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錢多事多(2/2)
「寫什麼信?」
「說是寫信告訴人家匯過去的錢是怎麼回事,但落款肯定是他徐三野,不然也不會連寄信的信封都要用沿江派出所的。」
楊局被搞得啼笑皆非,放下筷子笑罵道:「虧他想得出來!」
王主任苦笑道:「他就喜歡出風頭,不但想得出來,也幹得出來。」
無組織,無紀律,沒有集體榮譽感。
換作別人,肯定要好好敲打一番。
然而,那是徐三野,不是別人。
楊局沉默了片刻,轉身問:「老陳,吳仁廣追回了多少贓款。」
「截止今天上午,共追回三百二十五萬六千七百四十元。」
「應該追回多少。」
「應該追回四百六十多萬,沒追回的有一部分被嫌疑人揮霍了,一部分被嫌疑人蓋房、購買家電甚至購買摩托車了。」
陵海的鄉鎮企業多,經濟發展的不錯。
陵海公安局跟著沾光,正式民警和合同制民警的工資有保證,辦案經費雖然不多但有。不像北邊三個縣的公安局,連民警的工資都要拖欠。
縣財政在經費保障上比較到位,繳獲罰沒的返還比例也就沒北三縣那麼高。一百萬打入財政局帳戶,只會返還五十萬。
局裡再按五五的比例返還給刑偵隊和各派出所,俗稱「兩次五五分成」。
在繳獲罰沒返還這件事,徐三野又擅自作主跟刑偵隊、白龍港派出所三家平分。
楊局暗暗盤算了下,沉吟道:「要是按比例返還,沿江派出所至少能返還到二十七萬。這只是刑事案件的,治安處罰還沒算進去。」
二三十萬能蓋一棟樓,能買五輛麵包車。
要是把這麼多錢給了徐三野,真會打水漂的。
王主任急切地說:「楊局,不能按以前的比例返還,他要那麼多錢做什麼。」
三五千沒什麼,這可是一筆巨款,返還給一個派出所,沒這個先例。
陳局深以為然,抬頭道:「是啊,二三十萬能辦多少事啊。如果都給他,他能幫你全花掉。」
楊局一樣不想給,可那是徐三野,緊盯著他們問:「關鍵是這個思想工作誰去做。」
陳局低下頭,無言以對。
王主任托著下巴,愁眉不展。
楊局見他倆不敢招惹徐三野,權衡了一番,面無表情地說:「回頭讓後勤股給沿江派出所單獨開個帳戶,等返還下來,把錢打進帳戶里,他想使用必須先申請。」
「楊局,看到摸不到,他肯定會胡攪蠻纏。」
「他只要用在刀刃上,局黨委肯定會同意。」楊局想了想,接著道:「另外再給他五千備用金,按正常程序使用報銷。」
「區別對待,這個工作不好做。」
「那就抓緊時間健全財務制度,讓後勤股給各派出所都開設立帳戶。」
楊局拿起筷子,強調道:「上級針對我們公安系統的財務管理是越來越嚴,不然財政部今年也不會專門制定罰沒財物和追回贓款贓物的管理辦法,我們加強財務管理也是響應上級號召。」
徐三野雖然喜歡撒野,但在貫徹落實上級指示精神上是從不打折扣的。
前些年經費緊張,有些派出所罰款不給發票,坐收坐支,直到現在仍有派出所私設「小金庫」。
徐三野可能知道由於歷史原因不受上級待見,不想被人揪住小辮子,無論在做刑偵隊長時還是在做新海派出所長時都沒有坐收坐支,也沒搞小金庫,一切公事公辦。
要是「健全」財務制度,並且一視同仁,徐三野真說不出什麼。
而且這麼一來,局裡不但能進一步收回財權,也能孤立徐三野。
王主任甚至能想像到,財務制度「健全」之後,那些股長和那些派出所長肯定會罵娘,但只會罵徐三野。
因為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得出來,這是由於他徐三野打擊倒賣船票搞了太多錢,把那麼多錢返還給他誰會放心,財務制度可以說是專門為他「健全」的,別人只是被殃及池魚。
想到這些,王主任笑道:「一視同仁,這個辦法好。」
陳局也忍不住笑道:「楊局,這事不能拖,要抓緊。」
「下午就開黨委會,好好研究一下。」
堂堂的局長,居然要跟一個派出所長鬥智鬥勇,楊局越想越憋屈,起身走到出幾步又回過頭:
「至於他想印信封,讓他去印。他想出風頭,讓他去出。沿江派出所是我們陵海公安局的派出所,不是他徐三野家開的。不管他怎麼蹦躂,也改變不了他是我陵海公安局民警這個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