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挖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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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銘知道蕭竟騰想要簽約,但他沒想到對方這麼快就提出來了。
雖然江銘心中很想簽下對方,可他也要試探一下對方的真是想法。
畢竟對方可是香江傳媒看中的人。
如果不了解他的想法,以後也不好和莫紫鳶交代。
畢竟對方可是莫紫鳶介紹給自己的。
「你不是一直都想簽約香江傳媒嗎?怎麼突然改變心意了?」
江銘笑問道。
也許是猜到對方會問這個問題,蕭竟騰並沒有感到驚訝。
他一口喝光杯內的茶水,微笑說道:「沒錯,一開始我是想簽約香江傳媒的,因為那個時候我只考慮在香江發展,但現在不同了,以前的我單純的認為只有在香江樂壇混出名才能出人頭地,但事實證明我錯了,我發現內地其實更有潛力,特別是像我這種新人,在香江是很難出頭的。」
蕭竟騰說的都是實話。
香江的確是國內流行音樂的發源地,但這些年他已經衰落了。
從香江演員紛紛北上進入內地吸金,就可以看得出來。
對方很坦誠,江銘也沒有隱瞞。
「時代傳媒雖然是我創立的,但如你所見,公司現在的規模和香江傳媒可謂是天壤之別,你真的想好了嗎?」
這句話帶著一些試探,但也是江銘的本意。
他是喜歡蕭竟騰,但也不想對方委屈簽約,萬一再搞到解約更是麻煩。
「公司的情況我大體都知道,葉翔已經跟我說過了,可我還是願意相信你,我相信你能帶我們闖出一片天地。」
他頓了頓,接著說道:「我知道我說這話有些幼稚,但我是真的相信你,我相信你的才華。」
蕭竟騰一臉認真,江銘也看得出對方並不是奉承,而是說的真心話。
「既然這麼說,那就合作愉快。」
簡單測試了一下忠誠,江銘便和對方正是談合同。
江銘幹了七年的幕後,他知道合同對於一個藝人的重要性。
他給了對方兩個選擇。
第一個的合約期限是10年,第二個比較短是5年。
這兩種合約簽約的主體也不同。
5年合約是和公司主體時代傳媒簽約,而10年的則是江銘工作室簽約,兩者雖然都是江銘的公司,但意義卻完全不同。
時代傳媒雖說是主體,但就目前來說,並沒有特別大的優勢,反而簽約工作室可以拿到金陵電視台的曝光機會。
可以說二者各有利弊吧。
其實江銘設立這兩種簽約方案,他就是考慮到了兩種人。
第一種就是有才華的人。
第二種就是才華並不出眾,但非常勤奮敢於拼搏的人。
對於一些有才華、對自己有信心的藝人,他們肯定是希望與公司簽約的時間短一些。
這樣火了以後藝人可以以更高價格與公司簽約,甚至是跳槽。
而想要儘快拿到曝光機會,顯然簽約長期的更為合適。
江銘把這兩種合同全部交給了蕭竟騰。
他讓對方自由選擇,也分別告訴了對方這兩個合同的利弊,可以說是沒有一絲隱藏。
「我選擇5年。」
蕭竟騰乾脆說道。
「沒問題,如你所願。」
江銘微微一笑,把五年的合同遞了過來。
事實上。
江銘早就猜到對方會簽這種合同。
蕭竟騰這個人既有才華,又很高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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