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以前我沒得選,現在我想……(1/2)
「黑瀨教官,將警察制服還給他們吧。」
渚清月忽然出聲,打斷了他心中原本的思緒。
「是!」
黑瀨立馬應聲。
隨即,快步走到了五十嵐等人面前,將警察制服遞還。
三人的服裝型號是一樣的。
再加上警察制服也都是統一製作,按理來說只需要隨便交予即可。
但警察學校中有明確規定和要求,需要學員們在制服的內襯中,寫下自己的姓氏。
一物歸一物。
除了警察制服外,很多需要放在非房間內的東西,也需要做好對應的標記,以免混淆。
這點是必須的。
將警察制服遞還給對應的三人後,黑瀨就小跑著,回到了自己之前所站在的地方。
以免遮擋住其餘人的視線。
回到原位後的黑瀨,一如方才一樣期待著。
只是這次,心中的猜測落空。
對方並未像是對待田中一樣,從藍色的文件夾中拿出退校屆,勒令三人退學。
而是掃視眾人,提問道:
「除了他們三人外,你們還有人在著急的過程中,隨意對待自己的警察制服?」
坦誠來講,這是一個讓人難以回答的問題。
尤其是做出了與五十嵐等人,相同行徑的人,內心更是忐忑不安,不知是否應當舉手,去回應渚清月方才的提問。
若是自己明明做了,卻並未舉手,對方是否會讓黑瀨教官前去查看?
可如果自己做了,也誠實的舉手了,最後被開除怎麼辦?
心裡,這樣糾結著。
——『在警察學校中,這是絕對不允許的。這樣的壞行為,一旦養成習慣,在進入警署工作時,就會將這樣的壞習慣,帶到工作上。』
村上忽然回想起了,在宿舍樓時,渚清月對田中所說的那番話。
比起偷藏手機這件事,真正導致田中被開除的理由,其實是——「說謊」!
明明最初時,信誓旦旦稱自己沒有攜帶手機……
他沒有再繼續思索下去。
在明白了田中的結局,到底是因為什麼才產生後,村上不再糾結,也不再遲疑。
下一秒,便舉起了自己的右手,望著站在隊伍最前面的渚清月,無聲示意。
村上坦誠面對了自己的行為。
似乎被這樣的誠實感染。
在有了第一人的帶領下,緊接著又有幾人緩緩舉手,回應渚清月方才的提問。
很好。
看著這一幕,渚清月在心中點頭肯定。
無論是怎樣的所作所為,哪怕是錯誤的,也不應該去隱瞞。如果害怕承擔後果而選擇隱瞞,就是無法承擔責任的人。
連這一點都無法明白的學員,沒有成為警察官的資格。
只能算作「逃兵」。
「將手放下吧。」
渚清月示意。
他並未就這麼簡單的放過幾人。
話落,還沒等到那幾人將懸著的心放下,或是終於得以鬆口氣,又接著開口,給出了對應的懲罰——
「方才舉手的幾人,分別寫兩千字檢討,在明日天黑之前交給我。如果你能保證自己的文字,足以將我打動……五百字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最好不要盲目自信。」
渚清月給出了選擇。
可仔細回味方才的話,又覺得根本沒得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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