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重生朱棣之子 > 第一百五十九章:大明史上第一位督公(下)

第一百五十九章:大明史上第一位督公(下)(2/2)

目錄

朱高煦道:「父皇,兒臣認為,有兩個緣由致使秦淮河亂象的發生。」

「其一,也是最關鍵的一點,朝廷沒有給那些花街柳巷設立規矩。因為沒有禁令要求他們不得接待番人或官員,而他們唯利是圖,自然有錢就是客。」

「其二,番商貢使之中的一些人,之所以要去尋花問柳,乃是因為賣空番貨置辦成大明的瓷器茶葉等物之後,整日無事可做。他們想了解大明的百姓,可不會說漢話,又沒有人充當翻譯。而脂粉業的女子唯利是圖,自然就勾搭上了這些番人。」

朱棣是舉一反三的聰明人。

他聽完了朱高煦的分析之後,思維逐漸清晰,當即就想到了兩個治理秦淮亂象的法子。

「所以,你的辦法是,制定管理脂粉業的相關律令,以及給番商貢使找事情做?」

聽到朱棣發問,朱高煦立即接話道:「父皇聖明!」

「你打算用哪些具體的手段,治理這亂象?」

朱棣接著問道。

朱高煦拱手行禮道:「兒臣想請父皇下旨,命鄭和提督五城兵馬司。」

不等朱棣發問,他就做了一番解釋。

「父皇,自古以來,拐賣人口、逼良為娼者比比皆是,兒臣想趁著整治妓院花樓之際,對京城內的所有脂粉業進行一次大檢查,肅清脂粉業,還京城百姓一個清明的秦淮河!」

「好!」朱棣頷首撫須道。

朱高煦道:「再者,也正好趁此機會,把五城兵馬司的職權確定下來。」

「五城兵馬司的職權?」

朱棣念叨了一句,接著便開始回想記憶中關於五城兵馬司的來歷與職能。

洪武初年,朱元璋在京城設置兵馬司,負責城內的治安。

後來隨著京城下轄區域與人口增多,一個兵馬司逐漸管理不過來,便相繼在東西南北設置新的兵馬司。

洪武二十三年,定設五城兵馬指揮司,惟中城止稱中兵馬指揮司,俱增設吏目,凡京城內外,各畫境而分領之,境內有遊民、奸民則逮治,若車駕親郊,則率夫里供事。

從這一年開始,朱元璋把京城分為五個片區,分別由中、東、西、南、北五城兵馬指揮司負責各自轄區內的巡捕盜賊,疏理街道溝渠及囚犯、火禁等事。

此五城兵馬司,相當於後世首都市轄區的公安及城管綜合局。

按照朱元璋定下的規矩,兵馬司的長官為兵馬司指揮,正六品,五司各一人。

副長官為兵馬司副指揮,正七品,五司各二人,視情況而定會增減。

有些嬪妃的父親兄弟,朱元璋會安排他們擔任兵馬司正副長官,但只掛職不幹事。

再之下有司吏與典吏,兵馬司負責京師的治安情況,很多事件就需要司吏與典吏處理。

司吏典吏之下就是小卒,不過這些小卒全由軍中的精銳弓箭手充任。

這裡特別強調一點,能在古代當弓箭手的人,一般是膀大腰圓的壯漢,能開大弓,也能拿刀劍肉搏,戰鬥力極為驚人。

兵馬司初設時,街區凡有水火盜賊及人家細故之或須聞之官者,皆可一呼即應,救火、巡夜,清廉為政,不取分文。

但是到後來日久弊生,始而捕盜,繼而諱盜,終且取資於盜,同盜合污,不得人心。

朱棣繼位後不久,升雲南布政司使張紞就任吏部尚書。

張紞鑑於五城兵馬司的吏治敗壞,上書朱棣建言曰:「五城兵馬司官,職檢驗死傷,理刑名盜賊,權如知縣。不職者,當置御史糾劾之。」

於是,朱棣給五城兵馬司派了一個巡城御史。

只不過,巡城御史不置公署,巡視所至,遇有喧鬧,當時遣斷,或暫借各衛所公署發落。

歷史上,大明京城設巡視御史始於正統時期,由於歷史被改變,巡城御史一職也被提前設置了出來。

朱高煦提拔的心腹干將顧佐,就是在擔任巡城御史期間以鐵面無私而出名,後來才被朱棣委以重任,成為皇命欽差,前往山東地界調查貪腐之事。

朱棣收回思緒,問道:「高煦,你想如何劃定五城兵馬司的職權?」

朱高煦答道:「父皇,雖然五城兵馬司要負責巡捕盜賊,疏理街道溝渠及囚犯、火禁等各種繁雜之事,但究其職責,卻可以歸納為以下四類,即治安捕盜、維護市場秩序、賑恤災貧、雜役。」

