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黑心害命,野林喪命(1/2)
(有讀者反映說本書寫了七萬字不見主角修仙,我不確定修仙的定義如何,本書是古典仙俠,或者說「歷史仙俠」更準確些,和主流的玄幻修真有點不同,主角**修煉殺人奪寶之類的情節不會太多,具體可參考南朝拙作《穿入聊齋》和《人神》。)
前幾天下了雨,道路顯得泥濘,人走一會兒,渾身都沾染到泥巴,頗不好受。
「你這個賊奴才,走快點!」
官差張甲叱喝道,啪的,手起鞭落,狠狠地抽在江草齊身上。
鞭子加身的感覺真痛,江草齊嘴角都抽了抽,咬緊牙關忍住。
押送犯人流放,千山萬水,風吹日曬,是個很苦的差事,被安排到這樣的差事,沒有人覺得開心。在路上,肆意虐待犯人出氣是稀鬆平常的事——除非家屬出了大價錢打點。
陳三郎給了兩名官差紅包,但紅包里的錢少得可憐,一人才五十文。這點錢,打牙祭都不夠。
本來想額外獲得一筆豐厚收入的兩名官差非常不爽,對待江草齊自是毫不客氣。
但話說回來,就算陳家出再多的錢亦是打水漂。兩名官差是被挑選出來的,昨晚他們就得到張幕僚的面授機宜,還各自得了一包銀子:目的只有一個,在半路上找機會做掉江草齊。然後在外滯留一段時間,再大搖大擺返回涇縣交差。
這個流程,對於他們來說駕輕就熟。
當前距離涇縣還近,兩人不敢下手,就繼續走。**了,找地方吃喝。至於江草齊,只能等他們吃完了,撿些殘羹冷飯果腹。
當天夜裡,宿於一間路邊小客棧,吃過晚飯,兩名官差走到一邊竊竊私語:「張哥,押送這個賤漢實在不耐煩,不如咱們提前下手,結果了這廝,然後去逍遙快活,豈不痛快?」
張甲道:「你有什麼主意?」
李乙悄悄道:「這一帶我很熟,西南十里外有一座野鬼林,荒無人煙,最適合下手。」
野鬼林!
聽到這個名字,張甲嚇了一跳,面色都有些變了:「那裡可是亂葬崗,多年以來,不知扔多少死屍去那邊,邪得很。據說生人進去,往往都出不來,否則怎麼會叫做『野鬼林』?」
李乙吞了口口水:「張哥,你我乃公門中人,正氣凜然,不用怕那些髒東西。再說了,光天化日之下,能有什麼問題?」
頓一頓,又道:「錯過了野鬼林,再想找適宜的地點,就得數百里之外了。」
被他說得意動,張甲面有狠色:「好吧,就聽你的。不過這姓江的是練家子,有些本事,我們得事先做多些準備才行,千萬不要失手,壞了大人好事,那就難以交差。」
李乙得意一笑:「披枷帶鎖,縱然他有通天本事又如何?一不做,二不休,等會咱們再『請』他滾一盆洗腳水,就是霸王再生,也得乖乖趴著。」
張甲豎起大拇指:「還是老弟辦法多。」
很快,李乙就找店小二弄來一盆滾水,端到江草齊面前,砰的放下,皮笑肉不笑地道:「江草齊,今天爺心情好,伺候你洗腳。」
見這盆水熱氣騰騰,滾燙無比,雙腳浸進去,還不被燙成豬蹄子?江草齊心思玲瓏,雙腳一併,不肯就範,怒道:「你們莫要欺人太甚!」
李乙不和他做口舌之爭,伸出手去掰江草齊的腳,一定要按到滾水中。
江草齊練了二十多年功夫,豈是等閒?雖然手腳都戴了鎖鏈,但還能做點小幅度的動作,奮起力氣,左腳將大盆滾水踢倒在地。
滾水潑落,幾滴水珠濺到李乙面上,燙得生疼,他勃然大怒,唰的拔出腰刀:「你這賤漢子,找死!」
張甲趕緊過來將他攔住:「不要衝動。」
要是在客棧將人犯殺死,事態就失控了,很難交差。
被拉到一邊,李乙猶自憤憤不平。
張甲低聲勸道:「明天帶他到野鬼林,一刀結果,你何必跟一個將死的人慪氣。」
「哼,也罷,就讓他多安樂一個晚上。明天到了野鬼林,我要親自下刀子。」
張甲樂得他出頭,滿口答應。
一夜無事,第二天凌晨時分,李乙就跳起來,揮動鞭子,趕江草齊上路。
天蒙蒙亮,路上行人罕見。走了一個時辰,路徑越發偏僻荒蕪,抬頭四望,都是蒼莽山林。
江草齊疑心大起:「兩位官爺,怎地往這邊走了?」
張甲喝道:「如何走,官爺自有分寸,輪不到你廢話。」
又走了一個時辰,地面被過膝的野草覆蓋住,基本找不到路了。野草叢中,一塊塊形狀各異的石頭橫陳,像是隱藏在草叢裡的怪獸,看著讓人心慌。間或有烏鴉鳴叫,聲音瘮人,心驚膽戰。
再往前走了一段路,一座黑黝黝的松樹林出現,位於坡地之上,清一色的老松木,針葉成團,很是密實,陽光都照不進去。
林子邊緣,一個個隆起的土包子。這些,都是墳塋。有墳地埋葬,其實還是好的,不少屍骸隨便用草蓆之類的裹住,往地上一扔,日子久了,就剩下一副白森森的骨架子。倘若骨架子被野獸踐踏過,就四分五裂,變成一根根骨頭。
野鬼林歷史悠久,據說兩百年前就形成了。那個時候群雄逐鹿,王朝更迭,天下大亂,民不聊生。死的人多了,根本無從講究,隨意扔到一處就算。
於是有了野鬼林。
兵荒馬亂的時代,人活著艱難,野獸也難,常常跑到林子來,撕咬吞噬人的屍體。飽食人肉,以至於有野獸成妖——當然,這都是市井坊間的傳聞說法,具體真假不好說。
看見這一座兇惡的林子,張甲心裡打鼓,眼勾勾望著李乙,意思是讓他先走。
李乙卻也是發虛,用刀鞘杵著江草齊,要人犯先進去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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