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 我的野心很大,要的東西也很多(2/2)
如果我只是一個作家,就算成為明星作家,最多就是賺錢更多。
然而,如果我這個明星作家,還是一個出版社的老闆,那就不同了。
到時候,我可以自己出版我自己的作品,還可以更改出版界的定價權。
比如說,我可以把版稅分成制度變成正規的稿費支付手段。
其他出版社都不敢,或者說不想玩版稅分成,我敢。
一旦我把版稅分成制度形成正式的稿費支付手段,加上我本人的例子,一定能吸引更多優秀作者加入。
優秀作者多了,優秀作品就多。
優秀作品多了,賣的就多,賺的錢也多。
如果是按照分成制,那麼加盟的作家一旦賺到更多的錢,作為出版社,賺的錢只會更多。
說白了,我這個方式,就是所謂的薄利多銷,合作共贏。
到時候,其他出版社如果不跟我,不跟著推出版稅分成制,那就等著被淘汰吧。」
「有道理。」大領導點點頭。
曹志強繼續道:「其次,飯店經營方面,也是一樣的道理。
我打算跟何叔合作開飯店,不過這不是簡單的開飯店,而是要開一個廚師訓練班。
換言之,何叔不光是飯店的大廚,還是廚藝老師,要在我的飯店裡教很多徒弟。
等徒弟教的差不多,可以出師了,我就再跟這些何叔教出來的徒弟合夥,讓他們以特許經營的模式,出去開連鎖店。
也就是說,我不光是要開一家飯館,而是要開一個廚師培訓學校,培養更多的廚師。
我不但要招募社會上的閒散人員,讓人教會他們如何做飯,讓他們學會一門手藝,還要給他們發牌照,讓他們有一個一展所長的場所,能憑著學到的本事,過上更好的生活。
具體來講,我一邊自己培訓新廚師,一邊在社會上公開招募想要創業的人。
到時候,我經過考察,會選擇一批想要創業,但又沒有技術的人,大家一起合作。
然後呢,合作方自己出資金,來提供開店所需的場地跟桌椅板凳,但飯店的名字跟招牌、必須跟我們一樣,他們的裝修風格,也必須經過我們的驗收,達到風格一致才行。
就是說,合作方只需要提供場地等硬體設施,但軟體方面,也就是廚師支持、菜品支持,GG支持,都由我們來提供。
這種模式,我稱之為加盟店模式。
如此一來,我們培訓的廚師,就可以去這些加盟店工作。
好處在哪兒呢?好處就在於,所有去加盟店的廚師,都是經過我們統一培訓學習的,技術水平差不多,那麼做出來的菜品口味也就相差不大。
所有加盟店跟主店的招牌一樣,裝修差不多,服務質量差不多,飯菜質量也差不多,就能形成一個規模效應,能儘快開闢市場,打響口碑,讓加盟商更快的賺到錢。
與此同時,所有加盟店都要接受統一的監督跟管理,比單個飯店更有保證,不會輕易出現比如用地溝油之類的坑害消費者的現象。
然後,這些加盟店呢,跟我們主飯店實行的是分成模式,他們只需要定期交一部分加盟費就可以了,這個加盟費絕對不高,可以看做是管理費跟支持費。
再就是,加盟店可以使用我們的招牌,購買我們的秘制配方,而不是加盟店,則無法使用我們的照片,享受我們的品牌支持,併購買我們的秘制配方。
不要小看品牌支持。
一旦形成連鎖加盟的形式,所有店面都是一個招牌,那麼我們就可以給飯店打GG,比如在電視或者報紙雜誌上刊登GG。
這樣一來,一旦打了GG,受益的是整個品牌的所有加盟商,客人自然會更多,收益當然也更大。
說的簡單點,這種加盟店的模式,就是統一化,規模化,規範化,公司化!
