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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值得麼?就為了一個編制?(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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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李有福的說法,他其實早就知道沈振華是紅光出版社的人,也知道這個決定是出版社內部高層的決定。

從這點看,李有福就比張前進精明的多,因為張前進充其量只是個跑腿的傀儡,跟沈振華的接觸其實很少,所以並不清楚沈振華的真實身份。

可李有福不一樣,他通過一些蛛絲馬跡,早就懷疑起沈振華的身份,覺得對方不可能只是一個新華書店的後勤人員。

所以在吃飯期間,李有福就已經弄清楚了沈振華的真實身份,知道他是紅光出版社的人。

至於為何大家都在一起吃飯,李有福知道沈振華的身份,張前進卻不知道,這也正常,因為座位不同。

當時吃飯的時候,李有福是請客的主人,坐主位,沈振華是主賓,就在李有福身邊,而張前進則遠在對面,是端茶倒水的副陪,根本沒法與沈振華以及庫管孫主任說悄悄話。

而一些敏感內容,肯定不能大聲說,只能彼此交頭接耳小聲說,所以李有福就是通過在酒席上與沈振華的交頭接耳,知道了對方的真實身份。

至於副陪張前進,則一直都不知道這個。

也正是知道了沈振華的真實身份,李有福才有了跟紅光出版社進一步合作的想法。

不過李有福人微言輕,又沒有什麼社會地位,害怕直接找出版社接觸,人家不理會他。

所以李有福就想出這麼個主意。

沒錯,按照李有福的說法,其實這次偷偷改提貨單數字的法子,靈感出自雍正皇帝繼位的傳說,也就是那個「傳位十四阿哥」變「傳位於四阿哥」的傳說。

李有福並不是真的想通過這種法子,從倉庫里偷出四萬套書,賺那一錘子買賣的四十萬。

開玩笑,這屬於明顯的盜竊罪跟詐騙罪,他們要真這麼做了,除非立刻遠走高飛,否則就沒法安生。

而他李有福也好,張前進也罷,都在京城有家有業,怎麼可能就為了四十萬跑路?

當然了,四十萬確實不是小數目,為了四十萬跑路,也不是不可以,但那是價值四十萬的書,不是錢,還得先賣出去才行。

也就是說,李有福如果真的盜竊價值四十萬的書出來,那就是違法犯罪,要被警察通緝追捕,這太不值得了。

所以李有福的本意,是通過這件事,來拖沈振華下水,進而順藤摸瓜,接觸到沈振華的上線,也就是紅光出版社的人。

李有福還要藉此顯示自己的本事,並且警告沈振華的上線領導,告訴他們偷偷賣書不好做,最好找可靠的人合作。

那麼,李有福為何要處心積慮跟紅光出版社的高層接觸上呢?

因為李有福不甘心就只是當個批發商,他還想做大做強。

在李有福看來,在當今這個武俠禁令時期,這個紅光出版社竟然敢掛羊頭賣狗肉,打著賣詩集送武俠小說的名義賣書,那就說明這個出版社也不是那么正經。

但偏偏這家出版社出版的作品,卻可以堂而皇之的進入新華書店,這就說明這家出版社至少背景是足夠的。

而且《江湖行》那套書,李有福早就看過,除了對裡面的詩歌本身讚不絕口外,對于贈送的《破碎虛空》更是拍案叫絕。

還有就是,這套書的質量,那更是沒得挑,印刷質量堪稱完美,這說明為這家出版社服務的印刷廠,是一家很有實力的印刷廠。

所以啊,李有福的真正目的,是想跟紅光出版社搭上線,然後由李有福提供港台的暢銷武俠小說,讓紅光出版社去出版印刷。

紅光出版社出版的圖書質量這麼好,想必出版的武俠小說肯定比市面上其他版本的要好。

到時候,就算有武俠禁令,不能走正規的新華書店銷售,但可以走書攤銷售啊。

李有福前段時間去南方進貨的時候,認識了幾個外地的批發商,好多都是北方各大城市的書商。

所以李有福就想,他要進武俠小說,還得去南方大老遠的進,路途遙遠,成本高昂,危險性還比較大,萬一路上被查封,那可就損失大了。

既然如此,倒不如在北方當地找個出版社,直接在當地出版港台武俠小說,然後就近售賣。

這樣一來,成本跟消耗可以壓的更低,利潤可以更高,何樂而不為。

只是京城不比別處,管控很嚴,一般的出版社都不敢頂風作案,不敢違背那個通知,也就是武俠禁令。

就算有這種不怕事兒的出版社,也不是他一個二道販子個體戶能合作的。

別看李有福現在有不少錢,早就是萬元戶了,可那只是在普通老百姓心目中羨慕一下,對於一些正規單位來講,依舊是上不得台面的人物,不會跟他們合作。

所以李有福就想到拉人下水這一招。

通過這一個修改提貨單數字的操作,李有福既顯示了自己的手腕,又拿到了對方的把柄,然後就可以通過這個契機,與紅光出版社的高層接觸,並進行深入的合作。

在李有福看來,紅光出版社能掛羊頭賣狗肉,明著賣詩集,實際賣武俠小說,那就說明底線很低,就是衝著賺錢去的。

既然是為了賺錢,那出誰的小說不是出啊。

今後,紅光出版社負責印刷出書,而他李有福則負責銷貨,雙方一起合作,一起賺錢,何樂而不為?

