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 華清京畿條約(四)(2/2)
不過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不能再出現在大清治下,若是再被發現出現在大清治下,直接殺無赦。
這一條周全斌非常痛快地答應了下來,這些人既然已經被公開出來,再留在滿清治下也沒有任何用處,還不如安排到華夏其他地方,經過培訓安置到各個崗位上。
當然不願意留在華夏治下,也可以跟著大明宗室到三寶顏參加大明的望加錫復國準備。
第十二條無論是明珠還是陳廷敬,沒有一個人敢於答應這個條件,不是這兩個人有多重要,而是這件事的象徵意義實在是太大。
真要答應了鄭氏海寇這個條件,那還不如直接舉手投降來的痛快。這件事真要擴散開,那些綠營將領就會人人自危,誰也不敢保證他們會不會被當做棄子丟出去。
這件事根本就沒有商量的餘地,納蘭明珠態度堅決,這一條說什麼也不答應,就算大清京城攻破,君臣全部赴死也絕不會答應這種無理的要求。
周全斌和何義知道這一條觸碰到了滿清的底線,就算是再堅持下去也是徒勞無功,可是也不能就這麼白白地放過這兩個狗賊。
周全斌的意思是既然要不到人,那就拿錢補償,一個五十萬兩銀子,兩個人一百萬兩。何義卻表示反對,若是滿清寧願花費一百萬兩銀子,也不將兩個狗賊交出去的事情傳出去,反而會提升綠營將領的士氣,朝廷這麼重視他們,怎能不讓他們更加賣力地為主子賣命。
周全斌覺得何義說的對,既然不能要錢,那要什麼?
何義建議要工匠,一人用一百個大匠交換,必須是華夏方面指定行業的大匠,這些匠人必須連同家屬一同交給華夏方面。這些匠人到了華夏既能增大華夏的實力,同時也能削弱滿清的實力。
這個要求提出來,明珠連猶豫都沒有,便點頭應下,在他看來匠人那麼多,少這麼一兩百個絲毫不會影響大清的匠作。
繞過這一條後,明珠長出了一口氣,若是周全斌咬死了不答應談判就破裂,那他可就坐蠟了。
好在周全斌並不是莽夫,沒有要求必須堅持要施琅與黃梧。在明珠看來要的那兩百個工匠,不過是一個下台階的要求。
接下來的第十三條是關於長江航道的自由航行問題,明珠等人豈能看不到這一條的陰險之處,這些自由航行的海寇船隻,隨時都有可能化身攻擊大清的軍艦。
自由航行協議一旦達成,長江上的關卡就必須拆除,不然就會影響到船隻的通行,這一條就不是滿清方面敢輕易答應的。
陳廷敬堅決反對道:「這一條我大清堅決不答應,長江航道乃是大清重要的水運樞紐,必須要控制在大清的手中,我大清可以允許鄭氏商船無害通過,但是絕不允許鄭氏的任何的船隻都能順著長江上溯。」
何義為這一條作出解釋道:「不是我華夏方面必須要求自由通行,實在是你們的管理太過混亂,各個關卡吃拿卡要,各種的盤剝,若是沒有一個條約限制,我華夏的商人早晚都會被你們的貪官污吏坑死。」
「我大清可以承諾對於鄭氏商船,絕對不會進行無禮搜查,若是出現類似的搜查,我大清一定開放自由航行。」
在這一條上,雙方沒有進行太多的糾纏,最後達成了新的協議,華夏船隻在沒有攜帶危險性物資的時候,可以通行在長江航道上,同時必須接受長江各處關卡的的檢查。
滿清地方官府確保華夏商船的合法通行權,若是滿清地方官吏做出有損於華夏商船的事件,必須無條件地開放自由航行,並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這樣的條約看起來平和了一些,是雙方基本都能接受的樣子。
有了這一個條款的協商,雙方原本劍拔弩張的氣氛緩解了一些。
這一條確認之後緊接著開始對下一條進行磋商,然而這一條是關於衣冠髮式的問題,這麼多年因為剃髮易服滿清殺了多少人,好不容易這幾年才算消停了一些,若是再把剃髮令放開,用不了幾年剃髮的百姓就會絕跡,但凡有些審美觀念的人也能分得清美醜,除非那些所謂的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