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4 想當個好人,一定要狠到底!(1/2)
「老闆,你確定?確定要讓我這麼做?」
「確定以及肯定!」
「老闆,會不會太過了點?有這個必要麼?」
「很有必要!」
對楊安全說完這句,曹志強又道:「不過,老楊啊,下手輕點,把我脖子這邊割破點皮,流點血,要看著嚴重,實際不嚴重,有那意思就行。
千萬別割太深,更千萬別傷了血管,我可不想英年早逝!」
聽曹志強這麼說,楊安全還沒說話,站在一邊的金秀英忍不住撇撇嘴:
「喂,你這麼怕,幹嘛不自己拿刀抹脖子?非要讓人家動手?」
「這你就不懂了。」曹志強道。
「我不是怕,而是自己拿刀割我脖子,跟外人拿刀割,這力度、角度都是不一樣的,有經驗的老手一眼就能看出來自割還是別人割。
所以啊,做戲做全套,這傷,必須讓外人做!」
「可你幹嘛非得這樣自殘?」金秀英繼續問,「你不都給了大軍哥,嗯,給了魏大軍一萬塊錢了?
有這個什麼一萬塊的陽謀的,再有我這個內鬼幫你作證,直接舉報他搶劫不就行了?
到時候啊,他們栽定了,你幹嘛還要受這個罪?
不是多此一舉麼?」
「這你又不懂了。」曹志強道,「我這是以防萬一,是獅子搏兔用全力,要加重對方的罪名!
畢竟搶劫跟搶劫還不一樣。
這拿刀脅迫搶劫,跟沒拿刀搶劫,性質是不一樣的。
拿刀脅迫搶劫,甚至把受害人弄傷,那是鐵證如山的搶劫,誰來說情都不好使。
可如果被搶劫的一方沒傷,萬一有什麼大人物給魏大軍說情,把搶劫說成搶奪。
靠,這罪名可差了十萬八千里。
我說過,既然要做,那必須做絕,不能讓他們有翻身的可能!
要不然,萬一最後算不成搶劫,只算個搶奪,那我可虧大了!
所以啊,我這不是多此一舉,是要坐實了他們惡性搶劫的罪名,把事情辦成鐵案,賭油安的思丹?」
金秀英搖搖頭:「那你這犧牲可夠大的,這算苦肉計吧?」
曹志強道:「必須是啊!不捨得一身剮,怎麼跟過去說拜拜?」
深吸一口氣,曹志強堅定的點點頭:「做人就要狠一點!想要告別黑歷史,這是必須要做的!」
說到這,曹志強緊了緊手中的乾淨手絹,看向拿著一把匕首的楊安全,脖子一仰:「來吧,上!別浪費時間了!」
楊安全看了看手中的匕首,吐口氣:「好吧,知道了,我這就來。
老闆你忍著點,可能會有點疼。」
「沒關係。」曹志強深吸口氣,「我,我不怕疼……你輕點,快點,別磨蹭!」
好吧,現在的情況有些詭異,要解釋清楚,還得從頭說。
自從收服了金秀英後,曹志強才把他真正的計劃全盤托出。
也就是聽了曹志強的計劃,金秀英才知道曹志強為何要單獨找她。
原來,曹志強之所以叫她出來,並不光是好心救她一次,而是要讓她做內鬼,替他當污點證人,內部舉報魏大軍一伙人。
因為這樣做,效果更好,可以讓魏大軍等人的罪名徹底落實。
一個表面無關的外人楊安全作人證,再加上她這個內鬼舉報,這口供,誰敢不信?
如果再加上一萬塊錢的物證,呵呵,這都辦不成鐵案,什麼才是鐵案?
實際上,說服金秀英,讓金秀英當內鬼舉報,並不是曹志強臨時起意,而是他早有預謀的計劃之一。
早在曹志強穿越過來,繼承了前身的記憶之後,就開始為自己的未來擔憂了。
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前身那個曹志強,是真的很不省心。
過去的他,除了打過架,斗過毆外,也跟著敲詐過小攤小販,並不是真的無辜之人。
簡單來說,就是前身那個曹志強,之所以沒出事兒,只是因為沒有實錘證據,沒有被抓罷了。
所以,他才要急急忙忙的去當國企工人,就是為了能多個庇護自己的港灣。
只是這樣被動防守,還是不保險。
畢竟他只能保證自己現在及以後都不去當街溜子,但不能抹殺過去,也不能保證以前的那群小夥伴不來繼續找他。
因此,曹志強早就防備這手了,相關的應對預案還準備了好幾個。
只是呢,自從曹志強主動斷了跟那些人的聯繫,進了工廠當工人後,居然神奇的一直沒遇到那些前街溜子小夥伴來找他的情節。
後來他才想明白,那些人之所以不去找他,除了他當工人後太窮,沒油水外,也因為他的國企工人身份。
紅光機械廠作為大型國企,其內部職工絕對不是一群街頭小混混能隨便惹的。
所以說,魏大軍那些人正因為知道這些,才不找他麻煩。
因為動他不划算,性價比太低。
然而,一旦他們知道曹志強有錢了,找曹志強的收益大過麻煩跟風險,他們就會過來了。
這就好比冒充了錦衣衛的靳一川,有把柄在師兄手裡,如果殺不死師兄,那自然要一直接受對方的敲詐勒索一樣。
就好像現在,魏大軍他們不就找來了?
為此,他必須主動出擊,先一步把魏大軍這夥人的危險,扼殺在萌芽狀態。
不過主動出擊也有一定的危險,一個弄不好,事情敗露了,那就是萬劫不復。
所以曹志強除了謹慎行事外,也需要點保險跟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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