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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九章 雙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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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郿縣。

一輛馬車緩緩駛入縣衙,從馬車上走下的,是一個身材高大,白白胖胖的男子。

這人正是張蒼,他現在的身份是丞相府長史,相當於蕭何身邊的秘書長。

只是他現在不好好在漢中輔佐蕭何,跑到關中的原因,自然是蕭何當日的承諾。

遷關中百姓入蜀的事情,由劉盈暫時負責,所有官吏任他調遣。

於是,劉盈就打上了張蒼的主意。

畢竟,張蒼曾經是秦國的柱下史,不僅負責圖書檔案史料的整理和保存,在每年十月的上計,柱下史們還要分別審核天下各個郡縣送上來的資料。

上計,類似於後世的年終審計和來年規劃。

擔任這個職位的人,首先算數的水平一定要好,要不然很容易就會出紕漏。

而律法嚴苛的秦國,官員犯罪,通常會罪加一等!

當然了,那些受到君王寵信的近臣不在此列。

畢竟,大秦是個人治的國家,嚴密立法,選擇性執法是不可避免的。

張蒼緩步走入縣衙中的一間廂房,看了看堆積如山的案牘,迅速進入工作狀態。

這些都是各縣報上來的,自願搬遷到蜀郡的災民的申請書。

遷富戶,和遷貧民的成本是大不相同的。

畢竟是要人家捨棄家中田產房舍,千里迢迢的跑去開荒。

要是按照秦國在時的習慣,就是一道命令,限期搬走,不然處死……

昔日那些搬遷到咸陽的十幾萬戶富戶,就是這樣的操作。

但如今關中人心並不甚穩,就需要以利誘之了。

按照劉盈和蕭何商議出的章程,需要贖買遷移百姓的房舍和田產。

嗯,在這個年代裡,一套帶有土坯牆,占地面積在一千七八百平米的房舍,售價大約在三千錢左右。

一個身強力壯的男人,如果肯吃苦的話,日工錢大約在二三十錢,也就是說,不算吃喝,一兩年年的時間,就可以買到一套這樣的住宅。

所以,贖買平民的房子,需要花費的錢並不多。

可能,這時候的人是真的房住不炒吧。

至于田產,雖然關中是秦軍功爵制度的大本營,但商鞅搞出來的這一套耕戰體系,主要的目的是為了提升國家的戰爭實力,而不是為了富民。

秦律嚴苛,人民動輒得咎的下場,就是自己或是親人淪為奴隸。

而要讓奴隸轉為庶人,就需要退還軍功爵。

這樣一來,普通人在戰場拼命作戰,爵位通常不超過第四級的不更,亦因此,在按照爵位合法占據土地的軍功爵體系下,他們手中掌握的田畝並不多。

所以,劉盈給出的最終方案就是,在新土地上,提升新移民的民爵兩級,這就意味著他們可以合法的占有更多的土地。

舉個栗子的話,就是某人是個沒有爵位的士伍,那麼他的合法授田就是一頃,也就是一百畝。

那麼現如今在提升了兩級爵位,也就是成為第二級的上造之後,就可以合法再占有兩頃田。

相當於家中資產實現翻番!

而在平日裡,他想要獲得兩級爵位,是需要到戰場上,親手砍下兩顆敵人的頭顱,並且要保證,自己這一個十人隊,殺敵人數要超過戰死人數!

否則,就需要先用斬首的頭顱,來抵消戰死的人數,之後才是斬首記功。

如果不夠的話,這個十人隊在戰後,要麼『戰無功,戍三年』;要麼,就是全體被斬首示眾,殺雞儆猴!

所以,要想一下子獲得兩級爵位,其實難於登天!

張蒼在這裡的另一項工作,就是甄別這些申請書,將那些富戶篩選出來,拒絕他們的移民申請。

畢竟,新移民免除五年租稅。

免除田租是錦上添花,沒養好的農田,畝產極其感人,種一葫蘆收兩瓢,不只是說說而已!

所以免除租稅的重點,是人頭稅。

這一項,對於家裡擁有幾十或是上百奴隸的富人來說,是一筆很客觀的數字。

漢國在稅收上沿用了秦國的標準,對於奴隸和商人的人頭稅,也就是口賦、算賦等徵收標準,是普通百姓的兩倍。

在這個田畝產出有限的年代裡,人是社會財富的主要創造載體,國家擔心的不是土地兼併,而是富戶大量蓄奴。

這也是唐朝之前,所一直沿用『舍地稅人』政策。

明清之時,土地的產出能力大於人,於是就『攤丁入畝』了。

所以移民政策一出,最先踴躍報名的,就是那些擁有大量奴隸的富戶。

畢竟,五年的時間,足以讓他們節省下一大筆應該繳納的稅賦,並且,官府給出的民爵兩級政策,也讓他們擁有了合法占有更多土地的機會。

每戶可以多占有兩百畝土地,若是一個擁有幾十上百個成年男性的大家族,拆散開來報名呢?

憑空就可以多得幾千上萬畝的土地!

而且免稅!

如果是平時,劉盈對於這些鑽空子的人,其實是很歡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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