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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以前我沒得選,現在我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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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瀨教官,將警察制服還給他們吧。」

渚清月忽然出聲,打斷了他心中原本的思緒。

「是!」

黑瀨立馬應聲。

隨即,快步走到了五十嵐等人面前,將警察制服遞還。

三人的服裝型號是一樣的。

再加上警察制服也都是統一製作,按理來說只需要隨便交予即可。

但警察學校中有明確規定和要求,需要學員們在制服的內襯中,寫下自己的姓氏。

一物歸一物。

除了警察制服外,很多需要放在非房間內的東西,也需要做好對應的標記,以免混淆。

這點是必須的。

將警察制服遞還給對應的三人後,黑瀨就小跑著,回到了自己之前所站在的地方。

以免遮擋住其餘人的視線。

回到原位後的黑瀨,一如方才一樣期待著。

只是這次,心中的猜測落空。

對方並未像是對待田中一樣,從藍色的文件夾中拿出退校屆,勒令三人退學。

而是掃視眾人,提問道:

「除了他們三人外,你們還有人在著急的過程中,隨意對待自己的警察制服?」

坦誠來講,這是一個讓人難以回答的問題。

尤其是做出了與五十嵐等人,相同行徑的人,內心更是忐忑不安,不知是否應當舉手,去回應渚清月方才的提問。

若是自己明明做了,卻並未舉手,對方是否會讓黑瀨教官前去查看?

可如果自己做了,也誠實的舉手了,最後被開除怎麼辦?

心裡,這樣糾結著。

——『在警察學校中,這是絕對不允許的。這樣的壞行為,一旦養成習慣,在進入警署工作時,就會將這樣的壞習慣,帶到工作上。』

村上忽然回想起了,在宿舍樓時,渚清月對田中所說的那番話。

比起偷藏手機這件事,真正導致田中被開除的理由,其實是——「說謊」!

明明最初時,信誓旦旦稱自己沒有攜帶手機……

他沒有再繼續思索下去。

在明白了田中的結局,到底是因為什麼才產生後,村上不再糾結,也不再遲疑。

下一秒,便舉起了自己的右手,望著站在隊伍最前面的渚清月,無聲示意。

村上坦誠面對了自己的行為。

似乎被這樣的誠實感染。

在有了第一人的帶領下,緊接著又有幾人緩緩舉手,回應渚清月方才的提問。

很好。

看著這一幕,渚清月在心中點頭肯定。

無論是怎樣的所作所為,哪怕是錯誤的,也不應該去隱瞞。如果害怕承擔後果而選擇隱瞞,就是無法承擔責任的人。

連這一點都無法明白的學員,沒有成為警察官的資格。

只能算作「逃兵」。

「將手放下吧。」

渚清月示意。

他並未就這麼簡單的放過幾人。

話落,還沒等到那幾人將懸著的心放下,或是終於得以鬆口氣,又接著開口,給出了對應的懲罰——

「方才舉手的幾人,分別寫兩千字檢討,在明日天黑之前交給我。如果你能保證自己的文字,足以將我打動……五百字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最好不要盲目自信。」

渚清月給出了選擇。

可仔細回味方才的話,又覺得根本沒得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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