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激情/殺/人(2/2)
說完,江楓就遵循內心的感覺,扭頭就離開。
諾拉的父親來收業台邊,拿起座機,打起電話。
而諾拉的母親則摟著諾拉來到店鋪後面的院子裡練功,是在氣頭上。
江楓在離開店鋪之前,也是打手一會,把暫停符給統統回收掉,好讓黃籌紙覺得並不是什麼稀罕物。
江楓閒逛著也是閒著,一步一腳印的,不知不覺都把第一卷給『睡』完後,驚訝的發現步行街外面的界面上:
這條路上的人明顯變少了,就算路燈已經全都好了。
察覺到接下來就快要發現兇手了,江楓似乎明白了些什麼,也是躲在暗中繼續查看。
此時,在這條路上,即便是這燈光被完全修復。
雖然不像白天那麼亮堂,但用來走路已經是合適不過的情況下,每個人依舊是行色匆匆,不敢有半點耽擱。
除了那些獨身的女性手上拎著包包快步疾走外,去不遠處的停車場拿車外,就連那些一個人走著的男性,那兩條腿走動的步頻、步幅這些都翻了一番,生怕落後了,其他人就會吃他們異樣。
看來,諾拉被虐殺的案子讓周圍的人很害怕啊!
江楓使用隱匿符,躲在一處靜靜的觀察著路上的每一個人,試圖從周圍這些行人的動作、語言、神態中發現異常。
這是心理學的一種小技巧,也是算卦的人經常按圖索驥。
許久,在這些行人之中,江楓並沒有發現什麼異常。
這兇手,死哪去了呢?
一般惡性兇殺案的兇手,大都會在事後回到事發現場,大多是為了享受那種成就感和滿足感。
同時,還有一點很重要,那就是他需要看看有沒有在現場留下什麼犯罪證據。
所以,白天的時候,那個兇手為啥不來?
他是憑什麼敢不來的?
就不希望在現場體驗一下成就和滿足?
不想著再檢查檢查現場,防止出現意外?
現在的信息全靠電視、電台和報紙,可不像是二十多年後的龍國進入自媒體時代那樣,人人都可以當記者呢!
不能及時掌握此案的相關消息,他能睡得著覺、吃得下飯、幹得了事兒嗎?
難道他就這麼的有自信嗎?
江楓越想越是覺得這個兇手不一般。
此時,江楓已經呆在原地有一個小時了,站的腳都有些酸了。
然而,江楓卻不敢去車上休息。
因為,江楓現在使用的隱匿符,如果亂動的話,那就藏不住身形了。
本來在路上走的人,神經時刻都緊繃著,再忽然大變活人,那沒事兒都被嚇得有事了。
倒不是沒有隱身符,但這個隱身符太難畫了,江楓暫時沒有練出來。
哎!
弱弱嘆了口氣,江楓掏出一張白紙,上面抄寫得是之前黃符紙上出現有關案情的介紹:
【犯人特寫:男性,一米八五向上,二十五歲上下,左撇子……】
【警方判定:傾向於該罪犯是一時興起得激情/殺/人。】
看著著上面得描述性文字,江楓蹙了蹙眉,
很顯然,他並不這麼覺得。
都那麼虐殺諾拉了,還屬於激情/殺/人的話,那是得有多激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