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陳年舊事(2/2)
「不錯,那時候我剛剛過完十七歲的生日。」
明鏡的聲音不大,但每一個字都仿佛有千鈞之重,分量十足,讓李強聽了忍不住心生敬佩。
很難想像,一個本應被百般呵護的豆蔻少女,卻不得不肩負起掌管家族產業的重擔的時候,要面對怎樣的壓力和困難。
而就在這時,明鏡卻猛地話鋒一轉,言語間也瞬間充滿了憤怒和仇恨,「就在我接管明家的第二年,有一次我跟你明樓哥去談生意,走到馬斯南路的時候,一輛小汽車突然加速向我們撞了過來。由於事出突然,我們也來不及做出反應,可就在這千鈞一髮之際,斜刺里突然衝出了一個人影,將我們推了出去,而自己卻被撞出了老遠,當場喪命。」
「大姐,如果我猜的沒錯的話,那個將您和明樓哥推出去的人,應該就是明台的母親吧?」
「你怎麼知道的?」明鏡很是詫異地問道。
然而話音未落,李強便指了指客廳牆上顯眼處的那副被掛在正中的女子畫像。
明鏡這才釋然地點了點頭,「是啊,她出事後,留下了一個只有四五歲大的孩子,為了報答她的救命之恩,我和你明樓哥就決定把他留在身邊,一邊照顧他長大,一邊幫他尋找親人,可一晃十多年過去了,卻依舊毫無進展……」
說到動情之處,明鏡的眼眶便再一次不受控制地濕潤了。
李強則連忙安慰:「大姐,您也別太難過了。畢竟您已經盡力做好所有能做的事了,實在不行您就把這件事交給我好了,畢竟要是論找人的效率,警局可比報社要高得多了。」
此話一出,明鏡的眼睛便不由得一亮,「真的嗎?那可真是幫了我的大忙了!」
「大姐,都是一家人,互幫互助不是應該的嘛!」
「你說的對,不過我還是要謝謝你,因為這一聲謝謝,是我代替明台對你說的。」
「好!既然大姐這麼說,那我就接受了。」
正說著,已經收拾好了房間的阿香便走了過來對明鏡說道:「大小姐,阿強哥的房間已經收拾好了,行李也都放進去了。」
「好!」明鏡點了點頭,隨即又抬頭看了一眼時間,「都已經這個時候了,包飯怎麼還沒送來呀?阿香,打個電話去榮順館,問問他們到底怎麼回事?」
「是,大小姐。」
然而時間不大,阿香便放下電話說道:「大小姐,榮順館的掌柜說,他們的夥計正準備帶著食盒出門的時候,店裡就突然來了一夥76號的傢伙,所以才遲遲沒有送過來。」
「又是76號?怎麼哪都有他們啊?真是陰魂不散!這樣吧,你再打個電話回去,就說不用送了,至於飯錢,我會照付的。」說罷,明鏡才轉過頭,很是抱歉地對李強說道,「看來今天晚上咱們要餓肚子了。」
不想李強卻笑了笑,「放心吧,大姐。有我在,保證誰也餓不了肚子!阿香妹妹,家裡還有什麼食材麼?」
「冰箱裡應該還有一塊豬肉和六七個雞蛋!」阿香回道。
「足夠了!大姐,今兒個小弟我就露兩手,讓您嘗嘗地道的東北菜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