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 危險的巨人——英子!(2/2)
聽了曹志強的吩咐,楊安全笑了笑:「放心,我這是三輪,肯定不如她的自行車快,她一定能跟上。」
就這樣,三人兩車,一前一後,一起向一個地方駛去。
騎了一路,三人很快就來到了一個叫東門飯莊的飯館跟前。
「就這兒!」曹志強下了三輪,「別看飯館不大,但這裡的魯菜可是一絕,據說裡面的大師傅啊,以前是東興樓的廚師,做的還行。
尤其是那蔥燒海參,油燜大蝦,芙蓉乾貝,醬爆雞丁,都特好吃,味兒特濃,包你滿意。」
英子下了自行車,伸出舌頭舔了舔嘴唇:「是嘛,那感情好,長這麼大,我還沒吃過海參呢。」
說到這,英子眯起眼睛看了一眼曹志強:「讓你破費了,看來這頓不簡單啊。」
「這算什麼。」曹志強笑了笑,「走,進去吃,就點海參,讓你吃個夠。」
一行人停好車子進了飯莊,發現人還不多,但曹志強還是刻意要了個包間。
進了包間後,曹志強就讓英子跟楊安全點菜,可倆人都不敢點。
沒辦法,曹志強只好自己點。
除了曹志強之前說過的蔥燒海參,油燜大蝦,芙蓉乾貝,醬爆雞丁外,他還多要了個九轉肥腸,外加一大盆米飯。
等菜期間,曹志強就是跟英子憶往昔歲月,反正絕口不提正事兒。
根據前身的記憶,這個英子全名叫金秀英,據說還是愛新覺羅的後裔。
甭管是不是真的愛新覺羅後裔了,如今大清都亡了那麼久,愛新覺羅早已經沒人在乎了,或者說,早沒人敢姓這個了。
人家現在姓金,金子的金。
其實前身那個曹志強,對這個金秀英了解的也不多。
只知道對方生父早亡,後來母親改嫁一個高幹,她就跟著母親去了新家。
本來她因為從小就長得比別人高,所以早早就進了工人體育館的少年體校的排球班,從小打排球。
不過好像聽說,她大概十四歲的時候,拿削鉛筆的鉛筆刀,割傷了一個教練,然後就被送去少管所。
在少管所呆了不到一年,因為在裡面打架傷人,繼續多關押了半年。
放出來後,她既沒法正經上學,也沒法去正經工作,畢竟她有前科。
然後呢,好像她家裡人也不待見她。
具體原因不清楚,只知道她從少管所出來後,就再也沒回那個家,而是自己剪短了頭髮,開始在街面上瞎混了起來。
由於她有過少管所的經歷,有身高優勢,下手又恨,那是特別能打架。
尤其是她那一手蝴蝶刀,玩的出神入化。
所以當她被魏大軍收容進來後,很快就成了六人組中戰鬥力僅次於魏大軍的存在。
之所以她跟著魏大軍,只是因為當初她落魄流浪的時候,是魏大軍收留了她,給了她一個容身之處。
不過因為她性格惡劣,不喜歡說話,一言不合就扇人耳光,踹人下檔,還動不動就掏刀子嚇唬人,渾身上下都寫滿了危險二字。
加上她自己又身高馬大,且特別不愛講衛生,一旦靠近,總能聞到她身上有股酸臭味跟劣質菸草味的混合味。
所以明明她那張臉長得還行,而且只是高,不是胖,可實際上呢,她自己把自己給整頹了,六人組裡就沒人把她當女人看的。
當然了,就算別的不提,光她一米九五的身高,這年頭也沒幾個男人喜歡。
沒辦法,能長一米九五的人,此時基本都是俯視大多數男人。
此時大部分身高不如她的男人,基本都很難接受這樣的女人當伴侶。
這畢竟不是後世,那麼開放包容,此時的男性大都比較保守,喜歡的大都是小家碧玉小鳥依人的女人,而不是一個穿平底鞋都比自己高一兩個頭的邋遢女漢子。
現在的她,別看這幅邋遢樣子,整個一頹廢青年的造型,其實剛過十七歲,還沒成年,正是一朵花的年齡。
然而,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淪喪,當然還有生活的折磨,已經把她毀的差不多了。
繼續這麼下去的話,估計即將的被打靶一族,肯定有她的一席之地。
其實魏大軍當年收留她,不是對她本人有啥想法,只是覺得她夠狠,能打,所以是把她當打手培養的。
事實也是這樣。
她加入魏大軍團伙後沒多久,就成了戰鬥力僅次於魏大軍的人。
當然了,曹志強相信,這個僅次於,那是因為她從沒跟魏大軍打過。
要是真打,曹志強覺得吧,那個魏大軍八成是打不過她的。
身高就碾壓了,更別說這妹子特瘋特狠,真肯下死手。
好像在記憶中,有次他們一群人在什剎海溜冰,然後有個叫張小虎的夥伴跟人起了口角,就是她,過去後什麼也不問,二話不說掏出刀子,朝著對方的屁股就是一刀。
當時那情況,不光把對方嚇壞了,自己這邊的人也嚇壞了,包括那個魏大軍。
總之,在那個小團伙中,英子的代名詞就是瘋婆子,一般人都不想惹她,但又不能不帶她耍。
萬一不帶她耍,讓她知道後發起瘋,自己人她一樣會拿刀捅人的。
說白了,她整個就一危險分子!
那麼,曹志強為何要單獨叫她這麼一個危險分子出來呢?
這當然是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