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器與名,不可以假人!(2/2)
再則。
秦朝一直在防止田地向少數人集中。
從第九級『五大夫』開始,高爵者就不再能分到田地,官府將這些本應增加的耕地數,直接換算成了相應的賦稅,也就是能收穫的糧食產量。
律令將其稱為『賜稅邑』!
百姓分到的田地也不是永久產權,他們只有土地的使用權,沒有土地的所有權,等他們死後,這些土地就宣布到期,被官府收回,然後重新分發給他的後代。
他們的後代想保住田地,就必須努力耕種。
歷史上,十二歲拜上卿的甘羅,為秦立了大功,秦始皇給他的賞賜是『復以始甘茂田宅賜之』,即把他爺爺當年被收回去的田地,重新賜給了甘羅。
這裡是賜予,不是歸還。
按律令,田地都是官府的,何來失田一說?
羋宸道:
「公子有所不知。」
「失田在大秦一直存在,只是沒引起朝堂注意。」
「戰國之世,各國迫於刀兵連綿,多行戰時統管,即各國世族擁有地方的治權封地,他們轄區內的田地基本與自家田地無異。」
「但隨著天下一統,土地重歸官府,郡縣世族和富商大賈占有的土地也都被官府收回,但他們豈會甘於把土地拱手交出?」
「天下初定之時,秦法尚未劃一推行。」
「那時山東郡縣依舊跟過往一般,土地買賣成風,當時,天下民眾不知大秦將推行何等田法,故失田之民不敢言自家無田,買田的世族和豪富更是隱匿不報。」
「這就導致了一個問題。」
「山東郡縣的很多黔首實際是無田地的,他們大多是租種的地方世族和富豪的田地,因而大秦在山東郡縣看似推行的是授田制,但其實真正施行的還是井田制。」
「近些年山東郡縣黔首怨聲載道。」
「何以?」
「正是因為失田,多重稅收太重!」
扶蘇皺眉,不解道:「既然他們失了田,大可向官府說明實情,又何至於淪落到現今地步?」
羋宸搖頭道:
「公子可記得田律中有一條律令。」
「『無田之民為無業疲民,將被罰為各種苦役刑徒』,正是因為這條律令,所以失田之民不敢上報。」
扶蘇臉色一沉。
他並不愚笨,自然是聽明白了。
羋宸想表達的是,山東各個郡縣的世族豪強,歪曲秦律,威逼黔首不敢向官府說明實情,從而繼續在地方發其家、張其財。
「真是豈有此理!」扶蘇拂袖怒道:「我扶蘇豈能容忍這些蛇蟲鼠蟻禍害大秦?」
「請陽泉君教我?」
羋宸雙眼眯成一條縫,聲音冰冷道:
「公子當以此為契機,上書陛下,同時上書前往山東郡縣,最好是去楚地,探查地方的『失田』實情,若是能夠,公子可以在地方施行自己的解決之策。」
「等公子的治理之策卓有成效之時,公子再返回咸陽,上書地方的失田情況,同時呈上公子的解決之策。」
「公子的治理之策,得到了實踐,也解決了問題,這必定會讓陛下對公子另眼相看,再則公子通過實地解決『失田』的問題,也必然會收穫楚地的民心。」
「同時也向陛下證明了公子的才能。」
「望公子採納!」
扶蘇朝羋宸深深一躬。
「扶蘇替萬民謝過陽泉君,此等事關大秦國本之事,我扶蘇豈能袖手旁觀,我這就給父皇上書。」
「清查山東各郡縣失田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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