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 武俠禁令與詔安人才(1/2)
聽了這位西裝男張前進的坦白之言,曾科長倒還好,可曹志強卻一陣無語。
虧他把事情想的那麼嚴重,還以為這是個詐騙案,原來只是一個先借後還。
曹志強不是沒想過,對方是在撒謊,不過聽了對方進一步的陳述,覺得還是很有道理的。
最大的道理,就是划算不划算的問題。
要知道,這裡可是京城,他們要算計的對象,還是一家擁有民兵組織的大型國企。
偷盜公家財產是重罪,一旦拿了貨不給錢,坐實了這個罪名,那可是三年起步,而且數額越大,罪名越大,最高可以判死刑的。
相比偷盜公家財產這個罪名,投機罪反倒輕的多,哪怕情節嚴重的,也才三年以下。
如果張前進這夥人,是偷了這批書就跑路,不給錢,那明顯是盜竊罪。
可如果張前進這夥人,偷了這批書後,先在京城偷偷賣掉,再把錢還了,那最後就算事發,也只是個投機罪,問題不大。
另外,像印刷所倉庫這種單位,是要定期清點庫存的,而像《江湖行》這種暢銷書,怎麼也得一個月清點一次。
張前進這夥人偷偷拉走四萬套書,如果沒有內部人幫忙轉圜,這麼大的虧空,很快就能被上面發現。
可如果有內部人幫忙轉圜,那怎麼也能支持個一周左右。
有一周的時間,李有福跟張前進這夥人,早就想辦法把那三車書給散掉,並且及時拿到回款了。
只要及時把錢補上,那這就是正常的私下交易,算不上偷盜,當然更算不上詐騙。
而且有了這一遭,他們還能把沈振華那些人真正拉下水,成為同流合污的自己人,今後再偷偷搞這種事情,就更加的圓潤。
還有,經過這次合作後,等李有福跟張前進有了錢,還可以繼續跟沈振華合作下去。
甚至是,李有福還想過通過沈振華,去買通印刷所,讓印刷所在計劃外加印一部分圖書,然後以更低的價格,拿這批計劃外的殘次品圖書。
這樣一來,以後印刷計劃內的書,就繼續走正常的新華書店等正常渠道,而計劃外的書,就全都由李有福吃下,偷偷在私下渠道銷售。
按照李有福的說法,這套書這麼暢銷,怎麼也得火幾個月,銷售量過百萬都有可能。
所以說,李有福的方案,其實是一個風險不大,且細水長流的生意,並不是偷一批書就跑的一錘子買賣。
如果不是這次出了點小意外,車隊離開的時候被看大門的新人給攔住,又呼叫了保衛科,讓保衛科的人給及時扣押,那這事兒一旦運作起來,說不定曹志強都要給對方點一個贊。
換言之,如果對方真的偷走這批貨後,是想要先賣貨後給錢,細水長流的做買賣,那曹志強反而是歡迎的。
畢竟對曹志強來講,他是供貨方,多一個出價更高的銷售渠道,何樂而不為?
新華書店是不錯,但新華書店要的也太狠了,直接就砍一刀,要半價。
就這,還是曹志強提前走了關係給了錢的緣故,要不然,起碼得砍六成。
當然了,新華書店的分銷渠道也大,而且是正規發行渠道,這點沒的說。
要不是新華書店,恐怕他那套買一送一的《江湖行》,也沒那麼容易在短短几天之內,就變成京城紙貴的暢銷書。
這裡還要再說明一下,那就是此時的武俠小說問題。
其實在一九八三年,國內的新華書店,尤其是京城的新華書店,是不敢明著賣武俠小說的,因為不讓賣。
說起來,早在七九年的時候,因為國內開放了武俠小說出版的禁令,港台的武俠小說蜂擁進入國內,導致國內就已經興起過一陣武俠小說熱。
那個時候,大多數武俠小說,是先弄去香江,在香江排成簡體字,再運去廣東,然後通過廣東大量印刷,進而泛濫全國。
由於這時期的大陸人整體文化素養還不高,又經歷過那十年的壓抑,武俠小說一出,立刻就填補了這部分空白,導致各種武俠小說泛濫成災,形成了全民看武俠的風潮。
就因為這樣,國家出版局為了防止「武俠過熱」的情況出現,防止思想混亂,在1982年4月3日的時候,就下發了一個《關于堅決制止濫印古舊小說的通知》。
通知里說:鑑於近年來俠義、言情、公案等舊小說的出版已經太多,自文到之日起,不需繼續出版。
