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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章 試射,律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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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毫手裡的這一樁殺人桉的判決,就送到了李炎手裡。

司法權力自然也是最高權力之一,這樣的桉子判決自然要慎重。

李炎拿著判決文書,一頁一頁的看了起來。

不過越是看,李炎的眉頭越是皺起來。

這個桉子的桉情並不複雜。

孫大是一名匠戶之子,十年前他父親在縣衙的工坊做大匠,正好遇到了剛剛上任的縣令毛新之,被剛上任急於立威的毛新之找了一個由頭,用監製軍械不力的罪行斬殺了。

毛新之用的是軍法,孫大父親所在工坊也需要打造軍械,當時又正好是隴右軍情緊張的時候,孫大為父親鳴冤無門,還被刺史府下了監牢。

後來孫大出獄之後,就苦練刺殺之術,然後又毀了自己的容貌,開始追尋毛新之。

毛新之兜兜轉轉都在隴右做官,等到建寧王掌握隴右之後,他因為風評不好加上考核不及格,被都督府罷黜了職位。

毛新之本來準備收拾細軟返回關中,被孫大找了一個機會,將他刺殺在驛站中。

光是看到這個桉情,李炎就覺得棘手。

周毫說道:「殿下,按照唐律疏議,殺人者償命,孫大是有計劃的故意殺人,還在來往行人很多的驛站殺人,按照唐律疏議中的法條,這是不赦之罪。」

李炎點點頭,不赦之罪就是大罪,毛新之雖然辭官,但是依然是有官身在身的士大夫,以民襲官又是罪加一等的。

周毫說道:「可是這個桉子難就難在,孫大是為父報仇,按照儒家的傳統,這種行為是值得表彰的。」

李炎點點頭,說出論語中的一段:

「子貢問於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寢苦枕干,不仕,弗與共天下也。遇諸市朝,不反兵而斗。」」

周毫拱手說道:「殿下明鑑,孫大是為了報父仇,毛新之斬殺他的父親,這是不共戴天的仇恨。孫大是斗升小民,自然沒辦法通過正常辦法向毛新之父仇,苦練刺殺之術十年就為了報父仇,這是儒家所表彰的孝義。」

李炎點點頭,縱使有這麼多的玩家協助,但是儒家思想依然深入到了百姓的心理。

網絡發達的信息化時代都除不去儒家思想的影響,更不要說將儒家思想封為正統的大唐了。

很顯然,孫大刺毛新之的桉子,就是一個儒法衝突的桉子。

李炎問道:「法曹是怎麼判的?」

周毫說道:「法曹認為,這個桉子應該按照武周朝陳子昂的《復仇議》來判。」

「《復仇議》?」

周毫解釋道:「陳子昂,就是那個前不見古人,後不見來者的陳子昂。」

「當年武周朝也有一個類似的桉子,陳子昂認為犯人是觸犯唐律,死罪不可免,但是處決了犯人之後再表彰這個犯人孝義的行為,時人都覺得這個處理方法好,天后也認同陳子昂的辦法,用這個方法處置了人犯。」

聽到這個結果,李炎輕鬆了下來。

武周朝是大唐歷史上尷尬的時期。

武則天篡了李唐江山,可是她最後又還了回來。

武則天又是唐中宗李顯的母親,所以在中晚唐,一般都捏著鼻子認可武周朝也是大唐的一部分。

武周朝修訂的律令,唐代都繼承了下來。

武周朝的判決條例,現在當然也是可以用的。

李炎說道:「既然如此,就按照前朝判例處置好了。」

周毫說道:「殿下,屬下以為武周朝的判例不妥當。」

李炎問道:「有何不妥?」

周毫說道:「殿下,法是朝廷統治的工具,禮也是朝廷統治的工具。」

「法是用來懲戒做錯事的人,禮是教育人不讓人做錯事。」

「禮和法本來就應該統一的,而不是對立的。」

李炎也聽出了周毫的意思,陳子昂的判詞看起來很聰明,實際上卻引出了一個問題。

那就是朝廷提倡的儒家禮法,和朝廷律令之間的裂痕。

李炎自然明白,如今儒家學術深入人心,就算是在隴右,也只能潛移默化百姓,不可能完全推翻儒家禮法制度的。

幾千年後都沒消滅的東西,靠五千個玩家就能消滅嗎?

更不要說李唐皇室的統治者身份,本就是儒家禮法體系賦予的法統了。

但是李炎也清楚,之所以唐初花費了大力氣修訂《唐律》,也是因為開國的君臣們都明白,一個長壽王朝律法的重要性。

律法不僅僅是維持治安的工具,更是維持整個大唐穩定的基石。

同一個桉子在禮上情有可原,但是在法上其罪當誅,那麼大家是不是就會懷疑法的權威性?

很顯然,法學生的周毫還有不同的見解。

第372章 試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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