甚至是,李有福還想通過這種方式,來掛靠紅光出版社,成為紅光出版社的掛靠人員。

如此一來,李有福就不再是一個個體戶,而是有正式單位的人員,還是出版社的人,走出去有面子不說,幹什麼也都方便了許多。

比如坐火車買火車票,就再也不用通過二道販子,去買高價介紹信,再通過介紹信買票了,直接通過出版社就能開介紹信。

還有李有福的圖書批發業務,如果能掛靠一家出版社,成為一家出版社的銷售部門,以後搞圖書批發,就再也不用偷偷摸摸了。

說一千道一萬,李有福這麼做的目的,就是想抓住機會被詔安。

他李有福一個沒學歷沒背景的個體戶,怎麼才能被人看重,然後讓人詔安自己呢?

當然要像水泊梁山一樣,先打出名氣,或者先展現出自己的才華跟能力啊。

而這次的提貨單該數字事件,或者說空手套白狼事件,就是李有福的生辰綱。

他就是想通過這起操作,引起有關人士的主意,並拿住對方的把柄,進而藉此跟紅光出版社搭上線,雙方一起合作,最好是能掛靠這家出版社,混一個正式編制。

「也就是說,你處心積慮搞這麼一出,初心只是想進入出版社,在裡面混個編制?」

「是。」

看到李有福鄭重回答的樣子,曹志強哭笑不得的問:「值得麼?就為了一個編制?」

「當然值得!」李有福一臉堅定的道。

曹志強搖搖頭:「那你知不知道,你這事兒萬一暴露,萬一人家不收你,不接受你的脅迫,反而認定你是盜竊公家財產的賊,隨時可以像現在這樣,把你給抓起來啊!」

「要不是這次出了點意外,被你們及時發現的話,只要這批貨運出去,造成既成事實,那你們也好,他們也罷,鐵定不敢聲張,鐵定要接受我的條件。

否則的話,一旦讓外界的人知道,一家堂堂的國字號出版社,竟然有人私下跟我這個個體戶,大批量的低價倒賣圖書,那倒霉的是那個出版社的人,不是我。

因為到那時候,我有那個沈振華親筆簽名的提貨單在手,貨又被我們運出去了,很多事兒就不好說了,你們根本掩蓋不了。」

說到這,李有福嘆口氣:「不過現在說這些都沒用了,既然貨沒運出去就被你們扣住了,還提前把我給抓了過來,連那張提貨單也被你們掌握了,那我,我願賭服輸。」

「你倒是光棍。」曹志強微微一笑。

「富貴險中求,以前沒機會就罷了,既然有了機會,當然要試一試啊。」李有福冷笑。

「可你這個險,也冒的太大了點吧?」曹志強搖搖頭。

李有福也搖搖頭,然後忽然自嘲道:「你不是我,你不懂。

你是有單位的人,處處都是一路暢通,但像我們這樣沒正式單位的人,到哪兒都像過街老鼠。

我們想做點小生意,警察要抓我們,文化局的人要抓我們,出版局的人要抓我們,就連廣電的人,也要抓我們。

甚至就連街道辦跟居委會,抓到我們也要罰款。

我們從南方運貨過來,沒有正式單位,不能做火車,只能坐汽車。

坐汽車還得晚上走,白天怕被警察攔路檢查。

只要一被交警攔住,看到我們拉一車書,只要沒有正式單位,那就鐵定是扣下來。

如此一來,這一趟不光白干不說,還得交罰款,有時候甚至還得被拘留。

好不容易把貨運過來,存貨還得偷偷摸摸,生怕被人舉報,生怕被人查抄。

有的地方還好,能偷摸的過去,但有的地方,你根本就過不去。

尤其是那些關鍵的國道收費站,你壓根繞不過去。

怎麼辦呢,只能交錢買路啊。

可以這麼說,干我們這一行,一半以上的成本,都是花在應付那些有關部門了,尤其是過路費,更是大頭中的大頭。

但是有一次,我發現有輛卡車,上面不光拉著書,還拉著一些違禁香菸。

結果那輛車過收費站的時候,人家司機只是出示了一本記者證,說這是某某雜誌社的車,結果收費站的人壓根就不敢查,甚至連錢都不收,就直接放行。

然後我一問才知道,像正規出版社的編輯,還有正規雜誌社的記者,收費站都是不收費的,也一般不檢查。

從那時候我就懂了,這年頭要想做生意,那就得找個大單位掛靠。

可惜像我這種人,通過正常途徑,怎麼會有正規出版社或者雜誌社看上,怎可能讓我進去啊。

所以難得看到這次有出版社偷摸的在新華書店賣武俠小說,甚至還偷摸的找人私下賣書,我就想抓住這個機會,攀上這條線,進而藉此進入這家出版社,哪怕掛靠也行。

我知道這麼做風險很大,但不這麼做,我就永遠沒機會了。

所以為了這次機會,鋌而走險一次,又何足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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