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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提前推出的「廣而告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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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廣而告之」!

有了這個想法後,曹志強就找到央視總編室的主任陳漢原,把他關於「廣而告之」的想法說了出來。

基本內核非常的積極向上,也就是拍攝一些非盈利的,公益性的GG,歌頌道德風尚,配合政府宣傳,倡導大家講文明,懂禮貌,尊重科學,愛黨愛國。

內容可以多種多樣,可以是諷刺,可以是歌頌,可以是短片,可以是歌曲,可以關注當前熱點,也可以回憶往昔崢嶸歲月,反正怎麼積極怎麼來。

時長嘛,不用多,不超過一首歌的時間就可以了。

別說,這個想法一提出來,陳漢原立刻就有了興趣。

然後曹志強順勢推出他的第一個MTV型公益GG——《紅旗飄飄》!

這個MTV的拍攝也很簡單。

就是主要拍攝一下三人國旗班升國旗的情況,再拍攝一些人民群眾在升國旗的時候,自發站在旁邊觀看升國旗,且熱淚盈眶的情況,還要拍攝一些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

除此之外,當然還要有曹志強本人穿著中山裝,在國旗下、在長城上、在工人前面,在農民前面,在小學生前面,表情或肅穆,或忘我的獨自演唱的樣子。

把這些片段剪輯匯合起來,再配合《紅旗飄飄》的背景音樂,就是一個很出色的MTV了。

把這個想法一說,陳漢原非常動容,很快就找到相關領導過來。

相關領導一聽這個項目的理念,再一聽曹志強之前已經錄好的《紅旗飄飄》這首歌,瞬間就淚花灑落,直接拍板就這麼定了。

就這樣,廣而告之欄目組正式立項。

這其中,曹志強本人成了節目組的顧問,華夏音像公司則是這個欄目的獨家贊助商。

換言之,廣而告之的欄目組經費,央視一分不給,全都是靠欄目組自籌。

目前來說,是全靠華夏音像公司這一家單位支持,今後可以酌情向其他單位招標拉贊助。

央視也不是啥都不出。

央視出人出設備,還出節目時段。

但相關的製作費用,比如耗材啊,伙食費啊,職工補貼跟差旅費啊等等,都得華夏音像公司來支撐。

其實這很良心了,因為這些費用其實不算太高。

而央視此時也是不得不如此,實在是此時國內正在搞革新,央視也在革新範圍內,簡單來說就是新節目可以搞,但資金沒有。

當然了,如果搞好了,也不是不能找其他部門要資金。

比如團中央等部門,也不是不能打秋風的。

所以說,至少在1983年,央視的日子也不好過啊。

總之,領導過關了後,拍攝自然不成問題。

央視別的沒有,攝製組那是齊全的,甚至是超編的。

沒聽錯,央視此時的攝製組,真的是超編的。

實際上,八十年代初,央視的製作人員跟後勤人員是相當多的,原因麼,懂的都懂。

後來經過了不斷的改革,才被不斷的精簡下去了。

當然,這裡說的是製作跟後勤。

央視的前台主持人之類的,還基本是一個蘿蔔一個坑。

主要原因是央視節目時長就那麼多,節目組就那麼多,而每個節目組能鎮得住場子的主持人也就那麼幾個。

比如趙中翔老師,此時已經是央視一哥了,相對來說,陳奪老師都還要略遜一籌。

自然了,像這種新出的節目,肯定不能讓趙老師這種一哥去主持。

實際上,按照定義,這個《廣而告之》的欄目,根本不需要主持人,需要的是內容本身。

按照曹志強的說法,不需要搞什麼片頭片尾浪費時間,也不需要搞什麼主持人出來講解跟說教。

就直接上片子,直接用內容打動人心,直接讓觀眾自己琢磨其中的內涵。

因為是直接上片子,所以必須要內容集中且精幹,要比小品更精悍,衝擊力要更強,而且一定要有好的背景音樂。

畫面跟音樂相結合,才能在視聽方面達成足夠的衝擊。

嗯,其實曹志強就差說直接搞MTV了。

不管怎麼樣,節目組有了,經費有了,第一個節目的創意計劃,甚至背景音樂都有了,可說是萬事俱備。

拍攝過程很順利,畢竟此時不需要太多複雜的技術鏡頭,就是把一些曹志強說的那些鏡頭拍好,然後再去蕪存菁,剪輯到一起,最多是光影變化注意一下,突出一個從黑暗到黎明。

這樣的一個畫面,配合《紅旗飄飄》的背景音,那就完美了。

與此同時,為了拍好這個正能量的公益GG,節目組在共青團等相關部門的組織下,還專門請了中國交響樂團跟中國交響樂團的合唱團來伴奏。

在交響樂團以及合唱團的伴奏下,在曹志強那獨特嗓音的傾力演唱下,共同譜寫出一曲相當振奮人心的《紅旗飄飄》!

這種配置,可遠比曹志強自己拿著個吉他,在錄音師自彈自唱要強太多了。

甚至是,曹志強還忍不住把這次合唱版給錄了音,徵得交響樂團同意的情況下,重新製作了一版交響樂版,直接做成了黑膠唱片。

換言之,黑膠唱片版的單曲,直接就是交響樂版,不是錄音磁帶版的自彈自唱。

與此同時,交響樂版以後也會在今後的音樂專輯合輯中出現。

值得一提的是,把中國交響樂團伴奏的版本,順便錄製成唱片發行這件事,交響樂團本身原先是不要錢的。

因為這本身是個政治任務,而中國交響樂團此時也不是個盈利性組織。

但是曹志強還是堅持要給交響樂團來參加過配樂的人,包括每一個參加過的人分紅。

具體分紅比例,他還自己寫了個合同,寫明具體的分成比例。

是的,就是他自己寫了個合同,強行拉著交響樂團負責人簽字按手印,還拍了照留念。

按照曹志強自己寫的合同,只要是有他們參與的交響樂版本的《紅旗飄飄》發行,那麼交響樂團就可以獲得該產品發行純利潤的百分之十。

是的,是純利潤的百分之十,不是定價的百分之十,區別可大了去。

這個公司純利潤,是指華夏音像公司發行這首歌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剩下的那部分利潤。

如果發行的唱片是專輯,歌曲不止這一首,那麼就簡單的除以專輯歌曲數目。

總而言之,曹志強不能讓那些人白幹活,市場經濟,多勞多得嘛。

嗯,這是好聽的說法,其實曹志強這麼做的本質,是想拉攏這個交響樂團,以後不但可以合作的更順暢,而且萬一今後要維個權啥的,也人多勢眾不是。

就這樣,經過忙碌而匆忙的準備,央視的這個廣而告之節目,也就是《紅旗飄飄》這個倡導大家熱愛國旗熱愛生活的MTV,不,是公益GG,就在五月三十日星期一的午間新聞之前,第一次正式播出。

沒錯,按照計劃,這個節目是在午間新聞之前播出,播完之後就是午間新聞,就時間段來說,其實已經很不錯了。

播出方面,是每一期節目連續播一周,每周一換。

換言之,到了六一兒童節這天,這個《紅旗飄飄》的節目已經連續播了兩天。

節目效果嘛,那只能說是相當的好。

大家有沒有從節目中感受到愛國情操不知道,至少《紅旗飄飄》這首歌,已經被廣大觀眾記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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