「首先,每日定時定點巡街,治安捕盜乃是兵馬司的重要職能,凡捉拿盜賊、強盜、逃軍、逃匠、逃役人等,阻止街市鬥毆及姦淫賭博、撒潑搶奪人財物,皆在此職責範圍之內。」

「此外,兵馬司負責巡夜。每次夜巡前,各兵馬司需派兩名官員至尚寶司領取銅牌兩面,二人一組在各自的區域內巡夜。」

目前的大明有夜禁,規定;「凡京城夜禁,一更三點鐘聲已靜,五更三點鐘聲未動,犯者,笞三十。二更、三更、四更犯者,笞五十。」

「其次,五城兵馬司也負責市場秩序維護、溝渠街道清理、人口統計等事務,其中最重要的是對市場秩序的管理。」

朱棣知道,坊市中最重要的地方是度量衡的確定,而官府會在坊市顯要處展示標準的市斛斗與秤尺。

坊市的商鋪就按這個標準制定工具,進行交易。

對於缺斤短兩的商家,朝廷最低處罰是將斛、斗、秤、尺沒收或當場銷毀,最高處罰則是杖六十。

五城兵馬司要負責查驗這些商鋪是否按標準在交易,也負責各類商稅的徵收,如塌房鈔、市肆門攤稅、門稅等項目,以及負責嚴查京城內外偽造銀錢交易之人。

當然,還要管理街坊上違規占道、亂扔垃圾等事務。

唐宋時小販違規占道經營都是有法可依的:「諸侵街巷阡陌者杖七十」。

朱元璋治國以狠著稱,對街道管理也不含糊。

據《明會典》記載,在京城凡侵占道路,而起蓋房屋,及為園圃者,杖六十,各令復舊。

對往街上丟垃圾、放污水的,鞭笞四十。

另外,明代對破壞公共設施、不按規定行車,以及在禁區內擺攤設點、取土作坯、隨地大小便等行為,也一律「問罪」,涉事者要被強行戴上刑具,在街頭示眾一個月,即所謂「枷號一個月發落」。

這樣的管理手段不可謂不嚴。

「最後,五城兵馬司還有一個重要的職責,即防火、救火、賑恤災貧。」

朱棣當然明白,京城官民集聚,房屋鱗次櫛比,各類倉庫等相對集中,因而較易發生火災,防範起來也相對困難。

因此,朝廷對火災的處罰也相當嚴重,規定「放火故燒官民房屋及公廨倉庫系官積聚之物者」、「放火延燒官民房屋及積聚之物,因而盜取財物者」,皆秋後處斬。

「因為每遇災年饑荒,便會有大量流民湧入京師乞食。這時,五城兵馬司要負責統計受災需救助的人數,再負責部分救濟物資的支領,最後還得負責無主或貧困百姓屍體的掩埋。」

朱高煦沒有再說五城兵馬司負責的雜役之事。

因為朱棣知道,所謂的雜役就是為朝廷做雜活,比如「命五城兵馬司月領火夫三百入光祿寺掃除三日,月限一城,以次輪流,著為令。」

除了替光祿寺打掃衛生之外,皇帝后妃皇子出外,五城兵馬司還得準備人負責清理道路等雜事。

「父皇,眼下五城兵馬司在從屬上隸屬於兵部,但其直接上級乃是父皇。」

朱高煦躬身道:「父皇日理萬機,哪裡有時間管這些事?因此兒臣奏請父皇,讓鄭和提督五城兵馬司,配合兒臣完成對京城脂粉業的整治。」

這裡的「提督」是一個動詞,不是一個名詞,比如朱棣任命鄭和為「提督五城兵馬司辦事太監」,那麼鄭和就是五城兵馬司的上級。

就像歷史上,大明皇帝任令某太監「提督東廠」,此人就是東廠的廠公。

朱棣沉吟片刻,朗聲道:「鄭和聽旨。」

「微臣在。」鄭和跪地接旨道。

朱棣道:「朕現在命你為提督五城兵馬司辦事太監。」

「臣鄭和叩謝吾皇聖恩!」

鄭和叩首道。

就這樣,大明史上第一位督公誕生了!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