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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 騎驢找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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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文-貝爾狡黠地笑了笑,「成交。」這頓時讓馬克-博內特錯愕了一下,他難道被埃文-貝爾耍了?

緊接著,馬克-博內特就聽埃文-貝爾笑著說到,「那這筆交易就這樣定了。簽約事宜請找伊登,我會把事情交代下去的。至於今天,就先到這兒吧。馬克,你可以回去和電視台回報一下,如果想要後悔,還是有時間的。」

這一下,馬克-博內特也只能是無奈地笑了起來,「埃文,難怪你和福克斯電視台的合作如此緊密。」這是在諷刺埃文-貝爾是狐狸(fox)了:福克斯電視台的名稱就是fox。

馬克-博內特回去之後,和其他幾位製作人詳細討論過後,最終還是確認了這筆交易。本來四百五十萬這個價錢雖然有些高,但還是在可以接受範圍內的,更何況,這是一次性買斷,十一工作室不參與之後的任何事宜,所以價錢不算離譜。

nbc電視台將「英雄」的版權「贖」回來之後,馬克-博內特也終於看到了埃文-貝爾所謂的附贈方案,不由哭笑不得。

根本就沒有所謂的附贈方案,因為所謂的「方案」也就是一頁紙而已,上面寫著。「蒂娜-菲的方案,『我為喜劇狂()』」,僅此而已,什麼都沒有了。

蒂娜-菲是誰?蒂娜-菲是nbc電視台旗下節目「周六夜現場」的簽約編劇、製作人和演員。她完完全全就是nbc電視台自己的人。蒂娜-菲1997年進入「周六夜現場」,1999年成為了首席編劇,2000年開始在這檔喜劇節目中的演出。

馬克-博內特找到了蒂娜-菲,經過交談之後,他才得知,蒂娜-菲從去年開始在撰寫一部喜劇的劇本,「我為喜劇狂」。劇名「」是來自於nbc電視台總部洛克菲勒中心的簡稱。講述的是一個節目製作團隊台前幕後的種種趣事。很大程度上,是根據蒂娜-菲自己的創作編制而成的故事。

蒂娜-菲表示,埃文-貝爾之前上過「周六夜現場」之後,兩個人就成為了朋友。埃文-貝爾前後三次邀請她撰寫一部喜劇,十一工作室願意投拍。一開始蒂娜-菲根本就沒有創作這個方案,自然沒有成行,後面兩次,蒂娜-菲的確是創作出了提案。但都以還沒有完善為由拒絕了。前後三次拒絕埃文-貝爾,這可不是一件常發生的事。

當馬克-博內特提出,希望將「我為喜劇狂」這部投入拍攝時。蒂娜-菲還是拒絕了。因為她在「周六夜現場」的工作十分繁忙,她根本沒有時間再去撰寫一部電視劇,目前「我為喜劇狂」的劇本只是她作為業餘愛好寫的,短期內根本就沒有打算投拍成為劇集。

最終馬克-博內特是如何說服蒂娜-菲——或者說是nbc電視台充當說客——無人能知,但是,蒂娜-菲離開了「周六夜現場」,將「我為喜劇狂」的方案提上了日程,並且成為了這部情景喜劇的女主角。

nbc電視台很快就公布了劇集的更新消息,「英雄」開始前期籌備工作,預計九月底首播;「我為喜劇狂」則搭配另外一出nbc重頭戲「日落大道六十號演播室」於十月份首播。

換而言之。nbc電視台就是花了五十萬美元從埃文-貝爾那裡買了一個消息而已,僅僅是一個消息,這著實讓馬克-博內特哭笑不得。馬克-博內特甚至懷疑,如果蒂娜-菲願意把劇本賣給十一工作室的話,那麼「我為喜劇狂」就將是十一工作室今年的計劃了。

於是,之前埃文-貝爾的行為都被馬克-博內特認為是故弄玄虛。僅僅以一個消息引誘自己,最終目的卻是提高「英雄」的版權價格。馬克-博內特也不得不承認,埃文-貝爾的確是一個談判高手。

但不管過程如何,nbc電視台和十一工作室總算是完成了第一次合作,雖然並不是合拍電視劇的方式,但雙方的關係終於完成了破冰之旅。如果「英雄」和「我為喜劇狂」能夠在收視率上創造佳績,那麼可以肯定的是,nbc電視台還是要賣埃文-貝爾一個面子的,對於那五十萬美元是絕對不會在意的,相反,他們會希望和埃文-貝爾之間的互動可以多多益善。當然,前提是,必須小心那隻小狐狸!

nbc電視台騎驢找驢,從埃文-貝爾那裡搜颳了兩部原本就是屬於nbc的劇本,這著實是讓業界人士開心了一回;而同時,埃文-貝爾也沒有閒著,他很快就為「GG狂人」找好了合作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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