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偏差(2/2)
第二份命令對杜桑德的「金融戰第二式」進行了比較詳盡的描述,而那十個木頭箱子裡裝著的則是這次作戰所需的「彈藥」——足足兩百萬金鎊的現鈔。
每張現鈔都是1金鎊的面值,按照杜桑德的意思,這些資金一部分將作為「奧林發展銀行」的資本金,而另一部分則是給洛琳租用或者購買辦公地點、聘用人員所用的。
但是洛琳自己卻沒有這個「自覺」,她決定利用中央特科的結餘資金來辦這些事情。
中央特科不是一個燒錢的單位,它實際上很賺錢。
在洛琳和舒爾茨的領導下,中央特科每個月十萬金鎊的經費不光沒有什麼用武之地,甚至還有大量的進帳。這些進帳主要來自於奧林方面中央特科成員們的「貢獻」。
這些參與到中央特科行動中來的成員們大多在奧林都有相當豐厚的家產,從企業到店鋪門面幾乎一應俱全。而在加入到中央特科之後,他們的精力就得集中到中央特科的工作上來。這反而為他們的家產運營造成了一些麻煩。
這些產業運營需要人手,而那些原本活動在奧林周圍的窮苦出身的特科成員們就成為了最優先的人選——畢竟他們也需要一個安全的掩蓋身份。
而這些常年和三教九流打交道的窮苦出身的特科成員,在新的「工作崗位」上就表現出了令人難以置信的工作能力。而為了不過分引人注意,中央特科代管的這些產業紛紛將超出原收入水平的額外增加部分上交給了特科用作經費。
光這三個月的額外收入就足有十六萬金鎊之多。
而且,洛琳自己也打算出上一部分。
她現在和父母幾乎完全斷絕了聯繫。但不知是不是父母擔心她一個在外受人欺負,在洛琳的銀行帳戶里,每個月都能有幾千金鎊的轉款。這些資金加上她開設在奧林街頭,用於掩蓋自己身份的「酒店」,洛琳現在每個月至少都能有超過兩萬金鎊的收入。
是的,洛琳現在是個徹頭徹尾的「有錢的小姑娘」。而開設「酒店」的主意,還是舒爾茨給洛琳出的。
所謂的「酒店」,就是一個以鐘點房和酒水簡餐,以及其他「道具」為主要販賣贏利點的「平台」。換言之,洛琳的「酒店」就是一個專門做流鶯生意的快捷酒店。
這樣的酒店當然不適合一個正經姑娘來做,所以洛琳平時打理生意都是直接委託給舒爾茨去做的。而搞這種生意的原因也很簡單,它實在是太適合中央特科的架構了。
中央特科的成員幾乎遍布整個奧林的各個行業和崗位。無論是警察還是海軍、地痞流氓或者街邊小販、甚至帝國大學的學生和礦工……他們的工作和身份差異極大,如果經常出入同一個場所而沒有合適的掩護,這樣的機構幾乎用不了幾天就會暴露。
但「酒店」卻不一樣。在帝國這麼一個對男性異常寬鬆的社會環境裡,無論年齡老幼或者已婚與否,出來吃些「快餐」都不是什麼令人奇怪的事情。而同時,女性……尤其是社會底層的女性無論婚否也常常從事賣春的工作,這也不算奇怪。
按照奧林雜誌或者報紙上的說法,帝國的底層女性只要有機會,就會尋找賣春補貼家用的「地方」。因此,在洛琳的酒店裡,無論特工是男是女都可以隨意且安全的進出,同時還不必擔心被奧林的紋章管理處盯上。
另一方面,監聽這些不被特科成員們使用的房間偶爾還能收穫到一些非常有價值的情報。傾向於使用這種不容易被注意的房間,進行某些交易和接頭的組織也有不少。而監聽他們,往往能夠獲得一些有趣的消息。
比如,目前有一家名叫「奧林商業銀行」的中型銀行正在尋找買家。
奧林商業銀行是一家隸屬於某位大貴族家族的銀行企業,雖然同樣以資金掮客為主要經營範圍,但他們同時還擁有證券投資和金融租賃的業務。業務經營不算優秀,但至少屬於「過得去」的地步。
這家商業銀行每年大概能夠貢獻三十萬金鎊左右的利潤,而銀行的其他資產總額大約在一百四十萬金鎊左右。
兩名租用了洛琳酒店房間的人分別屬於兩家不同的銀行,他們正在商討利用一百一十萬金鎊和一百一十五萬金鎊的出價買下奧林商業銀行——願意在這個時候購買同行的銀行不多,兩家出價足夠嚇退不少其他潛在的購買者。而一百一十五萬金鎊的售價,大約也足夠這家急於出售資產的大貴族好好考慮一下。
根據中央特科的核實,奧林商業銀行確實是一位侯爵家族的產業。而這位倒霉的侯爵先生,因為和貝爾福德家族關係密切,因此同樣成為了奧林紋章管理處的嚴密調查對象。侯爵先生迅速決定拋售資產籌集資金,然後給自己和家族買出一條生路。
既然如此……那就沒有理由不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