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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老爺我要納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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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國將軍嫡長子降一等,封輔國校尉,餘子皆降二等,封奉國中尉。

輔國校尉嫡長子降一等,封奉國中尉,餘子皆除宗室籍,復歸平民之身。

奉國中尉嫡長子繼承奉國中尉之爵,餘子皆除宗室籍,復歸平民之身。

也就是說,根據朱元璋晚年修訂的《祖訓》規定,鎮國將軍減一等是輔國校尉,輔國校尉再減一等,就成為了奉國中尉。

這麼算下來,朱佐敏受封的宗室爵,乃是奉國中尉!

雖然他的爵位只比其兄朱佐敬差了三等,但是兩人之間的待遇卻如雲泥之別!

靖江王朱佐敬身為特殊的大明郡王,擁有與親王一樣的田莊、王城、護衛、長史,而朱佐敏就只能每年領取兩百石糧食作為俸祿,其他財貨一概沒有。

正因如此,朱佐敏娶妻之後,不得不自立門戶,搬進了位於臨桂縣城之中的家宅里。

雖然朱棣繼帝位時是以事實上的朱元璋嫡長子身份繼位,彼時老大朱標、老二朱樉、老三朱棡已不在世,但朱棣卻是以嫡四子燕王身份繼承大統,屬於小宗入主大宗。

故而,朱棣在永樂前期要對靖江王一脈進行打壓,讓靖江藩老實聽話,不要不識好歹。

事實證明靖江藩很識時務,等到永樂十五年之後,朱棣已經把能改封的親王全部改封到了海外,這個時候他需要展露仁慈的一面,開始籠絡吳藩與靖江藩。

朱棣下令將靖江王及靖江藩一系的宗室歲祿全部按照銀圓與金鈔來支給,不再用貨物折算。

之後,他又命人逐步補齊了靖江王一脈的欠俸,甚至額外給予了朱佐敏許多賞賜,如田產、茶場。

否則的話,朱佐敏靠著每年兩百石的俸祿,怎能養的起一妻兩女,以及管事一人、穩婆一人、丫鬟六人、家丁八人?

現在,他又萌生了納妾的打算,也是家中有錢的緣故。

依照太祖皇帝晚年定下的規矩,親王及王世子可以納妾十人,郡王及王長子最多納妾四人,鎮國將軍與輔國校尉最多可納妾三人,奉國中尉最多可納妾兩人,平民百姓最多可納妾一人,但都有年齡限制。

比如,郡王二十五歲無子、民間百姓四十歲無子才准許納妾。

但新的《娶妻納妾令》規定,上至王公下至黎庶,凡娶正妻五年後,無論正妻有無子嗣誕下,皆可納妾,而且准許一次性納滿詔令規定的姬妾數目,但是以後姬妾亡故或者休逐不准補缺。

「妻者齊也,與夫齊體,自天子至庶人,其義一也。古諸侯一娶九女,故廟無二嫡,自秦以來有再娶,前娶後繼(繼妻),皆嫡也,兩祔無嫌。」

召令規定,任何人皆不可視妾為奴為物,嚴禁轉贈、買賣,否則以違令論處。

不同品級的官員可納妾數目不同,一至三品官四人,四至六品官三人,七至九品官兩人。

不同級別的有爵者可納妾數目也不同,公爵五人,侯爵四人,伯爵三人,子爵、男爵兩人。

親王及王世子除正妻為正妃外,准許有側妃兩名,地位次於正妃,美人八名,地位次於側妃。

郡王及王長子除正妻為正妃外,准許有側妃兩名,地位次於正妃,美人兩名,地位次於側妃。

鎮國將軍與輔國校尉除正妻外,准許有偏妻一名,地位次於正妻,媵妾兩名,地位次於偏妻。

奉國中尉除正妻外,准許有媵妾兩人,地位次於正妻。

公爵,准許有地位次於正妻的偏妻兩人,地位次於偏妻的媵妾三人。

一至三品官及侯爵,准許有地位次於正妻的偏妻兩人,地位次於偏妻的媵妾兩人。

四至六品官及伯爵,准許有地位次於正妻的偏妻一人,地位次於偏妻的媵妾兩人。

七至九品官及子爵、男爵,准許有地位次於正妻的媵妾兩人。

此外,上至王公下至黎庶,凡年齡超過六十五歲、年老體弱者,禁止納妾,否則以違抗詔令論處。

這個詔令,仍然視「一夫一妻」為婚姻的基本準則,堅持「諸侯無二嫡」,即天子諸侯也不能同時娶兩個妻的原則。

「來人啊,快去把王婆叫來。」

朱佐敏忍不住向門外走去,高呼道:「老爺我要納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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