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割首(2/2)
「握草!」
膽小或者說身體不適的觀眾們早就已經關掉了電視。
而留下來觀眾們一個個振奮的瞪大了雙眼,看林日新接下來怎麼選擇。
此刻的林日新,內心無比凌亂。
我在一個審判現場?
所有人都在看著等我死?
但只是一念,下一秒林日新還是果斷掉頭往回開,然後撥打999。
「警察,我叫林日新,我被綁架了,現在在歹徒的機關中,我脖子上有個炸彈,快來救我……」
說到最後,林日新一臉崩潰的拍打著方向盤。
世間罪惡者千千萬,為什麼就挑了他?
「別激動,慢慢說,你在什麼位置?誰綁架了你?你又是怎麼打的電話?」
警察不慌不忙的問,林日新簡直要瘋掉。
「我特麼不是在跟你開玩笑,我只剩下八分鐘了,我馬上就要死了!馬上出警啊,我馬上到濱海大道了,開著一輛無牌的麵包車,快來救我……」
兩分鐘後,慈雲山警署兩輛警車飛奔而出。
與此同時,離林日新最近的,兩個巡警接到了總部電台的呼叫,往林日新描述的地點飛馳過去。
這會兒正是午夜,夜深人靜的,路上的車很少,或許林日新他還有救!
「陳sir,找到視頻來源了,你看。」
女警長把電腦屏幕扭向了陳家駒。
陳家駒作為屯門色魔案的主要負責人,他敢在電視上說那些話,其實他已經有苗頭指向。犯罪嫌疑人是林日新了。
但是港九警方辦案,他講究的是證據。
所以除了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警方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抓人的,因為這樣只會造成打草驚蛇。
沒想到竟然有人先一步的抓到了林日新,並且要代替警方,代替法律對其進行審判。
這是他不能忍的。
所以當同事告訴他情況以後,他第一時間便回到了警局。
現在他不僅要抓捕林日新,同樣也要抓捕那一個視法律為兒戲的混蛋。
不過陳家駒看到電腦屏幕,還是倒吸一口冷氣。
只見畫面中林日新滿頭大汗,脖子上的鋼絲已經貼到皮膚了。
「公開殺人?這傢伙簡直無法無天,他以為他是誰,馬上聯繫電視台跟網站負責人,封號!」
女警長搖頭道:
「我剛剛聯繫過電視台了。但毫無例外,他們全部拒絕掉了。甚至,他們高喊著言論自由,媒體無罪。只要有流量,別說直播殺人了,就是直播處長打撲克他們,也照播不誤。」
「甚至幾個大的電視台還要去投訴我!」
這……
陳家駒倒是忘記了這些做媒體的無恥,這也是資本環境下的弊端。
「那網站呢?」
「那就更不可能了,這些網站伺服器都是在國外,光聯繫上負責人一時半會根本做不到。」
「撲街!」
陳家駒大罵一聲,也沒有在為難女警長,拿起桌上的車鑰匙轉身就走。
而另一頭,如果此時此刻有一台電視,林日新一定會看到屏幕畫面中的自己驚慌恐懼,如同小丑一樣,特別狼狽。
當然他已經沒心思想這些了,鋼絲已經開始壓迫他的頸動脈,他感覺到了一種窒息感。
但此刻,耳後細小的機械聲卻變得分外清晰,吱吱吱,好像是齒輪轉動的聲音。
「我要死了嗎?我真的要死了嗎?誰能來救救我啊?」
「我要自首!我要自首!」
林日新甚至想到了自首,因為港九並沒有死刑,而現在的他正要直面死亡…
林日新望著遠處,大道兩邊的路燈將道路照射的一片通明,但在他看來,自己卻奔向了無邊的黑暗。
那似乎是通往地獄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