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章 中國文物保護委員會(1/2)
第三百零五章中國文物保護委員會
1960年3月30日,鄧峰。李大為等50多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提交了《關於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成立中國文物保護委員會的提案》。
6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第35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第10次會議於1960年6月11日制定通過,現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同時國務院也成立了以外交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海關總署、文化部文物管理局等部委組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委員會。中國文保委的職能,將依法對中國現有境內的文物進行保護,對流失在境外的重要文物進行追討與索賠。
文物作為人類社會歷史發展進程中遺留下來的、由人類創造或者與人類活動有關的一切有價值的物質遺存。是構成一個國家精神財富和物質財富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悠久的歷史和地域廣闊,民族多樣在歷史的發展過程中創造出了無比璀璨的文化,這是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和民族所不能比擬的。」「
中國歷代所存留下來的文物也是在世界各國中存留最多最完整的國家。這些文物客觀的,真實的記錄著中國這個具有5000多年歷史的泱泱大國所走過的輝煌的歷程,是中國人民智慧的結晶的高度的體現。對於研究中國的歷史以致人類的歷史具有著極其重要的歷史價值、藝術價值和科學價值。
只可惜由於第一次鴉片戰爭和隨後國內爆發的反抗滿清王朝統治的「太平天國」運動,內憂外患使**無能滿清政府造成了中國文物的大量的損壞和流失。
對於中國文物進行有效的保護對流失在境外的重要文物進行追討與索賠,就不能不涉及到造成中國歷史上文物損失最大的兩起「搶劫案」。
1960年6月15日,文化部文物管理局和北京市人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四十九條向北京市公安局報案,要求北京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四十條、第六十四條對發生在1860年10月6日-18日期間,以英國全權代表詹姆士布魯斯和法國方面的將領蒙托邦的英法聯軍在北京海淀區圓明園進行搶劫,殺人,縱火,損壞文物等犯罪行為進行立案偵察。同時要求追究事件當事人和指使縱容這次犯罪的英國、法國政府刑事附帶民事責任。
要求北京市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四條,第四十條、第六十四條對發生在1900年8月14日至1901年9月7日期間在北京搶劫,殺人,縱火,損壞文物等犯罪行為進行立案偵察,同時要求追究這次事件當事人和英國、法國、德國、蘇聯、美國、日本、義大利、奧地利、匈牙利。比利時、西班牙、荷蘭等國政府刑事附帶民事責任。
隨即北京市公安局將此案轉交中國公安部,公安部又將此案轉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委員會,中國文保委當即組成了以李大為為組長的「1860圓明園案件及1900八國聯軍案件」專案組,對此案展開調查和追繳行動。
中國玩的這套路子,是為了顯示中國是個法制國家,一切是按法律程序進行的,也是為了給這些曾經的帝國主義列強的繼承者政府施加更大的壓力,把這件事整得聲勢浩大,讓全世界人民都知道這些自詡自由、民主、人權的國家是什麼樣的貨色。
李大為接手這個案子之後,專程到外蒙專區的烏蘭巴托去了一趟去見鄧峰,一方面請求鄧峰把楊光領導的飛豹突擊隊第9偵察分隊借調到「兩案專案組」以加強「中國國際刑警組織」的力量。
在遠東特工委招待所的食堂的小餐廳里,3個來至「基地」的戰友一面吃著手把羊肉一面談李大為的這次任務。
「政委,這回你接的這個活,可不好干,」楊光一面給李大為斟酒一面說:「時間跨度太大,牽扯的國家太多,難度太大了。」
李大為呷了一口酒說:「從來到這個時代哪個活好干,不是都幹了嗎。」
「那不一樣,」楊光給自己的酒杯里也倒滿了酒,放下酒瓶,說:「這次這活沒有任何後世的經驗可以借鑑,完全靠摸索著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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