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九章 三法之爭(三)(2/2)
蔡卞立刻道:「因為這狀紙上主要是針對青苗法,他們只是認為官府這麼做,只是為聚斂財富,而並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官府不能禁止宗法,也沒有證明宗法有權力這麼做。」
蔡京道:「我聽聞這位范學士在京城就反對新法,可見他只是想借這場官司,來打擊青苗法。」
上官均道:「就算是又怎麼樣,我們只看證據,不管他們的初衷是什麼,只要證據充足就行。」
張斐問道:「那你認為證據是否充足?」
上官均立刻道:「學生以為這證據足以開庭,因為官府如今確實要執行青苗法,而青苗法規定的利息是兩分,那麼官府禁止一分五的利息,這顯然是有利於青苗法的,光憑這一點,就足以令我們開庭審理。」
蔡卞反駁道:「但這有先後之分,是青苗法先規定兩分利息,鄉紳才規定一個更低的利息,對方這麼做明顯是針對青苗法,這狀紙簡直就是倒打一耙。」
上官均道:「就算是如此,但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鄉紳們不可以這麼做,關鍵鄉紳這麼做,他們是不是受益的一方,這並不好說。但官府這麼做,青苗法肯定是受益的一方。」
「上官說得很對。」
張斐突然點點頭,「你們要記住一點,這狀紙的作用,就只是讓我們開庭審理,不會是全部。基於這一點,證明宗法有權這麼做,或者證明官府無權禁止宗法,這顯然是非常難的,基本上很難找到直接證據去證明。
但是,官府現在已經確定要放兩分的利息,同時又禁止民間一分五的利息,至少可以從中確認兩點,第一,這麼做的結果,青苗法肯定是大為受益,也就是官府大為受益。
第二,民間肯定是被允許放一分五的利息。這就足以達到開庭的標準,因為官府是不能輕易禁止律法所允許的事,來為自己謀取利息。」
蔡卞道:「但是青苗法也是朝廷的政令。」
張斐點點頭道:「如果青苗法中,有規定不准他人低息放貸,那張狀紙就是廢紙一張,任憑狀紙上說得再合情合理,但青苗法中沒有這項規定,且沒有任何涉及到約束百姓的規定。」
說到這裡,張斐拿起這張狀紙來,笑道:「其實這張狀紙寫得是非常巧妙,看似簡單,也有可能是倒打一耙,但至少我們無法拒絕,試想一下,如果官府擁有這項權利,那麼會導致什麼情況,官府想要賣糧食,只需強制性讓民間糧價漲上去,想要收糧食,則可以強制規定糧價低於市價,那就全亂套了,這不但涉及到百姓的利益,也涉及到國家和君主的利息,我們皇庭對此不能置之不理,必須要審理清楚。蔡京。」
「學生在。」
「你去官府跑一趟,告訴他們,如果他們不能提供的充分證據,證明自己這麼做,不是為青苗法受益,那我們皇庭將會開庭審理此桉。」
「是。」
四小金剛一聽,知道這場官司必然會開庭審理。
因為官府不可能能夠提供充分的證據來證明這一點,事實就是為青苗法能夠順利執行。
就是這麼簡單。
那邊官府在得到蔡京的告知後,也立刻召開會議,商議對策。
「看來他們已經狗急跳牆了。」
元絳冷笑一聲,蔑視道:「都不惜跑去皇庭,讓皇庭為他們做主,這真是可笑。」
韋應方他們心想,這不是你開的頭嗎?你先跟警署合作的。
元絳又韋應方道:「韋通判,你去跟對方說一聲,我們官府並不怕去皇庭爭訟,只不過我們不想這鷸蚌相爭,漁翁得利。」
韋應方著實忍不住了,訕訕道:「但是事先咱們也通過皇家警察去!」
「警署跟皇庭不一樣。」
元絳道:「皇家警察只是執行人員,官府也是有權調動他們,可皇庭在河中府是不受任何人控制的,但如果他們冥頑不靈,那我們往後也不會跟他們去商量,也將會通過皇庭去控訴他們,讓他們都小心一點。」
韋應方不禁暗自皺了下眉頭,這都是狠人啊!他們渴望挑撥新法與司法之爭,確實,新法也可以挑撥司法與舊制之爭。
三者遊戲,果真是最難玩得局。
但韋應方也沒有多說什麼,直接跑去跟對方商量。
這不去還好,去了,那些鄉紳個個都氣得是暴跳如雷,是你先跟警署合作的,如今見到我們上訴皇庭,就開始說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真是特麼雙標狗。
當然,氣歸氣,即便是利益的角度出發,他們也不可能放棄此次訴訟的。
因為這裡有一個很糾結的點,就是司法改革是司馬光提出來的,是保守派的方案,這也是為什麼他們之前上書朝廷,控訴皇庭,也沒有卵用。
他們只有三個選擇,要麼跟新法合作,去對方司法改革,要麼跟司法改革合作,去對付新法,要麼就挑撥司法改革和新法鬥爭。
基於他們也都非常反對新法,就只有第三個選擇。
而且他們相信,元絳只是嚇唬人的,一旦皇庭否定官府的禁令,王安石在朝中絕不會罷休,只要不禁,青苗法一定流產,他們一定會為此打起來的。
斷然拒絕韋應方的提議。
官府那邊也立刻決定應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