所有正在印刷的這類小說一律停印,已印好的暫時封存,聽後處理。
從港、澳、台引進的所謂武俠小說、言情小說等,也照上述規定執行。
好吧,這個通知,明眼人都知道,就是禁止出版武俠小說的。
從此之後,正規出版社,就不再出版武俠小說了,而新華書店這種正規的書店,也不再明著大量售賣武俠小說,只能偷偷的賣,少量的賣。
然而,武俠小說不是一紙禁令能禁止的了的。
正規出版社不出武俠小說了,就有大量不正規的出版社偷偷出書。
正規新華書店不讓賣了,就有大量的書攤開始擺攤販賣。
甚至是,國內書攤的崛起,也跟這個通知的出現,以及武俠熱的崛起有關。
甚至是,之前不禁止還好,這一禁止,老百姓想要看武俠小說的熱情反而更高漲了,以至於1982年到1985年之間,國內的各種武俠小說,真正到了泛濫成災的地步。
根據統計,在這期間,大陸每年共印刷非法武俠小說四五千套、數量更是達到3億冊左右。
這是每年的數據,而且都是非法出版物,沒有任何的版權。
別的不說,這時期光「金庸」的小說,就多達一百部,臥龍生的小說更是重災區,多達上千部。
這其中,大部分都是盜版,或者是內地人假託「金庸」等人寫的跟風抄襲之做。
所以說,跟風抄襲這種事兒,早在八十年代初期,就已經很流行了。
如果有人在這時候看武俠小說,看的多了的話,就會發現很多武俠小說只是名字不一樣,作者不一樣,但內容可能完全一樣,或者超過八成一樣,最多是改了個主角名。
一直到了1985年,文化部發了一個報告,大陸武俠小說才第二次解禁,允許正規出版社重新出版武俠小說。
有了那個二次解禁,加上各種管制條例也陸續出台,這場武俠小說的盜版盛宴才正式結束,國內武俠小說也變的正規起來。
換言之,在1983年,武俠小說是不能直接在新華書店裡堂而皇之的售賣的,這也是為何曹志強的那套書,要把武俠小說放在詩集裡捆綁售賣。
因為曹志強賣的是《江湖行》這本詩集,定價也是詩集的定價。
至於那本《破碎虛空》,那不過是買一送一的贈品。
通過這種方式,就規避了武俠小說禁令。
之前那個趙守文,就是資深武俠小說愛好者,也因為他讀的各種版本的武俠小說太多,略微了解這一行,他才提出要出版港台的武俠小說。
因為出版武俠小說,此時是真的賺錢,而且穩賺不賠。
畢竟不用給稿費,直接拿過來複製印刷就行,這還不賺啊?
只是曹志強出於長遠考慮,才取消了這個建議。
畢竟自己的「原創」就很好,幹嘛去抄別人的。
抄襲別人的作品非法出版,就算現在沒事兒,那也是個污點,如果想做大做強,還是不要搞的好。
總之,紅光出版社,是通過掛羊頭賣狗肉的方式,用賣詩集送小說的方法,規避了此時的武俠小說禁令,得以讓自己的武俠小說在新華書店正式上架銷售,且沒有銷售數量限制。
但這種情況,屬於鑽空子,可一不可再。
如果再想來第二波買詩集送小說,恐怕就不行了。
曹志強現在還沒本事改變國家的政策,所以在武俠解禁的新政策出台之前,武俠小說恐怕是不能明著賣的。
之前,曹志強還為此頭疼。
他想的解決辦法,是靠這套書賺到一波錢之後,就把自己的小說拿去香江出版。
至於出版社這裡,則安安心心的做雜誌,出唱片。
也就是說,按照曹志強原本的計劃,他新寫的小說,比如他正在讀的《尋秦記》,以後是要直接拿去香江出版,走海外市場的,等武俠禁令解除後,再重新回歸內地市場。
至於紅光出版社今後的項目,就是開一個類似《知音》這樣的情感類雜誌社,然後再搞一個唱片公司,專門出唱片。
情感類的雜誌,跟流行歌曲,這些東西是沒有禁令的。
而且從賺錢角度來看,音樂唱片一旦爆發起來,賺錢速度比小說只快不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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