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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4章 番外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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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斐呵呵一笑,又道:「但是王學士要知道,我只是大庭長,我沒有擁有改變法律的權力,法律就是這麼定的,我也沒有辦法,雖然我也覺得這有待商榷。」

王安石道:「你可是法制之法的創始人。」

張斐道:「但法制之法也是要基於儒家思想,這事你跟我說沒用。」

王安石聽出這弦外之音,道:「那得跟誰去說?」

張斐道:「百姓。」

「百姓?」

「對。」

張斐點點頭,道:「如這種案件,輿論是至關重要的。而且在此案中,最大的受益人是海門縣的百姓。」

王安石道:「如果輿論利於陳芝華,你!」

張斐笑道:「這不合規矩。」

在朝堂之上,丁憂無小事。

很快,陳芝華一案,便在朝中掀起巨大的風波,甚至於令黨爭似有死灰復燃的跡象。

革新派是堅定地支持陳芝華,理由當然是他能力出眾,在他的治理下,海門縣的百姓,過上富足的生活,並且暗示有人嫉妒他的政績,故而以此來打擊他。

保守派則是認為,此事足以證明,陳芝華並非是為百姓,而是為求政績,他如今為了升官,就連孝道不顧,他日若掌權柄,必將禍害蒼生。

這輿論戰,從朝廷打到民間,好不熱鬧。

這可將趙頊給急壞了,他現在可不需要黨爭來維護自身權力,他如今已經有足夠的權威,他要幹大事,奪回燕雲十六州的計劃,前不久才確定的,你們就跟我來這一套。

但他又不好說,因為關於孝道,他也得謹慎,然而,陳芝華的政績斐然,非常迎合當下的政治需求,貿然捨棄,那些努力幹活的官員會怎麼想。

這左右為難,他只能把大庭長找來。

「此案必須迅速終結。」

趙頊很是激動道:「不能因為一個縣令,而壞了朕的大計。」

張斐似乎早有準備,道:「陛下,此事只有一個辦法。」

趙頊忙問道:「什麼辦法?」

張斐道:「動用陛下的豁免權。」

「豁免權?」

趙頊驚訝道。

他從未想過,他的第一次,竟然是給予一個縣令。

張斐道:「如果最高皇庭判其無罪,無論我解釋的多麼完美,都會令丁憂的相關律法,變得錯漏百出,我研究過丁憂的相關律法,本來就設計非常糾結,庭長可以去解釋律法,但不能去破壞律法。」

趙頊沒好氣道:「所以你認為大庭長的判決,要勝過朕的聖旨。」

「當然不是。」

張斐道:「如果陛下是要下旨赦他無罪,那我也會阻止陛下的,但陛下是豁免,豁免是默認其罪行,這是不一樣的。」

趙頊道:「大庭長是法律為先,可朕必須以孝道為先,如果你判了有罪,朕若豁免,你可知道朕要承受多大的罵名嗎,那些老夫子會饒過朕嗎?」

那些讀書人,可是惹不起的。

張斐道:「但若陛下是為大宋子民而豁免他呢?」

趙頊聽得眉頭一皺。

張斐道:「陛下不是在包庇他,陛下還是承認皇庭的判決,認定其違法丁憂制度,只是鑑於其為海門縣的百姓,帶去富足的生活,無論別人怎麼說,但對於陛下,這就是效忠,對於百姓而言,他就是一個好官,自古忠孝兩全難,也只有陛下能夠給予其豁免。

鑑於民間許多百姓還是支持陳芝華的,陛下若給予其豁免,一定能夠爭取大家的支持,也能夠令那些官員更加忠心於陛下,這也是對豁免的一次很好的嘗試。」

趙頊沉默良久,嘆道:「這事是最為棘手的。」

張斐直點頭道:「絕對贊同。」

趙頊沒好氣道:「所以你就將此事扔給朕。」

「當然不是。」

張斐道:「我怎麼可能讓陛下承受這一切,自己卻獨善其身,雖然我會維持原判,但是我會給出自己的解釋,我表明自己是支持陳芝華的,只是我不能破壞律法。」

趙頊又有些不好意思,「那也不必,如果朕要豁免其刑罰,又何必將你給拖下水。」

張斐道:「這倒無所謂,大庭長有自己想法,那再正常不過,又不是我一個人這麼想。這也能夠讓陛下的豁免,爭取到更多輿論支持,同時,也能向立法會施壓,要求改變這條律法。

目前正是用人之際,而且年輕官員更是其中的主力軍,要是動輒回家丁憂,這會干擾到陛下的雄圖霸業。」

趙頊點點頭道:「不錯,這法律必須要改,這種事年年都可能發生,只要出現此事,朝中必然是吵得不可開交,朕也不能回回都豁免他們,那樣的話,不是包庇,也成包庇了。」

而那邊趙抃顯然是偏向保守派的,關鍵根據法律,也應該判陳芝華有罪,不能說你造福百姓,你就可以干違法的事,功是功,罪是罪,故此汴京皇庭還是決定維持原判。

但是保守派可不會半場開香檳,因為上面還有最高皇庭,對於張斐,他們真是愛恨交加。

果不其然,陳芝華立刻上訴到最高皇庭。

但張斐卻給予駁回。

就連掙扎的跡象都沒有了。

這令保守派是大鬆一口氣,咱們的大庭長成熟了。

可革新派那邊則是傻眼了。

大庭長變了。

不過,隨後張斐就在報刊上給出自己的解釋,他直接表明自己駁回陳芝華的上訴,只是在於自己不想破壞律法條例,僅此而已,他個人並不認同陳芝華應該受到這些懲罰,只不過法律是這麼規定,身為大庭長,必須要捍衛法律。

