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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 債主=寨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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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從櫃檯下搬出個箱子打開,裡面是一塊塊奇形怪狀的石頭。

杜康查看,各種石頭的確有一些,數量不多,大概只有幾十塊。

可惜沒什麼好的,沒辦法跟五花肉奇石搭配。

看來想要好的奇石,還是得多花功夫。

查看半天,老闆一直在那裡發呆,也不招待,杜康詢問道「老闆做生意呢,你在這裡幹什麼,魂不守舍的,這是怎麼了,是不是想小姑娘。」

「別胡說八道,這種話能胡說嗎。」

老闆一個激靈清醒過來,趕緊訓斥,隨後無奈說道「主要是前些兩天我店裡被偷了,至今沒有破案,我這不是發愁。」

「被偷了什麼?」

「收音機,這可是大件,可把我心疼的難受。」

好嘛,以後早已成了老頭老太太專屬的收音機,現在還是很貴,至少普通百姓想要買一台都得咬咬牙。

「你說他偷東西就偷東西吧,還給我留個債主的紙條。」

「那說明是你的債主,好好想想不就知道是誰偷的。」

「我想個屁啊,這根本就不是債主,我們這邊這段時間一直有人偷東西。

你說也是奇了怪了,偷東西就偷東西吧,每次都會留下一張字條,上面寫著債主兩個字。

最奇怪的是他們偷東西是隔三天一次,從無例外。

我就納了悶了,你說你一個小偷,非得寫債主,我欠過誰的債。」

杜康忽然想起來,到底是誰。

這是伙笨賊,足足集結上百人,結果除了偷東西,沒幹過多大壞事,還成功成為人們的笑料。

當然也不能說是賊,人家的志向是成為寨主,山寨的寨,留下字條,那是告訴人們這是寨主所為,讓人們生活在青龍寨的威勢下。

讓人們知道以前那威名顯赫的青龍寨,已經重新回歸。

至於為何是債主,那是因為人家不會寫這個「寨」。

真是吃了沒文化的虧。

說起來這不過是幾個十幾歲大的孩子,不知為何嚮往起土匪,就去了青龍寨留下的山寨。

收拾收拾當起了土匪。

除了偷東西,什麼都沒幹過的土匪。

「債主債主,你說會不會是山寨的寨?」

「青龍寨!我們這裡民國的時候倒是有個青龍寨,可早消亡幾十年了,哪裡還存在。

再說偷東西,他也不能三天一回,這也太規律了。」

「或許人家只能三天有段時間才有空呢。」

別看很差,其實這玩鬧般的山寨,有三大寨主,設有刑部、財部、白虎堂、神偷堂等部門。

人數更是足足有上百人之多。

偷東西的就是神偷堂的人。

至於為何三天偷一回,這麼有規律性,不是他們盜亦有道,那是因為神堂堂堂主的老爸,三天倒一回夜班。

只有老爸上夜班,神偷堂堂主才敢上山,才敢帶著人執行任務。

真是個忠孝兩全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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