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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被限制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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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微有些不滿。

當時穆莎給了戚微三個月的時間。

如果對方在三個月之內,能夠幫助江銘談成一筆s級合作,就把她升級成正式經紀人。

否則只能繼續做生活助理。

在沒成功之前,江銘給對方的稱呼就是半吊子經紀人。

「你就這麼不想做我的經紀人嗎?」

聽到對方又提到生活助理,江銘冷冷說道。

「不是不想,是我還不夠資格,以我們的資源談成一個s級合同,哪有那麼簡單。」

戚微有些喪氣。

自打戚微跟隨江銘之後,她每天都會刷好幾遍郵箱、微博私信等一系列有可能發來合作邀約的帳號。

但令她失望的是,這麼久以來,根本就沒有收到過超過a級的合作邀約。

s級的合作邀約並不只看錢,還要看合作方的品牌價值,產品定位以及在國際上的影響。

像國內常見的運動品牌,譬如美邦、森馬等代言合作也就是b級,好一點的能夠達到b+,就算國際運動品牌耐克、阿迪頂多也就是a級。

當然,這也要看代言的頭銜。

明星代言GG對於品牌方來說非常重要,因為這類GG直接與消費者的情感、喜好或者某種價值印象掛鉤,此類GG具有非常非常高的地位。

但是奢侈品牌對於代言人的挑選向來都比較嚴格,而且這些大牌往往把代言分了不同的等級和稱號。

一般情況,在品牌方的通稿中,涉及的明星代言頭銜有代言人、品牌大使、品牌摯友、體驗官等好幾個,代言人和大使又可以細分為全球、地區、系列、產品等,相當多樣。

從品牌方和人物的合作親密度來看,代言人是級別最高的,除了出席品牌產品發布會、品牌GG宣傳等,私下也要使用品牌方的產品。

而體驗官大多只有一兩次線下活動和軟文宣傳等。

代言人主打的是商務合作和品牌形象宣傳,大多擁有品牌硬廣,品牌還會定期贈送新品,算是代言級別中最高的一個。

如果說品牌代言人代表的是品牌形象,那麼品牌大使,就是單純的幫品牌賣貨了。

代言人有豐富的報酬,而且不管你是全線代言還是支線代言,甚至精準到某一款產品的代言,你都可以用到品牌單品,出席活動也有品牌幫你負責造型和妝容。

而大使都不一定有報酬,但是品牌會負責你活動的造型和妝容,會有宣傳投放和產品贈予。

相比於大使,品牌摯友的含金量就更低了,他們甚至連產品贈予都沒有,更不用提報酬和宣傳投放了。

再直白一點,就是出席活動,你可以找品牌借單品穿,品牌方和明星方都依靠對方來成全自身形象。

至於體驗官,品牌一般都不會找正經的明星,他們的合作對象大多數是網紅、素人,其定位也比較大眾。

總結來說,品牌代言人>品牌形象大使>品牌摯友>品牌體驗官。

等級越高對明星各方面的數據形象影響力等要求就越高,承擔的責任義務、圈內的地位、代言的費用都完全不—樣。

按照穆莎定義的等級,若想達到s級。

江銘至少要拿到某國際品牌的系列代言人或者是地區品牌大使才算合格。

「聽你這意思是怪我現在的名氣不夠唄。」

江銘喝了一口酒,淡淡說道。

「不是呀,我就是覺得咱好像被人限制了。」

戚微緩緩說道。

「限制?什麼意思?」

江銘有些不明白。

「最近我一直都在關註明星品牌代言情況,我發現一些剛出道還沒什麼名氣的新人,都能拿到一些大廠的品牌摯友,但我們這邊根本就接不到好一點的代言。」

戚微頓了頓,接著說道:「前一段你的名字可是每天都掛在熱搜上,可即便這樣都沒人聯繫合作,這正常嗎?」

對方的話,讓江銘意識到了問題。

而且這還不是一個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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