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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老子的事業剛開張,穩定必須壓倒一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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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大部分的表演節目呢,曹志強並不喜歡,覺得太老套太古板,但這主要是針對那些歌舞類節目,尤其是咿咿呀呀聽不懂的京劇。

像一些雜技雜耍類的節目,他還是挺喜歡的。

比如現在正在舞台上表演的耍猴節目,曹志強就看的津津有味。

可就在這時, 曹志強忽然感覺右胳膊被人拽了一下。

扭頭一看,是跟自己同桌看戲的周懷恩,周社長。

周懷恩社長此時頭戴鴨舌帽,手上拿菸斗,鼻樑上還架著一副金絲眼鏡,一看就是一副文化人的做派。

當然了, 雖然他是社長,但那是對外說的。

實際上呢,他就是個吉祥物, 類似於印度總統。

反倒是曹志強這個副社長兼總經理,才是這家出版社的真正掌舵人。

畢竟承包合同是曹志強以個人的名義,跟紅光機械廠簽署的,理論上跟現在風風火火的承包制沒啥區別。

既然是承包經營,那當然是承包人說了算。

雖然這位周社長是個吉祥物,但要說一點權力都沒有,那也不是。

至少,他如果一門心思使壞,還是能噁心到人的。

有鑑於此,曹志強至少在表面上,對這位社長大人還是很尊敬的,該有的待遇一樣不少,只要別管事兒就行。

嗯,其實就目前來講,出版社確實也沒啥大事兒。

真要算有事兒,那就是之前的打掃及改造辦公大樓的事兒了,但這些粗活累活兒,怎麼能讓社長等六大吉祥物動手?

沒錯, 之前改造並清掃辦公大樓以及院子的工作,都是新人幹的,想周懷恩以及牛大姐等六位上面公派的元老,其實並沒參與。

然而,出力的時候他們不出現,但這種開業典禮,他們卻必然要出現。

好歹就身份來講,六大吉祥物也是出版社員工,開業典禮這麼重大的場合不出現,就抬不合適了,更何況還有免費的好戲以及免費吃喝。

有吃有玩又有拿,不來才是傻子。

當然,也就只是這樣了,出版社的真正權力那是一點都別想要。

吉祥物就要有吉祥物的覺悟。

有鑑於此,加上這次來參加典禮的重要人物有很多,以至於曹志強平時壓根沒空搭理那幾個吉祥物。

可現在這個時候,這位周社長忽然主動拉扯自己, 這就有點意思了。

雖然心裡看不起,可表面上,曹志強還是很尊重對方。

於是乎, 曹志強就笑著低聲對身邊的周懷恩道:「周社長?您有事兒?」

周懷恩拿著菸斗笑眯眯的點點頭:「小曹啊,你這個開業典禮辦的不錯啊。」

曹志強愣了愣,然後只能繼續笑著道:「哪裡哪裡,都是余總編的功勞。」

「謙虛,太謙虛了。」周懷恩笑著搖搖頭,「余德利那小子我知道,以他的能耐,做不到這些。尤其是出版局的陳局長,不是他能請動的,看來,小曹你的背景很深吶。」

曹志強呵呵一笑,就故作高深的沒說話。

他能說啥?難道說,出版局的陳局長要來的事兒,他之前壓根不知道,是後來才知道的?

不過說自己背景深,也不是沒道理。

畢竟自己背後可是有徐大爺跟王大爺這兩尊大佛,就目前的京城來說,的確可以算背景深厚了。

發現對方還在跟自己雲山霧罩的吹,曹志強漸漸有些失去耐心,乾脆道:「這個,周社長,您還是有話直說吧,都不是外人。」

一聽曹志強這麼說,周懷恩笑眯眯的抽了口菸斗,再緩緩的吐了個煙圈,在曹志強的皺眉中,慢悠悠的道:「小曹啊,別緊張,我可沒有跟你奪權的意思,別緊張啊,哈哈哈。」

聽他這麼說,曹志強再次皺了皺眉。

不過曹志強皺眉,不是因為對方說什麼奪權之類的玩笑,而是因為對方在自己跟前抽菸,讓自己很不喜歡。

前身的確是抽菸的,可穿越而來的曹志強很注重個人健康,那是從不抽菸的,也不喜歡別人在自己跟前抽菸。

抽二手菸的危害,他是深惡痛絕的。

只是這個場合,他不好意思發作而已。

至於從不擔心對方奪權,認為對方說那話是開玩笑……原因很簡單,雙方實力相差太懸殊,完全不對等。

要知道,周懷恩這個社長職務,只是個虛職,是董書記為了照顧老人,加上堵外人嘴巴的舉措。

畢竟曹志強的年齡太小,才十九歲,哪怕再才華橫溢,是個著名詩人,但以這個資歷這個年齡,就成為一家出版社的社長,這在全國範圍講,還從沒有過。

而且出版社還是承包經營制,這雖然不是國內第一個這麼做的,但在京城來講,的確是第一個這麼做的。

正因為這樣,董書記才讓周懷恩這個老傢伙當社長,如此一來外界也不會有啥異議。

至於內部如何運作,那就不是外人能管的了。

說白了,董書記這麼搞,其實還是為了曹志強著想,不想讓曹志強受到外界太多攻訐,是一種愛護的表現。

曹志強相信,董書記跟李廠長,應該一早就跟周懷恩提過這裡面的事情,所以周懷恩只要不是腦抽,就不會想跟曹志強奪權,更不會在這個時候。

因為周懷恩要真想搞事情,比如奪權之類,曹志強不用干別的,一個告狀就行了。

只要曹志強跟李廠長告個狀,那麼李廠長隨時可以把周懷恩調走,再換一個人來當吉祥物社長。

畢竟歸根到底,周懷恩的檔案關係還是在紅光機械廠,他還是紅光機械廠的人,當然要聽機械廠的調遣。

反倒是余德利帶來的那六個新人,目前簽署的人事合同,都只是跟紅光出版社簽署的,是一種合同制,類似臨時工。

像這種跟出版社簽署合同的合同工,總廠,也就是紅光機械廠呢,反倒是沒有管理權,畢竟檔案不在他們這裡。

除非那六個招募過來的新人要升編制,比如轉行政編,那就需要重新跟機械廠簽合同,這就會變成機械廠的人了。

聽起來有點複雜,實際上就是很複雜。

國內此時所謂的同工不同酬,往往就是因為同一個工作崗位的員工,因為編制的不同,檔案管轄權的不同,進而導致待遇方面有所差別。

至於曹志強跟機械廠簽署的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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