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重生之我在韓國當律師 > 第014章 99年的金藝琳

第014章 99年的金藝琳(2/2)

目錄

首爾市瑞草區

首爾中區發生的案子歸屬於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管轄,金秘書開車送李書俊到瑞草區瑞草洞的中央地檢廳與負責申愛麗案件的刑事三部檢察官洪義景見面。

年齡三十多歲的洪義景是李書俊的前輩,他規規矩矩地行禮道:「洪檢察官您好,我是李書俊。」

「李辯,你來之前次長大人已經吩咐過我了,坐吧。」

洪義景離開檢察官座位來到會客的沙發上坐下,他對辦公室里的事務官說:「林事務官,你去給李律師泡杯咖啡進來吧。」

「是。」

洪義景清楚李書俊的背景,身為一個普通檢察官的他雖然得罪不起對方,但也不會在一開始就表現出卑躬屈膝的樣子。

「給您添麻煩了。」

李書俊放低姿態,他臉上始終掛著笑容。

「沒什麼」見李書俊彬彬有禮,洪義景心裡對其的牴觸情緒減少了一些,他笑了笑說,「李辯,有什麼想知道的,你問吧。」

「是,洪檢察官您能告訴我,您準備如何向法院申請判罰嗎?」

「我可以告訴你,不過在此之前你得先回答我一個問題。」

「是,您請問。」

「你是打算做無罪辯護還是有罪辯護?」

「我本身是想做無罪辯護,不過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只能盡力為我的委託人做有罪辯護。」

李書俊無計可施的樣子讓洪義景的嘴角向上揚起,「我原本是想向法院申請判處申愛麗五個月的有期徒刑,不過看在這件案子是李辯你第一次做辯護人的份上,我會向法院申請判處申愛麗150萬元的處罰金,到時候李辯你隨便辯護幾句,我想法官會將處罰金降低到100萬元以下的。」

「謝謝您,洪檢察官。」

在韓國,無論你是法官、檢察官還是律師,當你第一次上庭時其他雙方都會給你提供一定的便利條件,這可謂是韓國司法體系中的潛規則。

「李辯,我就不送你了。」

洪義景態度傲慢,他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低頭翻看案件卷宗。

走出洪義景的辦公室,李書俊按禮到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第一檢察次長裴成范的辦公室去向他問好。

裴成范出生於馬山市(今昌原市馬山區),他在擔任昌原市地方檢察廳第一檢察次長時與李權洙交好。

「您好,請問您有什麼事嗎?」

地方檢察廳的次長和檢察長都配備有秘書,在他們的辦公室門前設有秘書台,裴成范的女秘書站起來問道。

「您好,我想見裴次長。」

「請問您有預約嗎?」

「我昨天晚上和裴次長通過電話,我是韓德集團的金昌旭。」

電話是金秘書打的,他上前來說道。

「是,請您稍等。」

女秘書敲了敲門然後開門進去,沒一會兒,女秘書返回來說:「您請進。」

李書俊和金秘書一前一後進入裴成范的辦公室,「裴叔叔,您好。」

「次長大人,您好。」

兩人先後向裴成范行李問候道。

「坐吧,書俊吶,成為律師的感覺怎麼樣啊?」

裴成范笑呵呵地問道。

「感覺還不錯,今天給您添麻煩了。」

「沒什麼,這次的案子你是打算做無罪辯護嗎?」

「我的委託人不配合我,我可能無法為她做無罪辯護。」

李書俊苦笑著回答。

「關於這件案子,有什麼問題你可以隨時來找我。」

「是,謝謝裴叔叔。」

沒聊多大一會兒,李書俊向裴成范告辭。

站在秘書台附近,金秘書拿出車鑰匙對李書俊低聲細語道:「少爺您先去車上吧,我還有點事要和裴次長商量。」

「好。」

李書俊心裡清楚金秘書肯定是又要送什麼禮物給裴成范,他接過車鑰匙朝停車場走去。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