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57 王毅:這就是我的霸王條款!(1/2)
晚上回到家裡,王毅躺在床上,心中已經在思考。
很多普通人認為塔米姆就是人傻錢多,是一個靠著石油賺了太多太多錢的國王而已。
為了追星,竟然花了幾十億美元買下一支球隊,並給他喜歡的球星開每年3億的工資。
4年裡他一分錢都沒賺,就干陪著他喜歡的球星去玩。
這看起來完全是無腦的行為。
而實際上塔米姆之所以如此做,完全是看中了王毅身上的商業價值,所以認定了王毅,因此就提前做了布局。
為了王毅買下球隊,為王毅開每年3億美元的工資,花了4年時間陪王毅干玩,就是為了獲取王毅的好感。
從而讓將來他和王毅談很多合作時能夠更順利。
有這樣的布局能力,有這樣的魄力,那麼塔米姆一定不是一個隨隨便便說話的人。
那麼今天他和自己談起東契奇招募自己的事情,也一定背後有著一些深意。
至於這深意到底是什麼,王毅目前也不得而知。
畢竟塔米姆打算和他新簽兩年合同,也許那個深意要到兩年後才能得知。
而王毅向來也抱著想不通就不去想的態度,所以片刻之後便也入睡。
兩天之後,張家城和張雨都已經回了華夏。
他們要休息半個月,然後去國家隊集訓。
至於王毅,因為這裡還有幾個活動要參加,合同也沒簽訂,所以他暫時留了下來。
這天下午三點,羅琳打電話過來,讓王毅去安踏中心簽合同。
關於合同的一些細節,羅琳之前已經告訴了王毅,其中有一條讓王毅很驚訝,那就是在簽完合同之後,塔米姆會一次性把王毅第一年的薪水4億美元全付給他。
要知道一般nba的那些老闆們,給球員付薪水時差不多是按月付的。
畢竟現在一個普通球員一年的薪水差不多也是1000萬到3000萬美元,那些巨星的薪水一年差不多就有七八千萬美元。
一支球隊一年的薪水加起來就有1億多美元,如果要交奢侈稅的話,恐怕兩三億美元。
很多老闆手頭是不可能短時間有那麼多現金的。
所以他們給球員們的薪水差不多都是按月支付。
偶爾有一些是會按一季度支付,最大是半年支付。
之前塔米姆給王毅是按半年支付的,剛簽完合同支付半年的薪水,等到6個月之後再付半年的薪水,這已經算是相當闊綽的老闆了。
現在塔米姆卻要一次性就付清王毅一年的薪水。
這顯然是對王毅誠意滿滿。
在簽完合同之後,卡米姆對王毅說道:
「付錢的地點合同裡面已經寫清了,等到今年奧運會你們國家隊來卡達打比賽的時候,我會一次性把一年的薪水付給你。」
王毅也明白為什麼不現在付給自己,而要等到自己去卡達時再付。
其原因就是為了避稅。
如果在加拿大付給自己的話,那麼4億美元就要交1億8000萬美元的稅。
而卡達對於王毅來說是免稅國,關於王毅的任何交易在那裡都是免費的。
到時候付給自己4億美元,自己就可以一分不少的拿到手裡。
簽完合同之後,塔米姆便告別了王毅,要飛回卡達去準備奧運會的相關事宜。
如今的奧運會和以前的奧運會不一樣,以前的奧運會很多國家都爭著舉辦,因為奧運會不會能向世界展示國家的面貌,還會大賺一筆。
想當年華夏為了申辦奧運會,是花了多少人力物力財力。
當申辦成功的消息傳來時,可以說是舉國歡慶。
2008年舉辦奧運會時,世界各國的運動員和遊客們將會前來,讓他們看一看如今華夏的面貌。
這對於華夏人來說是十分驕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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