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十七章 三冗第一戰(十)(2/2)
要這回裁軍之事,弄砸了,看看死得是誰。
關鍵,人家王韶、郭逵也不會跟他們一塊去瘋,人家在官場平步青雲,不會拿自己的仕途,去跟公檢法賭一把。
正當這時,一個刀筆吏入得屋來,將一張告示遞給韋應方。
韋應方見罷,不禁大吃一驚,「他們是要來真的呀!」
「什麼來真的?」唐仲文如同驚弓之鳥一般。
韋應方道:「皇庭剛剛頒布告示,完善了放貸條例。」
「這麼快?」
大家激動地紛紛起身,圍聚過來。
要知道在坐的不少都是河中府大地主,他們現在之所以坐在這裡,就是聽說皇庭要完善放貸條例。
大致上來說,皇庭並未改變《宋刑統》的條例。
只是將之前的一些衝突條例、敕令統一化。
如在《宋刑統》的雜令中,規定的是「諸公私以財物出舉者,任依私契,官不為理。每月取利不得過六分,積日雖多,不得過一倍。」
也就是每年百分之七十二的利息,再久,也不能超過一倍。
但是後來真宗、仁宗都有發敕令,四分、五分的都有。
這回皇庭定在五分利。
又引用真宗時期頒布的敕令,「民負息錢,無得逼取其莊土、牛畜以償。」
不能以利息錢,去奪取農夫的田地和牛畜。
還有就是,完善《宋刑統》追債的條例,確定一點,嚴禁債權人私自強牽債務人財物和以身代當。
在這一點上,是官為理。
面對不償還著,必須得告官解決,皇庭有責任為債權人索要合法利息。
另外,擔保法不變,但不准強迫他人擔保,亦或者強迫他人借貸。
這些都是不打緊的。
他們都知道這些條例。
最最最關鍵的是其中一個條例和一個放貸原則。
條例就是,利息必須按照借出物以當時的市場價格,計算利息,不管還什麼,都得按照這個價來計算。
至於後一個原則,就是官私一致原則。
之前你欠官府和欠私人,懲罰條例是不一樣的。
欠官府的,可能就是直接沒收,但你欠私人的,官府懲罰手段就是苔刑,不還打你一頓,再不還再大,你要是還是不還,那那你們就自己解決。
但是欠官府的,可能直接沒收,甚至有可能坐牢。
現在就是一模一樣。
這可是將那些大士紳給氣瘋了。
不能妥協啊!
咱們必須得干啊!
地主發展的唯一途徑,就是土地兼併,最常用的方式,還就是放貸。
雖然這些條例以前都有,但是目前來看,這皇庭是真會抓人的,不太可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你這不是杜絕我們發展的道路嗎?
「果然如此。」
郭孝法突然撫須言道。
韋應方問道:「郭提刑何出此言?」
郭孝法道:「你們可有聽說過,那王介甫將要頒布的青苗法?」
一些人點點頭。
但也有一些人不明所以。
曹奕立刻跟他們解釋了一遍。
郭孝法又道:「據傳朝中不少大臣支持公檢法,就是希望公檢法能夠對抗青苗法,如今看來,果真如此啊!」
「不是吧。」
何春林疑惑道:「我看著怎麼像似,公檢法在為青苗法打基礎。」
郭孝法道:「那都無足輕重,公私一致才是最關鍵的。也就是說,官府也不得逼迫他們人擔保、借貸,亦不能隨意沒收百姓家財。而王介甫變法的目的,是要為國斂財,在如此條例下,青苗法還能賺到錢嗎?」
曹奕聞言,靈機一動:「既然如此,咱們何不添一把火。」
韋應方問道:「怎麼添?」
曹奕道:「咱們以更低的利息放貸,反正公私一致,咱們只要不違法就行,到時候,咱們可將矛盾引向皇庭,讓王介甫去找皇庭問責。」
一個士紳哼道:「你說得倒是輕巧,放貸就沒有風險嗎?你們以為討債很容易嗎?這麼低的利息,誰願意放。」
青苗法的月息兩分,一年百分之二十四的利息,他們現在放貸,最低都是一倍。
差距太大了。
曹奕卻道:「咱們不敢放的,官府也不敢放,咱們的低息只為那些有能力償還的人放。只要官府找咱們的麻煩,那咱們就去皇庭申訴,若是王介甫變法失敗,他定不會饒了張三的。」
韋應方聽得頻頻點頭,道:「我看此法可行。咱們不能拿違法的事去跟皇庭斗,但這事絕對合法,那咱們就不需要害怕。讓他們兩方去斗,等到他們兩敗俱傷,到時又全都是咱們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