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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5章 欠債還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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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如此!」

富弼似有所悟地點點頭,嘴裡也是喃喃自語著。

其實他之前就已經悟道,宋刑統是有別於法制之法的,那麼以法制之法來立法,該怎麼立?

這個一直困惑著他。

因為有一個無法說出口的矛盾,就是皇帝利益是來源於百姓。

如果強調個人利益,必然是會傷及到皇帝的利益。

二者又是對立的,這個問題似乎無解。

張斐給出的方案,就是要將君主、國家利益和個人權益區分開來。

怎麼區分?

張斐沒有明確說,但給出一些思路,首先,就是根據案情是觸及到國家、君主利益面大,還是個人利益面大。

其次,以情節的輕重來區分,偷一片桑葉跟到你家偷一貫錢,同是盜竊,但前者要劃到個人層面,而後者劃到國家層面。

可是,情節輕重,刑罰不一,這也是自古有之,哪怕就是根據現有的法律,偷一片桑葉比上你家偷竊,肯定要判得輕。

但是基於法制之法,只要劃到個人層面,官府就應該以個人利益得失為主,官府不在受害者之列,是否還要用到刑罰呢?引導出來的答案是以賠償為主。

這顯然是要難得多啊!

法家就是要以暴制暴,簡單粗暴,你不服,我就揍你,可話又說回來,你不揍他,他怎麼會服你?

這真是越想越難啊。

蔡卞就問道:「老師,若依此論,許多案件,就當以賠償為主,可如何判定賠償?此法若不嚴格規定,只怕會給貪官污吏留下可趁之機。」

富弼聽得是連連點頭。

說得好啊!

賠償這種事涉及金錢,你若不說清楚,多少都是官員說了算,這個是很要命的呀。

由此可見,這事為之防,曲為之制,是深入人心,富弼也好,學生也罷,他們其實都有限制權力的意識。

尤其是范仲淹、富弼他們這些君子黨,當時意氣風發,甚至就直接跟仁宗講,你皇帝權力不能太大。

皇帝與士大夫共治天下,是有維護士大夫權力的意義,但同時也有限制皇權意義。

張斐問道:「宋刑統可有關於賠償的律例?」

大家眼神交流了一番。

蔡卞就道:「備償。」

張斐道:「備償的意義是什麼?」

「贖刑。」蔡卞答道。

張斐道:「跟受害者的實際損失有沒有關係?」

蔡卞搖搖頭,「沒有。」

備償制度,也是要賠償受害者,但是具體賠償多少,是根據你將受什麼刑罰來定得,假如說十錢抵上一棍,判你十棍,你就要花一百錢來免除刑罰,這一百錢就賠給受害者,即便受害者是損失十貫錢,你也是賠一百錢,這個跟受害者損失多少沒有一點關係。

張斐道:「這主要是捍衛的是誰的利益?」

蔡卞答道:「國家和君主利益。」

張斐點點頭道:「因為個人損失不在其考量範圍內,還是以刑罰為主。」

蔡京突然又問道:「保辜制度算不算?」

張斐道:「你們說算不算?」

葉祖恰道:「保辜一般都是用於傷人罪,如果打傷他人,官府會根據傷情的輕重,將判罪延後二十至五十日,假設是二十日,那麼在十九日傷者死了,那麼就會判你殺人罪,故此將會迫使傷人者,盡全力醫治受害者。」

「迫使?」

張斐笑道:「迫使是強迫性質的,在保股制度中,這是強迫嗎?」

「不是。」

葉祖恰搖搖頭,又道:「誘導。」

張斐點點頭道:「誘導可能更合適,但這只能說明官府更傾向於傷人者去賠償,但是法律是具有強迫性質的,而且,如果我是一個郎中,我認為你半個月就會好,我就不賠,半個月他好了,我也沒事了,但是受害者權益有沒有得到保護?」

葉祖恰搖搖頭。

張斐又道:「我明明就是無疑中打了他一拳,我也盡全力去賠償了,去幫他醫治,結果他突然死了,我也得被判死刑,這是捍衛個人正當權益嗎?」

大家又搖搖頭。

張斐笑著點點頭,道:「可見不管是備償,還是保辜,其實還都是遵循償而不罰,罰而不償的思想,主要還是國家,跟個人沒有多大關係,不能適用於法制之法。」

頓了頓,他又問道:「你們是否知道官府是如何處理欠錢不還的案子?」

蔡卞回答道:「通常此類事都不會鬧到官府去,但如果鬧到官府,一般都是先打十棍,督促其還錢。」

「不還呢?」

「再打十棍。」

「再不還呢?」

「呃。」

蔡卞突然意識到這問題可能有陷阱,考慮一番,才道:「就得看欠多少錢,如果錢不多的話,可能就是十棍二十棍,一般來說,官府會判定如果懲罰已經可以抵償債務,就不會再管了。」

「就還是償而不罰,罰而不償,這麼做的目的,還是安撫民心,事關國家和君主,而不是捍衛個人利益。」張斐道:「民間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蔡卞道:「若是地主與佃農,可能就會逼迫佃農賣妻賣兒。」

張斐問道:「相比起用刑罰來督促,你們認為那種處理方式更為合理?」

大家都在相互看了看。

葉祖恰道:「如果是我,我寧可挨二十棍,也不願意賣妻賣兒。」

不少人點點頭。

上官均道:「但是你挨上二十棍就算了的話,借錢的人豈不是白白損失,這有違法制之法!」

又有不少人點點頭。

「問題出來了。」

張斐又來到木板前,「以罰代償,那麼借錢的人就白白損失了,沒有捍衛個人正當利益。賣妻賣兒,這也不合理,但你們認為這是賠的太多,可就法制之法而言,妻兒也是人,他們的權益也屬於個人權益。」

學生一怔,這還真是他們沒有想過的。

這法制之法真是無孔不入,涉及到方方面面。

張斐道:「但如果讓你們去修改,你們是會去根據以罰代償來修改,還是賣妻賣兒?」

蔡卞不確定道:「賣妻賣兒?」

「為什麼?」

「因為若依法制之法,以罰代償,是怎麼都不對的,賣妻賣兒,只要修改成還錢,那就可以了。」

「可一般情況,都是沒錢還,才會賣妻賣兒的。」上官均道。

蔡卞道:「這倒也是。」

張斐笑問道:「怎麼辦?」

你問我?

我還想問你呢。

大家也都茫然地看著張斐。

張斐道:「你們別老是看著我,得自己去想,我也是自己想的。你們要學得是方法,而不是結論,也許我的結論也不對呀!這回我就帶著你們再推導一次,下回你們就要自己去想,別老是靠著我。」

學生們尷尬地點點頭。

「假設張三,不對,假設李四,也不對,假設王五從趙六那裡借了五貫錢,但最終沒有如約還錢,趙六來官府告官。我們第一步考慮的是什麼?」

「考慮王五有沒有錢還?」上官均回答道。

「你要這麼想的話,那你還是別當官了。」張斐哼道。

上官均道:「為何?」

張斐苦笑一聲,來到木板前面,「我們剛剛才說過,首先要考慮的,有沒有傷害到國家和君主的利益,你這個都不考慮,你當什麼官?」

富弼、王安石、司馬光聽得都笑了。

趙頊本來還不覺得什麼,可一看他們都笑了,自己也跟著笑了,還真有那麼一絲絲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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