但要實現這種模式,單純的個體戶是不行的,限制太多,必須走私人公司模式。」
「我懂了!」何雨柱忽然道,「你這就是只出技術不出錢,跟一個個的個體戶合夥做生意,把一個個的個體戶聯合起來,是這樣吧?」
「沒錯!」曹志強笑呵呵的看了看何雨柱,「所以這種模式,又叫做連鎖店模式,就好像鐵索連舟一樣,大家合夥把招牌做大,把生意做大,然後相互扶持,統一管理,這比單個開一個飯店要強多了。」
略微一頓後,曹志強又道:「西方早就有這種模式了,比如他們的麥當勞,肯德基等快餐店,基本都是這種模式。
相信用不了多久,等他們觀望一陣時間,發現我們改革開放的決心堅定不動搖後,那些連鎖洋快餐也會進入我們國內,搶奪我們的市場。
所以,攔是攔不住的,我們必須提前做大自己的品牌,並在洋快餐進來之後,跟洋快餐競爭,並在競爭中學習對方的技術,這樣才能逐步打造出我們自己的連鎖餐飲品牌。
而要做到這些,傳統的國營餐館是不行的,因為那種國營模式的餐館太古板,太不靈活,浪費嚴重,根本鬥不過那些洋品牌的連鎖餐飲品牌。
如果國營餐館能行,現在也不會出現那麼多承包國營餐館的情況了,還不就是傳統國營餐館浪費嚴重麼?」
說到這,曹志強看向何雨柱:「何叔,這方面你最有發言權,畢竟你就是國企食堂的大廚兼食堂主任,這裡面的弊端,我想你肯定比我清楚。」
何雨柱一愣,張了張嘴,剛想說點什麼,卻一時之間不知道該從何說起。
末了,何雨柱只是嘆了口氣:「確實,國營餐廳的話,問題是有點多,單純就浪費、管理跟收入來講,確實不如個體承包的餐館好。」
「這就對了。」曹志強笑著點點頭。
緊接著,曹志強看向大領導:「所以說大領導,我希望您在允許我開辦私人出版社的同時,也讓我能開一家私人性質的餐飲公司,不是個體戶,而是正經的公司。
我想,允許私人開辦公司,上面已經在商討中,只是還沒出台政策。
正好,我願意當第一個開公司的人,願意吃這第一個螃蟹!」
大領導聽到這裡後,微微一笑:「小曹同志,你胃口不小,又要開出版社,又要開什麼連鎖飯店,你要同時干兩個行業,有那個精力嗎?」
「當然有。」曹志強笑呵呵的道,「實不相瞞,我以後的主要精力,會放在出版社上,連鎖餐館麼,我只需要制定好規章制度,然後讓何叔去做就行了。
我跟何叔有過約定,我們決定合夥做生意。
以後呢,何叔主要管餐館那塊兒,他只需要按照我給出的規章制度,教好那邊的徒弟,做好他的菜,管好餐館那邊的事兒就成了。
反正餐飲業其實很簡單,只要菜品好,定價合適,招牌響亮,其實沒那麼複雜,何叔自己就能照顧的來。
當然,我也會詳細挑選其他加盟商的情況,不會找那些不合格的人加盟。
換言之,餐飲業其實不需要投入太多精力,只需要一開始就做好章程,以後他們按照章程去做,我再偶爾檢查一下,不會有什麼大錯。
身為管理者,不可能事必躬親不是?
相反,我有寫文章的才華,所以在以後的日子裡,我會把主要精力投入在出版社上。
具體來講,就是我會出很多暢銷書,持續打響我本人的知名度,然後再藉此賺到大錢。
等我出了名,賺了錢,大家也知道我靠寫書賺了錢,還知道我名下有個出版社,在這個出版社裡呢,可以按照版稅分成給稿費,那麼肯定會有大量的作者來投稿。
我們只需要優中選優,選擇那些寫出優秀作品的作者,跟他們合作,那麼就會越做越大,越來越強。
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倒逼其他出版社,讓他們也不再故步自封,也開始實行版稅分成制度,要不然,他們就留不住優秀作者,出不了好作品。
我之所以要開出版社,就是因為我野心很大。
我不但要出書,我還要出雜誌,甚至出錄音帶、錄像帶等音像製品。
我不光要捧紅一個個的作家,我還要捧紅一個個的歌星。
換言之,我要學西方那樣,提前打造一個國內的文藝娛樂公司,然後做我們自己的原創文章跟原創音樂。
大領導,如今我們內地的音樂,根本擋不住西方跟港台的流行音樂。
這些東西,靠禁止是禁不住的,只能適當的引進來,然後學習他們,超越他們。
小生不才,自認在音樂創作、樂器演奏以及唱歌方面,都有過人之處。
如果讓我來引領國內的流行歌原創潮流,一定能對抗港台的流行音樂,甚至反過來走出國門,去港台地區,還有東瀛米國等地方,去用我們的音樂,賺取他們的外匯。
相信我,大領導,我一定能做到這點,也只有我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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