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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二章 商業邏輯(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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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畢升認真地說道:「這事我也才知道不久,聽說這裡有利可圖,又知道了是你的產業後,我就過來了,調查了一下,才發現原來那個衛華集團的遊樂場被她們中世集團收購了!我當時還挺高興了,以為可以做鄰居了!」

我馬上問道:「沒見到我之前,你到底是怎麼打算了?想收購我的古鎮?」

畢升猶豫了一下答道:「有這麼想過!你的產業落在誰手上,也不如落在我手上是吧?哪天你要是回來了,或者耀陽出來了,我都可以還給你們啊!」

我切了一聲道:「一分不要的還給我?」

畢升撇嘴道:「咱們的友情不值那麼多錢吧?你可知道,你這古鎮現在有多值錢嗎?多少大老都看上了,連央企都盯上了!」

我好奇地問道:「那現在出價多少啊?」

畢升豎旗十根手指,我不屑地說道:「才十個億,給你說的,好像值個幾百億似的!」

畢升驚訝地看著我道:「十個億啊,你現在口氣可真大啊!十個億你都看不上眼了?」

我搖頭道:「不是那個意思,你知道我建這個古鎮花了多少錢嗎?」

畢升切了一聲道:「能這麼比嗎?還不得看收益比!你早就賺回來了啊,現在賣多少都是你賺的!」

我反駁道:「我要是不賣呢?我不是可以繼續賺錢啊?說不定可以賺得更多呢!你不是說了,國家都出政策了,到時候我說不定還拿錢出來擴建呢!就在這裡來了什麼大宋不夜城,大清不夜城的!你那十個億夠用嗎?」

畢升不屑一顧道:「你光想好事了,就沒想過,萬一虧了呢?萬一這麼又有什麼新政策呢?十個億啊,你就這樣沒了!還得把之前的錢都虧進去!」

我看他說得這麼激動,不免引起了我的懷疑,可表面上也沒說什麼,不管怎麼樣,我都知道他沒啥壞心!

畢升看我不說話了,馬上為自己辯解道:「你不是真覺得我會和鍾家二小姐,串通起來,謀你家產吧?我可不沒那麼下作,就算想要你的古鎮,我也會用正當手段的!」

我哦了一聲道:「那你就得問問,那位鍾家二小姐了,你雖然沒用什麼下作手段,可她的手段就不怎麼見得光了!」

畢升不解地問道:「這話怎麼說啊?」

我有些不悅地說道:「你沒看到鎮子上面一群古惑仔啊?天天在這邊鬧事,不讓這裡的商戶做生意,和他媽拆遷隊似的!」

畢升啊了一聲道:「不可能吧?都什麼年代了,這種手段也用的出來?那這些商戶怎麼不報警呢?」

這可就是啞巴吃黃連,有苦難言了,我總不能告訴他說,這些商戶是外面偷渡過來的,雖然現在有簽證,有工作證,但也怕被人知道她們以前的過往,怕被深究啊!

只好撇撇嘴道:「都是老實巴交的老百姓,哪敢啊?能少一事不如少一事!」

畢升看向我問道:「那你呢?你可以幫她們報警啊!」

我切了一聲道:「他們就是怕被報復啊!警察要是沒什麼證據,也不會抓人,他們一走,那群混混再回來,他們怎麼辦啊?都是花了一輩子的錢,來這裡安家的,誰會因為那點錢就放棄自己的商鋪啊,可這群惡人是沒完沒了,人家生意都做不成了!公平競爭可以,可要是來陰的,我可是他們祖先啊!」

我越說越氣,接著說道:「你去告訴鍾家的人,我阿飛以前是幹什麼的?要是和我玩這種手段,我有一萬種方法對付他們!你也知道,以前那些和我作對的人,都是什麼下場!」

畢升急忙勸解道:「你別這麼大脾氣啊,說不定這事怎麼回事兒呢?我一會兒就去問問,不一定和她有關係的,多半是下面的人自作主張!」

我冷哼了一聲道:「你這還說不熟啊?說過去,就能過去找啊!」

畢升哎了一聲道:「你就別陰陽怪氣的了!這事我幫你弄明白就是了!總之,不會讓你吃虧的!」

我切了一聲道:「讓我吃虧的人,還沒出生呢!」

畢升嘆了口氣,搖搖頭無奈地走開了。

畢升出去了,陽哥回來了,看我期待地看著他,他只是無奈地說道:「沒查到什麼線索,那天的那幾個人,被咱們教訓後,就沒再出現了!不像是一般的小混混,吃了虧,肯定想辦法找補回來,他們就這麼走了?整個鎮子上,我都沒找到他們!還有一種可能就是背後有人,這我就沒法查了!另外,我也問了一下其他的商戶,他們很多人都同意轉讓了,說收購價格給的不錯,只是和耀陽地產還有合約當初那麼便宜賣給他們,就是要他們簽5年合約,必須在這裡經營5年以上,才准他們走!」

我皺眉道:「看來,大多數的商戶是自己選擇走的,不是他們趕的啊?那就沒辦法了。」

陽哥不解地問道:「什麼沒辦法了?」

我解釋道:「如果人家商戶自己要轉讓,只要合同一到期,人家就可以轉讓啊,咱們攔都攔不住!」

這次輪到陽哥不解問道:「為什麼要攔住他們啊?他們要走,就讓他們走就是了,反正店鋪也是人家的,咱們的確是沒權力管他們啊!」

我哎了一聲道:「你這腦袋不轉彎啊!如果是散戶轉給散戶,那沒問題,可是如果散戶轉給的是同一家公司,那問題就是大了!知道什麼是壟斷權一嗎?」

陽哥搖了搖頭道:「不知道,我讀的書少,更沒有什麼商業頭腦!」

我撇著嘴道:「就是一旦壟斷規模形成,就會造成權力統一化!簡單講就是一旦這些商鋪都到了一個公司的手上,這家公司就會對我造成危險!」

陽哥還是不解道:「對你造成什麼威脅啊?他們花了錢買了店鋪,總不可能不好好經營吧?那不是虧他們自己的錢!反正這些商鋪你們都賣出去了,何必還要去管它呢?錢你們不是已經賺到手了嗎?」

我搖頭道:「我們當時也只是出售了60&的商鋪,80%的住宅,另外的40%商鋪是出租出去的!這40%的商鋪最終,我們還是要賣出去,才能回本賺錢!靠租金,這輩子都賺不回來!那麼一旦這60%的商鋪被別人控制住了,他們就會要求各種無禮要求,例如免物業費,清理垃圾費,免費停車等等的政策,我們要是不答應他們,他們可能就會集體不經營,關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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