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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 拉比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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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槍械算得上天價武器,鳳凰幣一千一條,送一百發子彈,一百條起賣。

十萬鳳凰幣,相當於7千克黃金!

這麼離譜的價格,拉比姆們接頭之後,大多數都認為湊起來太難了,只能「挖墳」,倒是沒人反對買槍的事情。

「挖墳」是黑話,指已經死去的比拉姆們的遺產,並特指沒有家室和沒來得及有家室的。

這部分人的遺產以捐贈友人的形式交給其他比拉姆處理,其中金銀幣一部分會被埋起來,現在的比拉姆也說不清這個慣例是什麼人帶起來的,反正有大幾十年了。

決定了要買,比拉姆確認了接觸人員,其他人則去挖墳,通過骰子遊戲的形式輸給友人,分批逐漸集中貨款。

而接觸人員在隨後的溝通中,發現別人槍賣的貴,但服務足夠好,可以指定城外地點送貨。

經過一番折騰,比拉姆在布朗皮數十里外的荒山里,接到了第一批貨。

槍販子還留下一些話和一個物件:「我們還回收冰冠冰魔的角,就是那邊浮島上個頭最大的那種魔族,每五個冰魔角換一條槍,或者一個角換400發子彈。想再找我們,就到城南開個店,掛這個牌子。」

牌子是木頭的,上面有一頭面對觀察者坐著的肥熊,肥得很不自然,怪可愛的。冰冠冰魔的角能幹什麼大家就完全沒有頭緒了,只能猜測是某種魔法材料。

槍販子離開,一百多條槍到手,立刻就有人要抄傢伙去把領主幹掉,好在給勸住了。

別管幹什麼,首先都要學會用槍,這種事情不方便在城裡干,得找個山頭操練起來。

拉比姆手裡的錢不太夠,總計買到120條槍,除隨槍送的子彈,還額外補了一萬發,也不知道能用多久。

等請來用過槍的獵人抽空來教導,發現子彈倒是沒什麼消耗,大多數情況下都能等練習結束了撿回來用,實在不行找鐵匠打的鐵子彈或隨地撿個大小合適的石頭、削個木頭的也勉強能用,就是這些東西沒什麼準頭,即使用過一陣槍的獵人,用削木頭的方式,也只能保證十餘步的距離有一定命中率。

窮鬼們小心翼翼地給定下20發訓練損耗,也就是一個人練習時丟失20發子彈,這槍就要轉移給另一個夥伴用。

而人的心思五花八門,拉比姆們也只能勉強算是還有點良心,道德水平也就那樣,不少拿到槍的,都會儘量自己弄替代子彈或從夥伴那裡換來用於練習。

鐵匠打的鐵子彈如果手藝到家,用來練習其實也不會特別差,八十步甚至更遠點都有命中率,但這種魔法槍的子彈形狀很特殊,沒有正經鐵器是該形狀,去城裡弄子彈很容易出事,只能買來柱狀胚子自己冷加工,這要求就相當高了。

隨著時間推移,大家發現情況有點不妙,拿到槍的傢伙一天裡大半時間在折騰子彈,一群人在山裡開了幾次會,才相互妥協做出決定:一把槍要三個人輪流用。

真到了要用槍的時候,槍為什麼會落入第二個人手中,大家心知肚明,但腳下就是家鄉,他們無路可退。

所謂的領主大概會帶頭跑路吧,總之這片地區除了自己,沒有人能靠得住。

大家輪流用槍練習的情況下,就看誰的手藝強,手藝強者做出來的湊數子彈,能更接近原配子彈的彈道,這樣就只有遠程練習要用到原配子彈,能堅持更久的時間。

過程中有人意識到,可能應該湊一個專門做子彈的隊伍……但討論之後發現也沒太多必要。

一個原因是如果魔族攻城,等需要他們動槍的時候,領主和領主軍多半已經噶了或跑路了,雖然不排除那幫望八會推別人送死,但那個情況拿出槍也沒辦法交代,當場就會被砍掉,不如留下來。所以在城裡動槍的時候,應該是能夠直接找正經鐵匠做子彈的。

如果魔族不直接攻城,那就是野外打獵,這種損耗比較有限,靠著大家業餘時倒騰一下也夠應付近距離需求,遠距離還得原配子彈才打得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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