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一十一章 簡單粗暴的收購(2/2)
文森特坐在看起來成熟穩重的特里斯對面,「請原諒我的冒昧來訪,我是來和你談一筆價值上億美元的生意。」
特里斯皺起眉頭,眼前的年輕人年紀不大,口氣倒是不小,「哦?是什麼生意?」
「我要收購貴公司在索尼/ATV音樂版權公司持有的50%股份。」
真夠直白的,他們5月份才成立的公司,這年輕人上來就要買下他們持有的所有股份,也太不給面子了吧。
「抱歉,韋恩先生,我們暫時沒有出售索尼/ATV音樂版權公司股份的想法。」
文森特從容地從取出支票本,「特里斯先生,我知道貴公司想要整合音樂版權,所以才會與麥可·傑克遜先生合作成立索尼/ATV。」
他拿起桌上的簽字筆,在支票本上寫下一串熟悉,「但你們似乎忽略了正在迅速發展的網際網路,目前相關的法律法規還是一片空白,可以說,網際網路就是法外之地。」
特里斯的眉頭皺的更深了。
網際網路如果出現大量未經版權方授權的音樂,那將會迎來無數場的法律訴訟,雖然可以加快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但這個過程是漫長的。
文森特簽下自己的名字,將支票推到他面前,「貴公司的母公司索尼因為經濟泡沫的遭受嚴重衝擊,又因為收購哥倫比亞影業而出現巨額虧損,隨著網際網路和數位音樂的興起,貴公司的轉型之路應該會很困難吧?」
特里斯看也沒看支票上面的數字便把它推了回來,「韋恩先生,關於這點,我想BMG唱片也是一樣的。」
「是的。」文森特將簽字筆放回原處,「BMG將會放棄傳統唱片行業,全力布局新興的網際網路和數位音樂領域。」
他將支票重新推了過去,「不過我稍微有一點優勢,我不僅是BMG的第二大股東,我還持有微軟、思科、英特爾、IBM、英偉達、美國在線等科技公司的大量股票,而貴公司——」
他頗為遺憾地搖搖頭,「說實話吧,我對貴公司持有的索尼/ATV音樂版權公司的50%股份勢在必得,你不妨先看一看支票上面的數字。」
特里斯迅速瞄了眼支票,整整3億美元,是他們買下ATV音樂版權的兩倍多。
不到4個月就有兩倍多的收益,這無疑是一筆充滿誘惑的生意。
但他只是索尼音樂的總裁,沒有權力決定這筆生意是否成立。
文森特看著他猶豫不決的表情,嘴角微微上揚,「我可以給貴公司考慮的時間,不過我的耐心有限,你們最好快點決定。」
特里斯一語不發地望著文森特起身離開辦公室。
這個年輕人也太過強勢了,而且手段也過於簡單粗暴,假如他沒能拿下股份,會不會阻止索尼音樂的轉型之路?
「真是讓人頭疼啊。」
特里斯對著面前的支票輕輕嘆息一聲。
說白了,他就是一個高級打工人,還是留給母公司頭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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