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武俠仙俠 > 崑崙一黍 > 第178章 明師照真性

第178章 明師照真性(1/2)

目錄

「儺面劍客一事,你暫時不要四處聲張。」

張端景說道:「如今事況未明,是梁首座及時趕到,把你從那名劍客手中奪回。」

趙黍趕緊問道:「那儺面劍客逃走了?」

「我施展裂地鎖邪法,打算將其拿下。」張端景面無表情地說:「但是這儺面劍客受神劍所護,萬法難侵、禁法難制,已經脫逃了。」

趙黍臉上不敢表現,心下卻是一寬。裂地鎖邪法就是張端景依據前人裂地召泉、設禁攝妖等術法,融匯開創,收拿妖邪其功顯著。

儺面劍客能夠脫逃束縛,可見神劍不止鋒芒無匹,還令劍客本人能夠橫行無忌。莫怪乎赤雲三老會讓劍客來斬殺大蛇、解危救急。

「我為你療傷時,發現你百脈真氣凝鍊提化,有煉髓易骨之功。」張端景轉而言道:「此非是,倒像是崇玄館仙骨含、節節納真的路子。」

趙黍目光難掩羞愧,卻不敢隱瞞:「我修煉了梁國師送的。我錯了,不該如此。」

張端景闔眼說:「我並未責備,只是修煉別家法訣,此事關乎性命,應當與我言明。否則你修煉用功中途出了偏差,何人能解?」

趙黍事後回想,也覺得自己有些托大妄為,修煉之事完全仰賴靈簫指點,已經忘了老師張端景才是給自己奠定修煉根基的傳法授業之人。

「我是不是不該修煉崇玄館仙法?」趙黍小心問道。

張端景言道:「崇玄館乃是仙家正宗傳承,所傳法訣精深高妙,我知你心存嚮往。但你應當明白,仙法貴重、不可輕傳,梁韜傳你仙法,定然有其圖謀。」

趙黍思量片刻,言道:「老師,我近來得知一事。梁國師早年奪占國中各處福地洞府後,投下諸多洞天雲篆,打算以此推演地脈氣數,育化地o真靈。

之前我在南方數郡廣設壇場、行法收瘟,便是依靠他在各地設下的洞天雲篆,方能策動天地之氣。而且為了防備南土妖神,我還借用了九天雲台,但此舉為他所乘。」

張端景神色凝重,閉目沉思。

趙黍繼續說:「我懷疑,梁國師若想開創人間道國,獨掌一方天地氣數,

必定要另開法度,斷然不可能依循天夏朝贊禮官留下的舊有綱紀。」

「投符入地,篡變氣數,即便符篆變煉育化地o真靈,亦將是他梁韜一人的奴僕使役。」張端景說道:「而你修煉崇玄館仙法,轉化道基,又借用九天雲台行法,實則助梁韜重定法度。」

趙黍哭笑不得:「我哪來這本事重定法度?但我以崇玄館仙法根基登壇行法,恐怕會動搖舊有的綱紀法度。」

「破而後立,梁韜此舉是拿你試探法度深淺。」張端景說:「雖說天夏朝的綱紀法度早已衰敗,但新舊法度磋磨,你行法之際應是兇險萬分。」

張端景於科儀法事一途上,亦是鑽研頗深,立刻就判斷出關鍵之處。

趙黍只好說:「我根本不記得行法收瘟時的經歷,後來還是聽其他人轉述。我在法壇上讓孛星逆回,但我自己完全不知道。」

張端景表情嚴肅,這狀況似乎也超出他的預料。

「後來……」趙黍想了想,決定還是向老師坦白:「我忽然被祖父從一無所知中喚醒,好像還看到了天夏朝的歷代贊禮官。祖父話中提及皇天傾頹、綱紀已壞,當以身補天……老師您知道此為何意麼?」

張端景思量許久才說:「你要記住,在恍惚中所見,未必都是真實。如果僥倖得見故人往事,或是因為血親承負,精微氣機有所牽連,又或是靈明昏昧,心生幻象而自誤。更甚者,外邪作祟、蠱惑人心。如此種種,皆不可沉迷其中。」

趙黍被這一番話點醒,自己方才好像夢到了父親前往伏蜃谷之前的事。可他從未有過那段經歷,怎會無端夢見?

「我記住了。」趙黍點頭,如今他心境不安,非常需要老師的指點。

「你是否埋怨為師沒有及時來援?」張端景忽然問道:「如果不是我被巫真引走,或許能救下許多人。」

「我又豈會埋怨老師。」趙黍搖頭道:「我只是覺得自己能力不足,偏偏又貪求甚多。」

張端景望向別處,輕輕嘆氣:「得知你父親死訊時,我也如你這般。」

趙黍微微動容,張端景言道:「只是人生在世,又有誰是無所不能的?你莫要因此自悔自恨。」

「我明白了。」趙黍將老師的教誨一字一句刻進心底。

「天色未亮,你先繼續休息。」張端景起身道:「我會繼續留在蒹葭關,你傷勢大好再處理公務。」

目送老師離去,趙黍心中悲痛懊悔已然緩和許多,隨後聽靈簫說:「授徒傳法,首重明心見性,方知如何下手點撥。僅此一項,我不如張端景。」

趙黍萬萬沒想到,以靈簫的性情,居然會說出這種話來。

「其實也不盡然。」趙黍說:「以前我也經常將老師的話當耳旁風,有些事直到今日方才有切身領會。」

「若論修為,張端景不如梁韜,但他煞費苦心,不希望你捲入此間亂象。」靈簫言道。

「我明白。」趙黍翻過身子,將臉埋在臂彎中:「但我已經深陷其中了,只能一步步走下去。」

……

當趙黍再度現身處理公務,距離蒹葭關大戰已過去了將近一個月。

由於大蛇幽燭被斬,豐沮十巫盡數覆滅,武魁軍在前線連翻大勝,一舉攻占了多座九黎國城池。

但韋將軍沒有強催大軍繼續進攻,一來新近攻占的疆域亟需安撫民心、治理政務,二來華胥國也無力徵發更多兵卒,開疆拓土並非是毫無止境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