並且,他還建議立法會應該重新審視這條法律,因為這其中存在太多不確定性,存在太多不可查證的盲點,存在著太多例外,這條法律要是落在那些心懷不軌之人,可能會成為羅織冤獄的幫凶。

立法會。

「哼!他這是以退為進,向立法會施壓啊!」

司馬光氣不打一處來。

趙抃點點頭道:「他這麼一解釋,這民間輿論頓時都倒向陳芝華。」

呂公著道:「還都誇大庭長恪盡職守,捍衛律法,鐵面無私。」

富弼道:「其實他說得也有道理,丁憂引發的爭鬥,已經不是一回兩回。」

司馬光道:「人人都要丁憂,又不是陳芝華一個人,可為什么子瞻他們就能做到人人稱讚,而陳芝華卻做不到,他難道一點過錯都沒有嗎?他若多關心父親,又豈會不知,這可不是小事啊。」

富弼道:「在道德層面可以這麼說,但是張三指得是法律方面,如今的法律不同以往啊!丁憂制度最大的問題,就是做不到人人一樣,相隔距離遠近,職位高低,文武之別,身處何處,甚至於自己的意願,官家的看法,全都影響到丁憂是否執行。沒有哪條法律,會受到這麼多因素的影響,那又如何做到公平公正的判決。」

「這倒也是。」

司馬光點點頭,又問道:「那富公怎麼看?」

富弼道:「要麼就從大宋律法中移除,由政事堂來設定規矩,只是說不用接受刑罰,但政事堂還可以決定他們的去留,要麼就是人人一樣,並且制定嚴格的規定。」

文彥博道:「政事堂來決定,也會引發鬥爭,如果陳芝華真是受人嫉妒,那麼誰在乎陳芝華是徒刑,還是苔刑,又不是深仇大恨,他們只在乎陳芝華的政績,只要能夠將陳芝華趕走,嫉妒他的人,還是會去告發,這得不到任何改善。」

富弼道:「區別還是有得,至少不會破壞律法的權威。」

正當這時,劉述快步走了進來,微微喘氣道:「方才官家下達詔令,豁免的陳芝華兩年徒刑和三十苔刑。」

眾人一陣驚愕。

這反轉來的,有些突然啊!

關鍵這是趙頊第一次動用豁免權。

所以,之前大家完全沒有想到這一點。

還能這麼操作?

真是誰也沒有想到,皇帝會去豁免一個縣令,以前設計的時候,就是為皇帝豁免親王、外戚準備的。

同時皇帝也給出自己的解釋,我承認陳芝華的行為有違孝道,這是毋庸置疑,但是陳芝華作為官員,是恪盡職守,令海門縣百姓生活富足,這可都是鐵證,他是為朕效忠,而未能遵守孝道,朕必須給予他豁免。

王安石他們立刻站出來支持,饒是一些崇尚孝道,也都給予支持。

咱們忠孝各論各的。

之前張斐的判決解釋,就已經使得輿論開始倒向陳芝華,這時候皇帝再出手,雖然一方面默認其罪名,但另一方面,則是承認其功績。

這一點尤為重要。

因為如今官員的政績,跟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

稅入上漲,百姓一定過得更好。

雖然沒有具體證據,但是基於自身利益,百姓更相信陳芝華是一個好官,是不知情的。

輿論的傾斜,也令大家都思考起來,到底這丁憂制度,是否公平?

但大家也沒有說守孝是不對的,他們只是針對這條律法進行質疑。

設計的不夠完善,才讓人有機可乘。

立法會承受了所有的壓力。

「如果老朽沒有記錯,在討論丁憂制度時,你也是在場的。」

富弼沉眉看向張斐。

張斐點點頭道:「我是在場。」

富弼道:「既然你有問題,為何當初不提出來?」

張斐道:「富公明鑑,在立法的時候,我提得都是原則,確保大家的正當權益得到保護,而不是具體條例的擬定,因為我沒有多少經驗,我不太了解一些法律對於民間的影響,我不敢妄下判斷。

