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六章 朱朗開始組建軍隊(1/2)
就在汪廣洋和晉商被處理之後,常遇春妻子藍氏的投名狀也隨之而來,原來常遇春的妻子藍氏實名向馬皇后舉報,說衛國公鄧愈的妻子曹妙真在背後有非議朱朗的嫌疑。
隨後徐達的妻子謝氏,再聯合了其他幾位夫人一致作證,直接做實了曹妙真的罪名,曹妙真連忙上書表示冤枉, 但是馬皇后的儀鸞衛卻查出曹妙真身邊一直伺候的人,正是於朱朗曾經有矛盾陳茂的娘親。
一下曹妙真無法自圓其說,馬皇后下了皇后懿旨,剝奪曹妙真第一夫人頭銜,陳茂的娘親柳燕絞刑。
第一次曹妙真感覺到朱朗的可怕與強大,也是第一次感覺到了害怕。
也就在這一天, 朱朗的徵兵工作也如火如荼的開始了,徵兵的地點就是水仙村, 由丁義城作為主要徵兵人, 不過,這個徵兵和大明的軍隊制度不一樣。
朱元璋起兵創建王朝的過程中,召募是其軍隊來源的一種正常途徑。洪武時期,天下既定,各地陸續設置衛所,軍民分籍,便不再採用召募的方法湊集軍隊了。
因為都是衛所,需要軍兵的話,就直接從衛所中調。
這樣雖然可以快速的解決用兵問題,但是伴隨著邊境緊張局勢的步步升級,衛所制的日益廢弛,這種衛所制度是不可行的。
朱朗使用的是募兵制,就是自己花錢自己找人,不過,朱朗花錢比較多,一般在大明當兵, 一個月的餉銀包括供給軍士全家人的「月糧」和單獨在軍事行動時發放給軍士本人的「行糧」,騎兵(馬軍)的月糧定額是二石,普通軍士的月糧定額是一石,有家室的發放鹽二斤,無家室的發鹽一斤,軍馬每日給豆三升,草料十五斤。
這些七七八八的加起來,不足一兩銀子...等到了明英宗時期,由於軍戶大量逃亡,明廷開始使用募兵制,自願募兵的對象是全體百姓,抽選募兵的對象是軍戶,最初募兵待遇是發給銀二兩,布二匹作為獎勵。
後改為自願參與募兵的發給白銀三兩作為安家費,免掉其家庭五石稅糧,額外免除家庭兩人徭役;被抽中募兵的發給白銀三兩五錢,額外免除家庭一人徭役,但被募得的士兵不發放月糧和行糧,只發給每人每月四斗糧食作為口糧。
嘿嘿...還是少,明武宗時期, 募兵標準變化, 安家銀下降為三兩,但被募得的軍士可以支取月糧,標準為米一石。
朱朗直接一次拉滿,只要被選中的人,成為了自己的海上稽查隊,那麼餉銀五兩...這個月餉一出來,直接將應天周圍幾百里範圍都給炸懵了。
這簡直就是大手筆呀,因為現在大明一個幹得不錯的酒樓帳房,一個月的餉銀也就四兩左右,什麼時候,當一個大頭兵就可以月餉五兩。
一傳十,十傳百,朱朗的月餉直接引起了大明百姓的歡呼,幾乎有將近四五萬的青年,想要角逐這三千的名額。
不過,這件事情也是引起了很多淮西勛貴們的不滿,紛紛上奏說朱朗有私自募兵的嫌疑,可惜呀,這些上奏,剛剛送到了胡惟庸的案前,就直接被丟了。
看著這些彈劾朱朗的上奏,胡惟庸露出了不屑的表情:「你們這些武將,也不知道消停消停,我們淮西現在已經是太過於鋒芒外露,一點都不知道收斂,還這樣不依不饒,真的不知道陛下的刀是鋒利的。
動太平郡王,你們呀...都是嫌命長,本官是在救你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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