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對賭(2/2)
此刻的他從海邊回來,駕著馬車來到風暴城。
守城衛兵被拉車的迅猛龍嚇到,大喊「波拉空」,很快進入戰鬥姿態,一觸即發。
雷恩趕緊下車,經過一番解釋才讓士兵放心,知道這是被馴服的坐騎,不會隨便攻擊任何人。
也從他們口中得知,原來異世界人將恐龍統稱為「波拉空」,意思是「恐怖巨獸」。
雖然它們不是魔獸,也不算魔物,相對普通動物而言,對人類還是有很大的威脅。
這個世界好像沒人馴服過恐龍,召喚系魔法師也只喜歡魔獸寵物,畢竟魔獸會使用各系魔法,戰鬥力遠超恐龍。
不使用魔法的情況下,普通人馴服恐龍的可能性很低,而且它們體型都很大,吃得也多,除了雷恩這種擁有系統,可以輕鬆獲取食物的,其實不好養。沒有人會冒著風險,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終於順利進入城內,騎著迅猛龍走在大街,回頭率超高,將近百分之百。
走到哪裡都有人大叫「波拉空」,一副驚恐的模樣。
雷恩不去理會,反正時間長了這些人就會習慣,只要跟他們說,這是通過魔法契約馴服的寵物,雖然會被笑,讓人覺得浪費珍貴的魔法契約抓這種怪物還不如最低階的魔獸,反正心裡清楚,自己不需要魔法契約。
進入城內第一件事就是抵達集市,把雜七雜八的東西賣到店鋪。賺了10個銀幣,差不多1000塊錢。
把大珍珠拿給店老闆看,問他怎麼收購。
店老闆眼珠子差點瞪出來,表示收購價給到5枚金幣。
雷恩就把珍珠奪回,那些垃圾低價出售無所謂,反正很容易獲得,一點都不心疼。
這顆大珍珠系統可是標價10個金幣,怎麼可能減半賣出?他可不是能吃這種虧的人。
店老闆顯然不願意放走這顆珍珠,趕緊拉住雷恩,給到6個金幣。
雷恩直接開口,表示低於10個金幣絕對不賣。
兩人討價還價半天,無法達成一致。
店老闆對他說道:「8個金幣,不能再多!你可以走遍全城,到處看一看。任何一個店鋪都不會超過這個價格。雖然這顆珍珠品相很好,也很稀有,除非前往首都,在我們這個地方想要賣到10金以上,絕無可能!」
也許其他人會認可,對於雷恩來說,這種事情沒有絕對。
他有跟店老闆較勁的想法,於是提議:「讓我在你店鋪門口擺攤,咱們賭上一賭。我把這顆大珍珠賣到10金以上,以後來你這邊消費打五折,你收購我的貨物價格也要多加一成!」
「好!」店老闆不相信他能賣到10個金幣以上,也提出自己的條件,「如果不能賣到10金,這顆珍珠必須以5金的價格留給我!」
「可以!」雷恩與他對賭,把馬車停在門口,取出一塊獸皮墊子鋪在地上,把大珍珠擺在中間,然後從車內取出自己做的烤肉、西瓜果汁,全都擺在上面。
「不是賣珍珠嗎?」店老闆在旁邊看著。
「這是我的策略,單賣珍珠太單調了!你看著就行。」雷恩從虛擬背包取出之前燒火留下的木炭,在獸皮墊子上面給珍珠標價15金幣,烤肉和西瓜子全都標價1個銀幣。
看到價格店老闆直接笑出聲:「你是第一次做生意吧?這個價格根本賣不出去,你輸定了!我給你一天時間,天黑之前能賣出去就算你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