而我現在提出質疑,那也是因為發生了這種案件,我才覺得這條例有不足之處。」

富弼問道:「那你現在怎麼看?」

張斐遲疑少許,道:「根據目前丁憂條例來看,我們都知道,其中操作難度之大,就只能適用於一小部分人,至少所有的百姓都不可能去遵守,他們丁憂,朝廷可不會養著他們的。

從這一點來說,這其實根本就不適用於律法,所以才會引發各種各樣的問題。但我也理解為什麼這麼做,因為從思想層面上來看,這麼做無疑是增加儒家思想的地位和權威。

這是政治和思想方面的訴求。想要做到兩者兼顧,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如果要改,就得考慮該以哪方面為先。」

富弼微微點了下頭,只道:「還是等到立法大會來決定吧。」

其實這種事,任何一個人拍板決定,都會被罵得體無完膚,包括皇帝在內,嚴格意義上來說,其實此案是大庭長和皇帝一起判決的,這也是第一回。

可見此事,只能是大家一起來決定。

而今年的立法大會,也是至關重要的,這是收復雲州,消滅西夏後,第一次召開立法大會。

有太多方面要商量。

許多司法官員都回來參加此次大會。

包括范純仁、蘇軾、齊恢、齊濟、錢顗、上官均等庭長、檢察長。

蘇轍還是沒有來,他現在在太原建設公檢法,根本就走不開,蔡卞、呂大忠這些身在邊州的也都沒有來,不過他們都派了人過來。

從一開始就吵得是天翻地覆,毫不誇張地說,年都不過了,對於他們這些文人而言,這種吵架,那就是過年,多爽。

除了三十和初一,大年初二他們就來到立法會,繼續吵架。

這年有什麼過的,工作使我快樂。

在一番大吵之下,陸陸續續又擬定了一百多條律法,涵蓋各個方面,包括貿易法,海運法,等等。

其中有三條是最為重要的。

其一,就是正式確定燕雲十六州是大宋領土,理由就是朝廷廢除了澶淵之盟。

其二,就是關於是否強行廢除西夏文字,張斐、司馬光這一派還是占得上風,主要就是熙河的成功,讓許多官員認為不應該這麼幹,因為人家願意跟著你,主要是因為公檢法,是因為法制之法,但如果朝廷利用公檢法,去設定一些非法制之法理念下的法律,這可能引發各族百姓的不安。

你今天能夠廢我習慣使用的文字,那你明天就能將我也給廢了。

那邊才剛剛平定,而且出力多數是党項人、吐蕃人、羌人,如今大家混居在一起,不能這麼搞,真會出事的。

最終還是確定不立法廢除西夏文字,你們愛用就用,但是立法確定官方文字、官方語言,後面還包括各種度量衡的統一。

但是在這些法律中,有一個很明顯的特徵,沒有「廢除」二字,只有「官方」二字,並且還給出解釋,就是方便大家貿易,你們私下愛用什麼就用什麼,但是官府只認官方規定的。

其三,也就是關於丁憂制度,這個是爭論最為激烈的,支持和反對的,幾乎是一半一半。但由於司法官員居多,他們從司法層面提出質疑時,對方也解決不了。

因為操作係數太難,假設我是荊州人,在大名府當官,按理來說,一年之內,是能夠將消息送到,但問題是,誰能保證路上不出現意外,這個意外又怎麼規定。

擴大至兩年,至三年,墳頭都長草了,你再回家守孝?

再說了,如果擴大至三年,官員就可以根據自己的利益,來調整什麼時候回去丁憂,這是在維護孝道,還是在破壞孝道。

孝道不是人人都該遵守,為什麼又要區分文武?

這文武還不好區分,比如說王韶,他是算文臣,還是武將,警司是算文臣,還是武將。

關鍵,在甘州的官員,到底要不要丁憂?

因為丁憂是沒有算在基本法內的,不可能讓人家吐蕃人回家丁憂,那朝廷派去那邊的官員,怎麼去算。

這是理不清的。

立法會也給不出一個具體解決方案,那司法官員怎麼去判斷,在公檢法制度下,是不能各判各的。

最終,大家還是達成一個共識,大家都認同孝道,丁憂,只是由於操作不來,只能將丁憂制度從律法中移除。

但是後面是有補充的,不以懲罰來論丁憂,而以鼓勵,看官員自己的意願,如果官員要申請回家丁憂,若無必要理由,朝廷必須給予批准,並且發足額的俸祿。

不過規定丁憂日期為百日,而不是二十七個月,也就是俗稱的三年。

其實在重新立法之前,就沒有規定要丁憂多久,有百日之說,也有三年之說,主要是看自己的意願,就是富弼開的頭,他身為宰相,愣是回家丁憂了二十七個月。

他雖然是自願的,但他可是富弼,地位、威望都不是一般人能比的,這是一個很好的表率。

而在當初立法的時候,富弼剛好又是立法會長,他雖然沒有要求跟自己一樣,因為他向來是嚴於律己,寬以待人,但是大家都認為應該效仿,才規定二十七個月。

但這是在冗官的前提下立法的,當時的情況,不是特殊差遣官,不怕找不到人補,由於後來的官制改革,知縣、知州權力都是很大的,不可能隨意撤換的,如果這些人回家丁憂二十七個月,朝廷還必須鼓勵,那這會出問題的。

所以,是基於這一點,調整到百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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