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天方夜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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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林漾漾,熊子健立即轉身沖韓明澤吼道:「你瘋了!怎麼能跟她簽合同呢?」
「是啊,大韓,人家明顯是沖大鳥來的,不是沖咱們來的,你不僅跟他們簽了合同,還收了他們150萬,你膽子也太大了,你難道想進監獄裡陪大鳥?」
「哈哈哈……」
韓明澤放肆狂笑,然後邊擦拭眼淚、邊說:「世上竟然有這麼蠢的人!」
「?」
熊子健和齊思宇同時一怔!
只有古琳琳有些玩味的看著韓明澤。
笑罷,韓明澤得意洋洋的跟熊子健、齊思宇和古琳琳說:「從始至終我有說過我是徐開嗎?」
熊子健和齊思宇仔細回憶了一下,韓明澤好像的確沒有說過自己是徐開。
「是那個蠢女人自己誤會我是徐開,跟我韓明澤有什麼關係?」
「關鍵,我跟她簽的是咱們大鳥樂隊給《歌手》當伴奏,而不是徐開給《歌手》當音樂製作人,他們給的這500萬是請咱們大鳥樂隊擔任伴奏的,而不是請徐開擔任音樂製作人的。」
「咱們是不是大鳥樂隊?」
「肯定是啊。」
「所以我根本沒騙他們。」
「到時候,他們如果認我們簽過的合同,咱們幾個就辛苦一下,給他們當一季伴奏好了,這500萬咱們不就賺到手了嘛。」
「他們如果不認我們簽過的合同,那是他們違約,按照我跟他們簽的草擬合同,咱們可以不還他們預付款。」
「也就是說,咱們最少也能賺到這150萬。」
熊子健和齊思宇面面相覷:「還能這麼操作?」
內心掙扎了一會,熊子健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這騙來的錢,我花得不安心。」
「是啊,不是憑自己本事賺的錢,燙手啊。」齊思宇也說。
見熊子健和齊思宇嫌他搞來的錢髒,韓明澤的臉一下子就沉了!
「你們當我想拿這個錢嗎?」
「咱們已經拖了半年房租沒給了,用得電都是我從人家罐頭廠偷接的,咱們仨現在誰不是負債纍纍,哪個不是把能賣的全都賣光了、把能借的人全都借了個遍,不說別的,咱們仨單是欠琳琳的,就快兩萬了吧?」
「我現在都不敢開機,一開機全特媽都是跟我要債的!」
「我也不敢回家,我爸我媽早就說了,他們就當沒生過我這個兒子!」
「是,開麥子娛樂的錢是小也拿的,她才是老闆!」
「可她把麥子娛樂搞起來了以後,就撒手不管了,天天就躲在鐵柵欄後面,一年都不出來一次!」
「而你們除了玩音樂,什麼都不管不問!」
「這些年要不是我韓明澤一直苦苦支撐著,咱們早特媽就散夥了!」
「以為就你們高尚,我就天生卑鄙?」
「我實話跟你們說吧,這錢咱們要是不拿,下個月咱們特媽就得散夥!」
韓明澤從抽屜里抓出了一大把催費的票子拍在桌上:「房東說了,月底之前咱們如果還不交房租,他的倉庫就是放垃圾,都特媽不放咱們!」
說到這,韓明澤哭了:「我特媽都在想,是不是把我的吉他給賣了,再挺上一段時間!」
「都J扒混到這個地步了,你們還在那裝個J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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