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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百一十七章 修一座新『蕭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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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微微頷首道:

「說的沒錯。」

「這也是大秦律法的初衷。」

「食有勞而祿有功,使有能而償必行。」

「大秦立國之初,始皇便言,莫不建立法度,凡事皆有法式。」

「正因為此,商君變法以來,秦一直重視普法,了解律法其實是大秦民眾的迫切需求,而這正是法官的職責所在。」

「商君言:吏明子民知法令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也。遇民不修法,則問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吏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

秦落衡靜靜的聽著。

大秦一直默許民眾和官吏互相監督。

在商鞅看來,民眾從法官哪了解了法律,就不怕官吏的欺壓了,也不敢隨便犯法,官吏知道民眾懂法,就不敢再隨意的欺壓,所以向民眾普法,相當於給民眾和官吏各自打了預防針。

正如秦落衡前面所言,『民不盡知』、『民不盡賢』,所以法官在大秦體制內就格外重要,在大秦的體制內,法官相對獨立,直接聽命與御史府,相對其他官職更為中立,

因而法官是民與吏的調節劑!

也因法官日常接待的都是形形色色的底層民眾,因而他們必須對律法無比熟悉,不然很難應付的了各種民眾,地方法官每年都必須到御史府核對法律條文,同時也會更新《法律問答》!

大秦律法的修改,大多來自法官的建議。

嬴政繼續道:「大秦的律法的確有些苛雜,但外界牴觸的行伍和連坐制其實執行的並不嚴,立國之初,始皇確實有意整頓,但因一些原因,並沒有實施,不然逃逸的六國餘孽,豈能一直遙逍法外?」

嬴政並未在這上面多說。

話鋒一轉,提起了秦落衡案几上的竹簡,問道:「我方才看過你大案上的竹片,上面卻是寫了有關匈奴和百越之事,匈奴可以理解,大軍已北上一月有餘,百越你是如何得知的?」

秦落衡笑道:

「我在驪山時,救過一人。」

「那人名為吳芮,為吳王夫差後裔,他那一次斬殺了逃逸的刑徒首領,賞爵兩級,因而回到了吳縣,他回去後,正好遇到百越襲殺,便在給我的回信中,稍微提及了幾句。」

嬴政微微額首。

他看了眼案幾,面色如常道:「既然你對南北都有一定了解,那就給我講講,對南北開戰的看法。」

秦落衡略一沉思。

沉聲道:

「戰事方面,大秦必勝!」

「但在治理方面,恐會有些棘手。」

嬴政看了秦落衡一眼,神色平靜的問道:「你可知為何朝堂執意要打匈奴?」

秦落衡道:

「匈奴能威脅到秦。」

嬴政不置可否道:

「眼下王翦、蒙武病逝,王賁昏迷,南方二十萬大軍深陷南海,加上山東六地因田政之事,各地陸續出現動盪,是故匈奴想發狠咬我大秦一口。」

「這次是匈奴傾巢之兵南下!」

「但這一戰,其實是沒辦法避免的,朝廷也早就料到了,一直都嚴陣以待,這次揮師北上,其實意料之中。」

「朝中有反對的。」

「不過他們不了解匈奴。」

「朝中有人建議送匈奴精美的衣服和食物,用以維持邦鄰,試圖用這種方式降低匈奴的侵略性,但這種方式並不可取。」

「大秦起於邊陲,跟遊牧打過太多交代了,對他們的習性更是了如指掌,這些大臣的建議,用在趙魏韓等國身上沒有任何問題,但用在匈奴身上不行。」

「大秦奉行的是耕戰,匈奴等遊牧奉行的是牧戰!」

「兩者本就不是一個體系,想讓匈奴跟大秦合作,根本就是與虎謀皮,得不償失,匈奴也不會同意,這些遊牧長期持續的對華夏進行騷擾、襲擾、突擊,其實是非常正常的。」

「或許你會有些想不通。」

「但這就是事實!」

「你沒有主政過,對很多事看不清,草原上資源匱乏,看似地廣人稀,其實養不活太多人,為了生存,他們只能南下掠奪資源,而把軍事優勢最大化,其實是遊牧的必然選擇!」

「大周六百年,在這六百年間,燕、趙、還有我大秦,一直都在跟這些遊牧打交道,而在商君變法之前,大秦其實對西邊的夷、狄優勢並不大。」

「趙燕亦然。」

「世人只知,趙武靈王的胡服騎射,卻是不知,為何趙國會有這一種變動,因為在一定程度上,耕戰的國度對上牧戰的遊牧其實並不占什麼優勢。」

「甚至是劣勢!」

「原因也很簡單,遊牧打了就跑,是戰是和,都由遊牧決定,所以耕戰的國家防禦遊牧的成本很高,而打出去的成本更高,因為草原地盤大,縱深大,人口少,並不容易追上。」

「遊牧是不怕跟你打消耗戰和持久戰的。」

「他耗得起!」

「朝中很多朝臣想法很天真,以為跟匈奴打好交代,進行商貿便能讓兩家和平相處,但他們根本就不懂,匈奴蠻夷也,他們就算缺東西,也不會情願進行交易的。」

「他們只會搶!」

「秦非子先祖立秦,當時一窮二白,沒地、沒人、沒銅、沒鹽,而想要生存,便只能去搶,跟西邊的夷、狄搶,跟東邊的晉國搶,跟周王室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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