大名的HORIPRO公司。
當初三浦友和呢,是以樂隊歌手的身份,加入了這家公司的樂隊部,後來才在事務所的推薦下,去當了演員,在有了名氣後,才主要以演員的身份工作。
而三浦友和跟他所屬的事務所呢,就是實行的這種步合制,也就是分成制。
也因為這樣,在三浦友和當初名氣小的時候,經常沒活兒可接,簡直是一貧如洗,甚至餓過肚子,直到後來當了演員,有了一定名氣之後,情況才逐漸好轉,但也算不上多有錢。
尤其現在山口百惠已經隱退,而且還懷了孕,全家都要靠三浦友和一個人撐,壓力就更大了。
相對分成模式的步合制,給料制就很簡單了,就是固定工資制度。
也就是說,不管你接了多少活兒,名氣多麼大,你都是每個月拿固定工資。
這一點,其實跟國內以及香江的情況都一樣,等於說演員就是拿固定工資的職員,只是這種職員的工作就是演戲而已。
比起有活兒才有錢的分成模式,其實給料制更受歡迎,因為這個制度更穩定,而且收入也不算少。
只不過,這種固定工資的制度,是要論資排輩的,也就是走年功序列制。
一般來講,在公司的資歷越老,名氣越大,拿的固定工資就越多。
像大島茂的扮演者宇津井健,他就是拿的給料制,而且這個收入還很高。
要不是每個月都能拿到高額收入,宇津井健也撐不起自己老婆每個月的天價治療費。
步合制也好,給料制也罷,目前日本的娛樂公司,也就是所謂的經紀事務所,一般都是實行一種制度,很少會兩種制度並行的,因為那種情況太吃虧。
可愛音事務所不一樣,這家事務所給藝人的條件,就是兩種制度並行疊加。
所謂並行疊加,就是在日本極其罕見的固定工資加分成模式。
具體來講,就是藝人簽約愛音事務所後,每個月給固定的基本工資之外,這個藝人如果接了工作的話,還會有一個額外的分成,且分成比例高達五比五,也就是五五分成。
這種情況可以理解為基本工資加獎金。
基本工資是每個月固定發的,且每年都會根據你的工齡漲工資。
而在固定工資之外,你如果接了電視電影或者GG,還可以得到一筆分成模式的獎金。
這樣一來,藝人拿到的收入就是大頭,娛樂公司拿到的反而是小頭。
畢竟娛樂公司跟藝人的分成比例是五比五,而在這個基礎上,娛樂公司還要每個月給一個固定工資,這麼一算,自然是藝人拿的更多。
比如說三浦友和吧,他如果加入愛音事務所,目前開出的條件,是每月固定工資200萬日元,這個收入是你啥也不干也有這個錢。
除此之外,三浦友和接拍的GG、電視、電影等工作,會跟事務所進行五五分成。
當然,一般來說,加入公司後,你必須服從公司的規定,去接拍公司讓你拍的電影電視或者GG,不能無辜推辭。
要是不聽命令,理由又不充分,那就要扣錢甚至雪藏。
不過如果三浦友和加入愛音事務所,這個強制性的條件就沒有了,什麼都可以商量著來。
等於說,愛音事務所的簽約條件呢,給的錢更多,約束力更弱,藝人加入這裡的話,要比加入其他娛樂公司更自由,拿錢更多。
但只是這樣還不夠,這就要牽扯到事務所的第二個優勢,資源優勢。
前面提過,日本娛樂圈,尤其是日劇呢,九十年代爆發過一陣後,就成了一潭死水,根本原因不是沒有好劇本,而是在於好的演員青黃不接。
之所以好演員青黃不接,其實本質上還是日本演員被壓榨的太狠,要麼就是九一分成的步合制,要麼就是餓不死的給料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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