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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2章 爭啥啊,有啥好爭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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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那時候,不,都不用等到那時候了,現在這個時候,米國就已經不耐煩了,要等著殺狗吃肉了。

所以像日本這樣的國家,其實很悲哀,別看現在小日子過的不錯,可早晚拉清單,早晚被人宰了吃。

說的更形象點,現在這個國家,就是一個被人圈養的豬。

沒肥的時候,主人不餓的時候還好,可一旦主人餓了,豬也肥了,就該殺豬吃肉了。

這樣的國家,你真覺得很好嗎?」

「你這都什麼觀點?」旁邊一直不說話的徐春忍不住道,「太危言聳聽了。」

「是啊。」安平也跟著嚴肅道,「曹社長,樂觀自信是好事,盲目自信就是自大了。」

曹志強看看安平,再看看同樣一臉嚴肅的徐春,動了動嘴,剛想繼續辯論。

可很快,他就索然無趣的聳了聳肩。

也是,跟他們辯論這些有個毛用,就算贏了又怎樣。

更何況還未必能贏,畢竟現在可不是2023年那個向老大發起衝擊的自信年代,而是1983年的自卑年代。

很少有人能有前後眼,不親自經歷過國家的強盛,自然也就沒有那種傲氣跟底氣。

在這個時期,你要說自己國家如何強,潛力如何大,那是要被鄙視跟嘲笑的,說西方強,西方牛,這才是普遍正確。

國家跟民族的脊樑,早就被打斷很久了,現在大多數國人還沒直起腰,習慣性的崇洋媚外。

就連安平跟徐春這兩個特殊部門的專業人士,也只是感到心情沉重,是一種弱國掙扎的哀兵之勢,並沒有那種以打壓小欺負人的大國心態。

所以,爭啥啊,有啥好爭的。

道不同不相為謀,對這倆人,只需要利用好他們就夠了。

想到這裡,曹志強笑了笑:「好了,不說這些了,不過你倆得注意點了,別整天露出這麼沉重的憂國憂民的表情。

記住咯,你倆是普通大學生,是我的秘書,是來出國見識的。

所以,開心點,哪怕咋咋呼呼也行,就是不要一臉沉重。

你們搞的這麼憂國憂民,誰看到都會懷疑。

就如我之前所說,多表現的像個喜歡追求時尚跟新奇的年輕人那樣,活潑一點,崇洋媚外一點,這樣才不會被人懷疑,懂了麼?」

安平跟徐春對視一眼,一起點點頭。

緊接著,安平跟徐春的臉色都變了,不再是原先的緊皺眉頭抿著嘴的憂國憂民之相,而是變的眉飛色舞,好像看什麼都稀奇,看什麼都興奮的樣子。

「對咯!」曹志強打了個響指,笑呵呵道,「這才像話!這才符合時代特色嘛。」

說完,看到佐田雅志他們拿著甜筒冰激凌走過來後,曹志強主動站起來:「他們回來了,走,我們繼續逛吃逛吃,務必要讓他們盡好地主之誼。」

接下來,曹志強等人繼續跟佐田兄妹逛街遊玩。

而得到了曹志強的囑咐後,安平跟徐春倆人也不再表情沉重,反而都表現的雀躍活潑,似乎對周圍的一切都感到新鮮好奇,還不斷拉著佐田玲子跟佐田繁理問東問西。

反倒是曹志強,並沒有參與其中,而是跟佐田雅志湊在一起,邊逛邊聊。

曹志強對那些所謂先進電器跟時髦衣服都沒興趣,他更感興趣的是各種磁帶唱片。

卡帶跟黑膠唱片這些也就罷了,最吸引曹志強的,其實是cd唱片。

一問佐田雅志才知道,原來cd唱片跟cd播放機,早在去年就已經在日本商業化,也就是推出市場了。

只不過,因為現在的cd機太貴,cd也太貴,所以此時的cd一般都是古典音樂那種經久不衰的。

像流行音樂,此時的主流還是卡帶跟黑膠唱片。

其中,卡帶是更大眾化的音樂介質,黑膠唱片則稍微高檔一點,一般是小資以上才玩,但總起來說,黑膠唱片也不算稀奇。

另外,日本此時的卡帶價格也很高。

以佐田雅志為例,他此時發行一張單曲卡帶,一盤卡帶的價格在3500日元左右,按照此時日元對RMB120比1的匯率來算,也就是大概29元RMB一盤,是國內一盤磁帶價格的五倍多近六倍了。

空白磁帶便宜一些,但也要1500日元,也就是折合5元一盤。

換言之,如果按照市場價算,佐田雅志發行一盤3500日元的單曲磁帶,拋開1500日元的磁帶價格,還剩2000日元的溢價收入。

看似在日本賣一盤流行歌的磁帶售價很高,但等著分的機構同樣不少。

根據佐田雅志的說法,目前日本唱片業已經很健全,尤其是分成比例,基本都很固定了。

佐田雅志是因為近期成為大熱歌手,才能有2000日元的溢價,一般歌手都是1000日元的溢價,也就是一盤磁帶賣2500日元才是普遍。

通常來說,歌手能拿到售價的百分零點五,只有大熱歌手,比如中森明菜,佐田雅志這種,才能達到百分之一甚至以上。

好比如今的佐田雅志,他現在就能拿到售價的百分之一,也就是3500日元里嗎,他能拿到35日元。

然而,作詞家跟作曲家,拿到的更多,分別都能拿到售價的百分之二,也就是70日元。

如果作詞作曲是一個人,那就合併在一起,也就是能拿到140日元。

哪怕你作詞作曲加演唱一條龍,也只能拿到售價的百分之五,還是稅前。

比如一盤3500日元的磁帶,如果詞曲作者跟演唱者都是一個人,那他就可以拿到175日元,折合RMB不過45元!

從這個角度講,在日本當歌手,跟在大陸當歌手,拿到的錢其實相差不大。

當然,這是曹志強個人的情況。

畢竟他在大陸有自己的唱片公司,發行唱片是自己說了算,當然可以給自己搞高額分成。

要是換成其他普通大陸歌手,此時在大陸發行一盤磁帶絕對拿不到分成模式。

原因很簡單,大陸此時的唱片發行模式不是分成制,而是聘任制,也就是唱片公司找歌手唱歌,然後歌手發行多少張唱片,利潤跟歌手沒關係,最多成績好了,給歌手多發點獎金。

你唱的歌,在國內發行超過百萬張磁帶,唱片公司能給你一萬塊錢獎勵,就已經很良心了。

比如後來的李靈玉,她在八十年代中期錄了一張專輯,賣出去八百萬張,可也只拿到了四萬元獎金。

因此,要是大陸其他歌手來日本,也能大火的話,那確實更賺錢。

但對曹志強來講,要是按照日本這個分成模式,他就算成為佐田雅志這樣的大熱歌手,真正能分到的錢也不多。

除非,還是像在大陸那樣,他在日本有一家屬於自己的唱片發行公司,發行唱片能自己說了算。

不過很可惜,這個想法也就是想想。

因為日本看似很西方,其實排外思想很嚴重,尤其他是一個中國人。

除非他娶個日本老婆,然後用日本老婆的名義在這開唱片公司。

又或者,找個特別靠譜的日本合伙人,以合資公司的名義在日本開公司,且社長得是日本人。

不管怎麼樣,一個外國人,想在日本這裡最大限度的賺錢,非常麻煩。

除非他是美國人。

可問題就在於,他不是啊!

也不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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