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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3章 我就想找人一起好好喝一杯(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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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你是個外國人啊。」中森明菜搖搖頭,「你在這裡不熟悉,一個人回去怎麼行?跟你一起的佐田前輩呢?他怎麼不跟你一起回去?」

曹志強笑了笑:「雅志君還要留下來編曲,說不定要做通宵,恐怕沒法跟我一起回去了,至於不熟悉這邊的路,這不是什麼問題。」

略微一頓後,曹志強繼續道:「放心吧,我會打個計程車回去,直接就到我住的小區下車,一般錯不了的。

實在不行,我也可以打電話。

不管是華納會社的電話,還是派出所的電話,或者大使館的電話,我都記得很清楚,沒什麼問題的。

更何況,你們這裡的治安很好,我根本就不擔心。」

「這樣啊。」中森明菜點點頭。

突然,中森明菜一拍手:

「啊,我想起來了,一直忙到現在,你還沒吃晚飯吧?

要不然,我請你吃飯?」

「你請我吃飯?」曹志強驚訝道。

「是啊。」中森明菜笑了笑,「怎麼,不行麼?」

「也不是不行。」曹志強一皺眉,「可是,為什麼啊?」

「當然是肚子餓了啊。」中森明菜輕輕一笑,順手捋了捋被風吹亂的耳邊發梢。

「我不是這個意思。」曹志強看了看滿臉笑容的中森明菜,「我的意思是,你幹嘛非要找我吃飯?」

「因為……我很怕一個人吃飯。」中森明菜笑了笑,「現在回去,一個人沒意思,不如找你一起吃飯,順便可以喝喝酒,聊聊天。」

「喝酒?」曹志強皺了皺眉,「你夠年齡了?你們這喝酒,好像必須是二十歲之後才行吧?」

「嘿嘿。」中森明菜吐了吐舌頭,「只要不出去喝,在家偷偷喝一點,沒事兒的。」

說到這,中森明菜主動拉起曹志強的手:「走吧,去我家,我家就在附近,很近!

我家裡有酒,我們一起喝一杯吧,好好慶祝一下!」

「喝酒慶祝?」曹志強被中森明菜拉著邊走邊道,「中森小姐,你找我喝酒?這不合適吧?」

「有什麼不合適的!」中森明菜大咧咧的道。

「今天又累又開心,我特想找人一起好好喝一杯。

可今日子說今天有約,不能陪我喝酒,我自己一個人好無聊。

想來想去,不如就找你算了。

雖然認識你時間不長,但我絕對絕對相信你,你絕對絕對是個可靠的人。

呀,別說了,總之你陪我一起,我們一起喝個痛快,好好的放鬆一下!」

曹志強皺了皺眉,不過自己的一隻手一直被中森明菜拉著,加上這還是大街上,也不好強行擺脫。

當然,這不是主要原因,主要是曹志強現在也有點想喝酒了。

但如果現在回去的話,他肯定不能喝酒的。

不說這裡的年齡限制,就說家裡的徐春跟安平,就不可能讓他喝酒。

所以,半推半就的,曹志強就跟著中森明菜一起走了。

「你家有什麼酒啊?」曹志強突然問。

「清酒,啤酒,都有。」中森明菜道。

「那還不錯。」曹志強點點頭。

「哦?看來你也喜歡喝酒?」中森明菜笑著問。

「那是。」曹志強一撇嘴,「我們那裡沒有二十歲前不能喝酒的規矩,我十六歲就喝酒了。」

「哈哈哈,那可真不錯。」中森明菜笑了笑,「那你喜歡喝什麼酒?」

「啤酒。」曹志強道,「我就喜歡喝啤酒。」

「啊,那就沒問題了。」中森明菜笑道,「我家裡有很多,足夠我們喝了。」

說到這,中森明菜放開了曹志強的手,而曹志強笑了笑,並沒有跑開,而是繼續跟她並肩走。

反倒是中森明菜,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來,不敢直接看曹志強。

路過一家便利店的時候,中森明天突然提議進去買點吃的,說家裡的食材不夠多了。

對此,曹志強並沒有意見,反正他是客人,買單的又不是他。

中森明菜進便利店買了一些食材跟零食後,就重新跟曹志強走了出去。

果然,步行了沒十分鐘,他們就到了中森明菜租住的公寓樓。

曹志強初步算了算,從這裡到華納先鋒的總部大樓,總共不到兩公里,還是很近的。

當然了,中森明菜現在好歹也算是個歌星了,還出了幾首大熱歌曲,所以收入還是挺不錯的,至少在附近租一間公寓是綽綽有餘。

很快,倆人就來到了中森明菜的家。

中森明菜的家,是一棟沒有電梯的公寓樓,總共六樓,她家在三樓。

雖然要爬點樓,不過三樓也不算累。

而且中森明菜的家,面積不算小,是一個兩室一廳,面積有七十多平。

別看七十多平不算大,但這是實際使用面積,沒有公攤,要是算上後世的公攤,那得九十多平了。

最關鍵的是,這裡可是東京市中心!

能在這裡單獨住上這種兩室一廳的房子,那財力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想到就問,曹志強很快就問起中森明菜的收入。

中森明菜倒是也不忌諱,直接跟曹志強說了她的情況。

原來,中森明菜目前的收入,是工資加提成的模式。

也就是平時每個月有固定工資拿,但如果唱片賣的特別好,或者在GG、電影、電視等方面做的好,還會有獎金性質的提成。

具體提成如何,這個得看藝人具體的表現。

目前的中森明菜雖然還不像後來那麼紅的發紫,但收入也是不低的。

她目前一個月最少也有五十萬日元的收入,比一般剛進公司的上班族要強的太多。

一般剛進會社的日本上班族,一個月也就十萬日元,中森明菜的收入,是普通上班族的五倍!

要是換算一下RMB的話,按照當前116比1的匯率算,三十萬日元一個月,那就是四千三百多元RMB,在這個時代來講,已經很高了。

畢竟這時候的日本房價也低,哪怕是東京市中心的房子,也才一百多萬日元一平。

曹志強記得,前世的中森明菜,曾經花了八千萬日元給她的男朋友買房子。

其他先不說,就說八千萬能買一套房這件事,本身就說明東京的房價不高。

要知道,那個時候的RMB還沒大幅度貶值,而中日匯率當時是120比1,當時換成RMB,也就六十六萬RMB而已。

六十六萬RMB,在東京市中心買套八十多平的房子,得笑死了好吧。

這要是到了九十年代泡沫巔峰,同樣的房子,起碼得一千四百萬日元一平,足足漲了十倍多。

不過這個房產泡沫一旦戳破,跌的也是真慘,但再慘,也不會跌出1983年的價格。

總之,在八十年代的日本當知名藝人,收入是真的高。

難怪中森明菜能在十八歲的年齡,就在東京市中心租這種單獨的公寓。

這是真有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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