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束仁於法(1/2)
「藏富於民?」
趙頊不禁苦笑一聲:「也就只是說得好聽。」
他現在是真不太信這一套。
他甚至認為如今的情況,也就是藏富於民的思想所導致的。
弄得朝廷也沒錢,百姓也沒錢。
他還是完全偏向王安石富國強兵理念。
財富就應該控制在國家手中。
張斐解釋道:「我的意思並非是要推行司馬學士的這個理念,而是借用這個理念,來給他們提供一個合法避稅的渠道。」
趙頊疑惑道:「此話怎講?」
張斐不答反問道:「陛下可知許多富商、士大夫都借相國寺來避稅。」
趙頊點點頭:「朕當然知道。」
張斐又問道:「陛下是否又知道,許多百姓為逃避勞役稅賦,選擇在相國寺剃度出家。」
趙頊嘆道:「相國寺的菜園子都有上千人耕種,朕能不知曉嗎。」
張斐又問道:「而這些百姓多半都是無法承擔起朝廷的稅賦勞役,導致破產,無家可歸,若無相國寺收留,恐怕也只會餓死街頭。」
趙頊稍稍點了下頭。
張斐道:「如果相國寺能夠發揮更大的作用,將所得之利,又造福於民,而這些利又是來自於那些大地主、富商,這不就是司馬學士他們的藏富於民嗎?」
趙頊笑道:「你這想得太天真了,相國寺所得之利,又有多少是拿去造福於民。」
相國寺已經是一個公開的秘密,但趙頊也沒有辦法,如曹太后就非常信佛,還有許多許多皇親國戚,士大夫,都是佛教的忠實信徒,動相國寺的政治成本,絕對是高於向地主徵稅。
「陛下所言極是。」
張斐道:「我也從不覺得,依靠儒家的仁義,佛家慈悲,就能夠令那些人甘願拿出錢來造福百姓,這是異想天開。故此這就需要法制,用律法去強迫他們這麼做。
但如果朝廷直接立法征繳他們的稅,只怕他們是不會輕易答應的,故此朝廷必須要找一個適當的理由,讓他們無話可說。」
「什麼理由?」
「慈善。」
「慈善?」
「是的。」
張斐道:「陛下可以讓慈善與法律合為一體,用律法去迫使他們做慈善,如此一來,相信沒有人敢反對陛下。」
趙頊似乎聽得不是很明白,「用律法去迫使他們做慈善?這如何能成,慈善本應始於善念,若用律法去強迫,那還能叫慈善嗎?他們能不反對嗎?」
張斐道:「朝廷當然不能這麼明說,但可以引導他們這麼做。」
趙頊忙問道:「怎麼引導?」
張斐道:「敢問陛下,做慈善需要交稅嗎?」
趙頊道:「當然不需要。」
張斐又問道:「如果說,那些大地主將他們的田地捐出來,用於做慈善,需要繳稅嗎?」
趙頊道:「那當然不需要,可他們不會願意捐出來的!」
張斐道:「如果允許他們左手捐給右手,他們還會不願意嗎?」
趙頊越聽越湖塗了,「那又有何意義?」
張斐道:「只要加入律法,就能夠將這一切變得有意義。比如說,財物田地一旦捐出來做慈善,那就肯定不是屬於自己的了,那到底屬於誰的?」
趙頊愣了愣,「是啊!捐給誰了呢?」
張斐道:「故此在此之前,他們必須還要成立一個慈善機構,用來儲存他們所捐之物,如此才能夠左手捐入右手。」
趙頊納悶道:「你這麼做,豈不還是縱容他們偷稅漏稅?」
張斐笑道:「陛下,誰允許這個慈善機構可以免稅?這就需要朝廷立法給予肯定,朝廷就可以藉機以律法介入其中。比如規定,這捐出來的錢,就是屬於公共財物,不屬於私人的了,是不能擅自挪用。」
趙頊搖頭道:「這他們如何會答應。」
張斐道:「但是這麼多財物,需要人管理,需要僱人耕種,一般情況下,這捐助者自然就是這個慈善機構的掌舵者,他可以將自己的後人全部安排進這慈善機構,每月發工酬給他們這些人。」
趙頊又懵了,「這等於還是縱容他們逃稅啊!」
張斐道:「朝廷無法強迫任何人去做慈善,這純屬個人意願,律法也是無法介入的。但是慈善機構不同,慈善機構成立的意義,就是去做慈善,它是用這個義務去換取免稅特權的,如果不這麼做,就是屬於欺騙,是屬於違法。
朝廷可以規定,這慈善機構每年必須得拿出所得利潤多少去做慈善,哪怕這個利潤與他們所要承擔的稅賦相當,他們也會願意的。」
趙頊搖頭道:「若是如此的話,那他們為何不直接交稅?」
張斐委婉地解釋道:「做慈善更多是可以遵從自己的意願,怎麼捐助,捐助什麼人,這都是可以自由選擇得,交稅那是被強迫的,哪怕拿出相同的錢,他們肯定也更傾向於做慈善。
其次,他們心裡最為害怕的,不是說繳這麼一點稅,關於這一點,陛下應該比我更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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