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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章 宋刑統(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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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真的。」

上官均紅著臉道。

張斐點點頭道:「那你真是厲害,我連第一頁都背不全。」

此話一出,大家很是驚訝。

你一個律學老師,竟然連第一頁都背不全?

蔡京諂媚道:「老師謙虛了。」

張斐搖搖頭道:「沒有謙虛,打官司可以看書的,我為什麼要去背。」

大家是恍然大悟。

難怪這小子打官司,帶的文案比誰都多,原來是記性不好啊!

「這些先別說了。」張斐咳得一聲,又向上官均道:「那行,我考考你,盜取三匹布以上,怎麼判?」

「死刑。」上官均答道。

張斐點點頭道:「然後了?」

上官均錯愕道:「什麼然後?」

張斐道:「還有沒有其它懲罰?」

上官均愣了愣,道:「這都已經判死刑了,還需其它懲罰嗎?」

張斐又問道:「那你覺得是否合理?」

上官均謹慎地回答道:「我朝宋刑統多半是承唐律,若依唐律,是依持杖與否,得髒多少,來量刑,但由於我朝賊盜過多,故而刑罰較重,但是許多官員在審判的時候,還是會酌情考慮的。」

蔡京立刻道:「我主聖明,去年就曾發布赦令,減免關於賊訟的一些罪行。」

其實宋朝在立國之初,就還是採取重典治世,但是從真宗開始,朝中大臣就覺得天下安定,不能再用重典,得慎刑、少刑,這二三十年來,宋朝刑罰多半還是往這個方向發展。

張斐瞧了眼蔡京,微微一笑,又問道:「那你們認為,這是屬於法制之法嗎?」

上官均道:「當然屬於。」

張斐問道:「什麼是法制之法?」

上官均立刻道:「捍衛個人正當權益的一種共識。」

張斐道:「你去偷盜,自然是有受害人,那麼在這條律例中,可有提過受害人?」

上官均眨了眨眼,又想了一會兒,搖搖頭道:「沒有。」

張斐又問道:「那麼這是捍衛誰的利益?」

上官均眨了眨眼,「雖然沒有提受害者,但也是揚善懲惡啊!」

張斐道:「假如你是受害者,你被盜了三匹布,你最渴望的是什麼?」

上官均想了半天,道:「我我應該應該是渴望要回我的布。」

張斐道:「難道不是殺了偷盜之人嗎?」

上官均趕忙道:「如果只是三匹布,又未有傷及我的親人,倒不至於讓我想殺了對方。」

張斐點點頭道:「如果基於法制之法,捍衛個人權益,那是應該以什麼為先?」

這個問題一出,王安石、司馬光、富弼他們紛紛陷入沉思中。

趙頊似乎還未反應過來,還在左右看了看。

上官均又思索好一會兒,不太確定地答道:「應該以償還我的布為先。」

張斐道:「但是這條律例中,對此是隻字未提。」

蔡卞立刻道:「但在賊盜律中,有不少疏議,提過官府要歸還失物,而通常情況下,官府也會將贓物歸還給受害者。」

張斐又問道:「如果贓物被花了,又該怎麼辦?」

蔡卞訕訕道:「那那就沒辦法了,但是他都已經償命了,這三匹布又算得了什麼。」

張斐道:「如果你這三匹布是拿去給父親救命的呢?」

「!」

蔡卞不做聲了。

這是槓精啊!

還能不能愉快的聊天啊!

張斐目光一掃。

眾人皆是不語。

那能怎麼辦?

認栽唄。

在律例中,就沒有賠償條例。

張斐道:「我問你們,在此案的過程中,你利益的是不是有損失?」

「是。」

「那麼有沒有賠償你?」

「沒有。」

「那麼朝廷殺他的目的是以你個人的利益為先,還是國家利益為先?」

「國家。」

「那這是屬於法家之法,還是法制之法?」

「法家之法。」

「那麼問題來了,在宋刑統中,有哪條律法是屬於法制之法?」張斐快速地問道。

又蒙了!

好像!

有,還是沒有?

方才還說能背誦宋刑統的上官均,此時眼中是一片茫然。

蔡京道:「國家利益也包含個人利益。」

張斐反問道:「也就是說,你爹若因那三匹布而死,你也會非常安心,這到底算是一命償一命。」

蔡京訕訕道:「那那當然不是。」

「為什麼?」張斐問道。

蔡京不答。

許芷倩呆呆望著張斐,她突然發現,身為老師的張斐,比他打官司的時候還要強勢。

學生擋不住也就算了,後面那些老夫子們,就光在那裡張嘴,但卻沒有聲音。

張斐等了好一會兒,道:「漢朝有一個非常經典的案例,我不知道你們是否知道這個案例,一個農夫牽著牛在回家的路上,這牛不小心踩壞了人家的莊稼,田主就要扣押那頭牛,抵償自己的損失,最終雙方鬧到官府去,你們可知道這最終結果是什麼?」

上官均道:「此案我我知道,最終是判罰那農夫踐踏莊稼罪,未有將牛賠償給那田主。」

「理由是什麼?」張斐問道。

上官均道:「在漢朝踐踏莊稼罪是重罪,都已經判了重罪,為什麼還要補償田主。」

「若你是田主,一個人不小心踩了你的莊稼,你是想要他賠錢,還是要他的命?」

「當然是賠錢。」

「就國家而言,為了維護莊稼的神聖性,國家的穩定,是要錢,還是要命?」

「要命。」

「為什麼?」

「可以更好的威懾他人。」

「為的是個人,還是國家?」

「國家。」

「不錯。」

張斐點點頭道:「從法經到唐律疏議,再到我朝宋刑統,都是基於法家之法,其中不涉及到法制之法。

方才蔡京同學說,國家利益包含個人利益,言下之意,就是應該國家利益為先,這是對的,這也屬於法制之法,畢竟國家利益也屬於共同利益,法制之法又是一種共識。可我在上課堂也有提過一個問題,沒有法制之法的法叫什麼?」

蔡卞回答道:「法家之法。」

張斐道:「在宋刑統中有沒有法制之法?」

大家面面相覷。

張斐又問道:「在宋刑統的律例中,都是以什麼為終結?」

「刑罰。」

「刑罰就是懲罰,是國家懲罰個人,捍衛的是國家權威,跟受害者是沒有關係的,翻開宋刑統不難發現,最終的終結,全都落在刑罰上面,沒有一句是提到受害者的,故此我朝刑罰是五花八門,但沒有任何賠償律例。」

說到這裡,他突然問道:「對了!你們方才問得是問題是什麼?」

蔡卞忙道:「是關於稅收問題。」

大家也幡然醒悟。

對呀!我們問得是這個問題,怎麼扯到哪裡去了。

張斐問道:「稅法是不是寫入宋刑統的。」

「是的。」

「宋刑統就是法家之法,裡面的稅法自然也屬於法家之法,那當然是以國家利益為唯一,國家要收多少就多少,這裡面是不存在法制之法的,所以答案就是,橫徵暴斂,百姓也必須交稅,這跟法制之法一點都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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