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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七章 人販子,買賣同罪(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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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監獄裡,各位獄卒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人販子,刁難他們是家常便飯,餓著他們,或者給他們送餿了的飯菜。而被判流放三千里的人販子,看似懲罰較輕。等他們踏上流放之路的話,就知道厲害。

被流放的人販子,在上千里的路程中,他們會受到監管人員的各種虐待,最後很可能會死在路上,即便到了流放之地,估計也被折騰得只剩半條命。

相比之下上,我們大明的流放就真的太輕微了,歸根究底,還是我們大明對人販子太過於仁慈了,大哥不是喜歡宋朝皇帝們的知書達理。

可是大哥您卻並不知道,宋朝皇帝的知書達理,是對那些對國家有利的人,但對人販子,那也是毫不手軟。

宋理宗年間,瑞州有一位趙司戶,本來美滋滋地前往京城,等著升職加薪,結果途中妻子離奇失蹤。

直到十年後,趙司戶妻子的弟弟偶然抵達江陵,恰好撞見有一位將軍新到任,排場浩蕩,光是乘坐的轎子就有一百多乘。

弟弟親眼目睹第十座轎子裡端坐的人,正是自己消失十年之久的姐姐。

此時轎子裡的女子也發現了他,姐弟二人兩兩相顧,卻並沒有相認。

只看見轎中遺留下一張紙在地上,弟弟撿起來一看——上面寫著:這個將軍其實是個水盜頭子,家中五百口下人都是盜賊,他的眾多妻妾也都是各種方式虜來的官宦人家的妻女。

讓弟弟拿著這二兩金子,趕緊去報官。

朝廷聽聞此事,馬上立案。

後來經過調查才得知,原來的將軍遭水盜劫殺,被拋屍江中,水盜得到了任命的誥敕後自行修改,冒名赴任。

該水賊的百餘名妻妾都是劫來的妻女,手下五百多人,為了籠絡這些人,水賊頭子晚上還將妻妾分配給眾多手下。

按照《宋刑統》規定,「略賣人為女婢者,絞刑」。

朝廷依法將人全部緝拿獄中,處以絞刑,該案件被記載在法學著作《疑獄集》中。

值得一提的是,宋代還到處張貼告示,使人知曉拐賣婦女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一定程度,達到規勸犯罪的預防效果。其實我們大明也可以學學宋代的《疑獄集》中的張貼告示,我看這次的事情就是一個很好的宣傳,我要將今天的事情寫成一部樣板戲,然後找一個戲班,四處去唱這處樣板戲,讓所有的百姓都知道人販子的可惡。」

「好...朗兒,這個主意好,但是還是差了一點,咱感覺呀,大明律要重新修訂一下:團伙作案的首犯斬首,從犯全部發配邊遠地帶,在路上還要帶著50到100斤不等的枷鎖。

對於那些屢教不改的從犯,由於罪行不足以斬首,只能繼續發配,不過這次的發配是無期的。

如果人販子在邊地死了的話,讓他的兒子接著來充軍,這就是他們的報應。」

「額...父皇,這是不是是太嚴苛了,畢竟人販子的兒子也沒有犯罪。」朱標求情的看著朱元璋。

可是朱元璋卻不屑的喊道:「是...人販子的兒子沒有犯罪,可是他明明知道自己的父輩母輩是人販子,卻隱秘不報,你告訴咱,這樣的人也是人嗎?

所以咱要這些人知道,做人販子,還有做人販子的家人都沒有好下場。」

「爹...!」朱朗這個時候道:「兒還有一個提議,那就是買和賣一定要同罪,因為兒子知道,如果沒有買的人,就沒有賣的人...!」

「咱准了...買賣同罪...!」朱元璋想都沒有想的就同意了。

隨後第二天,朱元璋就向全國發布了聖旨,首先是:販賣人口者行採生折割...就是故意弄慘兒童用來乞討,不論大小,皆具斬立決!

就是不管你是誰,不管多大,都會面臨斬首,非常嚴格,如果販賣人口很多,而且還傷害孩子或婦女,就會被判處「凌遲」。

就是割一千刀,可以說是非常可怕的懲罰了。

如果你沒有行採生折割...刑法要輕一點,就是上面的全家流放,在古代,兒童是生產力和國家的希望,婦女有紡織和生兒育女的重任,更是國家國泰民安的屏障,所以皇帝特別不喜歡人販子,對於人口販賣打擊及其嚴重。

朱元璋更是其中的佼佼者,隨後聖旨傳遍大明,一開始這大明百姓還感覺這刑罰有點太重了,可是很快一個樣板戲出現,其中人狗一幕的出現,徹底惹怒了大明幾乎所有的百姓。

因為這種行為,真的是人神共憤,你完全不會想到,一個人會做出如此畜生的事情,所以樣板戲,表演的當天,那個演人販子的伶人就被一顆銀子給砸了,跟著無數的銀子砸上了舞台,要不是有人攔著,那些人能衝上台去,直接將那個演員給活活打死。

嚇得那名飾演人販子的伶人表示,再也不敢演了,死活鬧著要換人,可是誰又敢接這個活呀。

只能用心的安撫了下來,表示自己一定會加強保護他的力度,這才讓那位伶人安心了起來,跟著又演了幾場,隨後就直接大爆了。

錦衣衛關押那些人販子的地方,那是天天有人投糞,那錦衣衛都快瘋了,這誰受得了呀,應天百姓對人販子深惡痛絕,可是錦衣衛卻倒了眉。

你說這叫什麼事情,朱二虎都無語了,當初要是將人販子丟給刑部就好了,那大糞就都是刑部的了,好在,因為這件事情錦衣衛的權利又增加了一點,就是增加了司獄,這樣錦衣衛做事就沒有那麼畏手畏腳,被刑部和大理寺給干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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