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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七十四章 揭老底,趙美蘭退縮了!(求追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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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5章 揭老底,趙美蘭退縮了!(求追訂!)

華十二聽這個記者說的話,眉頭微蹙:

「你的意思就是拋開事實不談嘍?」

邊記者察覺到華十二表情變化,連忙解釋道:

「您不要誤會蘇先生,我的意思是說,您母親這件事畢竟已經過去很長時間了,在這之後您和趙美蘭女士也經歷了長達二十多年的婚姻,並且共同養育了三個子女,我覺得把這件事強行和離婚分割財產的事情連繫在一起,未免有些太過牽強了吧!」

這記者這麼一說,圍觀的人有覺得說的不對的,但也有不少人覺得有道理,紛紛議論起來。

在他們看來,蘇母因為趙美蘭離世,要離婚你當時離,報警打官司都不過分。

可這都過了二十多年了,刑事案都過了追訴期了,你現在離婚用這個理由不分財產,的確有些說不過去。

還有個懂點法律的路人,支持記者,大聲說道:

「你這種情況,在法律上視為對過往矛盾的諒解,現在主張這些陳年舊事來對抗財產分割,就算打官司,法院也很難支持。」

趙美蘭一聽就來了精神:

「蘇大強,你聽見了吧,這麼多人都看不下去了,都認為我有理!」

攝像大哥立刻給華十二近景特寫,想抓拍他的表情細節,看他如何應對。

華十二笑了,他朝記者說道;

「我認同你的邏輯,但誰說我讓趙美蘭淨身出戶,是因為我母親的事情了,我只是當著這麼多人的面,祭拜一下我母親,告訴她我離婚的好消息,以慰她老人家在天之靈!」

他說完把手伸進褲兜,從儲物空間裡取出一張折迭起來的調解書來。

華十二將調解書打開,然後朝攝像大哥招呼道:

「來,對著這張離婚協議書拍,記者同志你也看看,上面清楚的寫著,趙美蘭是自願淨身出戶,下面還有她的簽名!」

趙美蘭叫道:

「這張不算,這是你威脅我簽的!」

華十二嗤笑一聲:

「你是法盲嗎?你當法律是兒戲麼,合著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書,你說不算就不算了?」

趙美蘭雙手叉腰,抻著脖子跟鬥雞似的:

「那是你威脅我簽的,而且你還隱瞞婚內財產!」

邊記者連忙打圓場:

「蘇先生是這樣的,既然您已經允許我們拍攝調解了,那咱們能不能一條一條把趙美蘭女士對您的質疑都說清楚,我相信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也能為你們兩位評評理,您看這樣好不好!」

華十二點了點頭;

「行,那你說吧,我跟這女人說不明白!」

趙美蘭還想說話,就被那採訪助理給拉住勸了幾句,這才消停下來。

女記者顯然也是有備而來,問題都準備好了;

「首先,就是趙美蘭女士質疑您隱瞞婚內財產的事情,這一點您有什麼要解釋的嗎?」

華十二都被逗笑了:

「你說這一點我也納悶兒啊,我家仨孩子都在這兒呢,您也看見了,那倆小子跟他媽都親,你問他們,他們肯定不能說假話!」

「還有不少老鄰居也在,你也可以採訪一下他們,看看我們家的錢都是誰管著的,我每個月工資獎金全要上交,我隱瞞個西北風啊我!」

邊記者當即對周圍人開始採訪,住在同德里的這些鄰居,都紛紛給華十二作證,都說老蘇兜里比臉還乾淨,其中有個大哥還特意講了個發生在蘇大強身上的真實故事:

「前些年社會上還比較亂,有天晚上老蘇因為要整理圖書回來晚了,到家的時候都夜裡九十點鐘了,剛進同德里就被一劫道的給劫了,結果老蘇兜比臉都乾淨,兜里只有揣了個菸頭!」

「那打劫的還問他兜里揣個菸頭幹什麼?老蘇說他老婆不給他買煙錢,這根煙還剩三分之一呢,節省點明天還能抽一天!」

「那劫道都看不下去了,給老蘇扔了兩根煙才走,走的時候還罵,就沒見過這種媳婦兒,竟然比打劫的還狠!」

邊記者好奇問道:

「既然是晚上發生的事情,那這事兒您是怎麼知道的呢?」

那大哥哈哈笑道:

「這不是無巧不成書麼,那劫道的在老蘇這裡沒開張,又跑去別處作案,結果被帽子叔叔給當場抓住,審訊的時候把這事兒也給招了,第二天帽子叔叔就上門給老蘇做了個筆錄,這一片老住戶應該都聽說過!」

這大哥這麼一說,周圍人都鬨笑起來,不少老住戶紛紛點頭。

趙美蘭振振有詞:「怎麼啦,抽菸對身體不好還費錢,我不讓他抽怎麼了?」

華十二直接懟回去:

「那你給你弟你爸怎麼一買好幾條,還買好煙給他們抽呢!」

趙美蘭無言以對,只能硬著頭皮啐了一口:

「不知好賴的玩意,對你好你還不樂意了!」

華十二冷笑一聲,又朝邊記者道:

「還有你可以問問三個孩子,問問他們我有沒有隱瞞財產的可能?不怕你笑話,就過年那會,我留了二十塊錢獎金沒上交,趙美蘭就讓我當著孩子面跪著,然後大嘴巴抽我!」

「我為了家庭,為了三個孩子能過好這個年,我咬牙也忍了,您說我哪有錢隱瞞財產啊!」

邊記者又採訪了三個孩子,蘇明哲和蘇明成雖然都不願意說趙美蘭的壞話,但事實就是那樣,他們也都點頭承認了華十二的說法。

蘇明玉則直接為華十二打抱不平:

「誰家上班的男人兜里不放點錢應急啊,我爸兜里連自行車扎胎,補胎的錢都沒有,我記得有好幾次,我爸車胎扎了,都是推著自行車走回家的!」

趙美蘭斜眼瞪了女兒一眼,冷哼一聲,她早就知道閨女跟她不是一條心。

邊記者沒想到華十二過的這麼慘,但她還是說道:

「蘇先生,趙美蘭女士提前跟我們溝通過,也表達過訴求,她說的隱瞞財產,並非指您的工資和獎金,主要是您在文學創作上的稿費收入和版權問題!」

「我聽說您就是那個爆火小說《鬼吹燈》的作者梅長蘇,您的稿費不少吧,這個事情您可以給大家說明一下嗎?」

記者這麼一說,圍觀的人頓時騷動起來,他們之中有不少人都追著報紙看,這時候才知道面前的蘇大強竟然是那小說的作者。

華十二哈哈一笑,恍然道:

「我說呢,原來是看我賺錢了,趙美蘭你心裡不平衡了啊!」

他面對麥克風和攝像機,笑著道:

「我和趙美蘭的事情比較複雜,大家可能都不太清楚,雖然家醜不可外揚,但事情到了這一步,不說清楚就好像是我理虧似的,那咱們就說道說道!」

「我跟趙美蘭離婚,是因為我發現她轉移了家裡的財產!」

「我們結婚二十多年,我捨不得吃捨不得花,工資獎金,都交到趙美蘭手裡,可在前些日子,也就是我離婚之前,我們家的存款總共才一千多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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