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一章 毒殺朱榔(1/2)
牛誠雖然能力不高,但是做一個團將還是綽綽有餘的,朱榔就準備將整個的飛剪船隊交給牛誠來管理,而飛剪船隊最重要的就是運送各種物資。
現在的大明雖然也在積極的大修水泥路,建造四輪馬車,提高運送貨物的速度,但是水路,陸路一起齊頭並進,那才是最好的。
「新郎,新娘...來了...!」
就在此時,安慶公主和張超一起悄然的走到了廳中,此時的安慶是鳳冠霞帔,張超也是露出了幸福的笑容,眾人看到之後,立即上前,紛紛的恭喜。
張超也是一一的回禮,跟著眾人就到了餐桌之上,本來以為著這就是一次慶賀的家宴,但是誰也沒有想到,這吃著吃著,說著笑著,在朱榔喝完了一杯酒之後,全部都變了。
眼見朱榔喝下一杯安慶公主敬的一杯酒,本來還笑容滿滿的安慶公主忽然臉色一轉的大聲喊道:「朱榔,你死定了,你喝下我給你下的毒酒了。
鶴頂紅之毒,你必死無疑,駙馬呀...我終於替你報仇了。」
「什麼...?」朱標先是一驚,跟著起身罵道:「安慶,你發什麼瘋?」
「發什麼瘋?」安慶公主看著朱標也是露出了惡狠狠的表情道:「你說我發什麼瘋,我發瘋還不都是你們逼的,我的駙馬到底做錯了什麼,不就是賺了一點錢,你們眼紅,跟著就要殺掉我的駙馬,母后去求父皇,本來父皇都心軟了,可是硬生生的是這個朱榔,一次上表堅定了父皇殺我駙馬之心。
我問你們,我駙馬到底做錯了什麼,你們非要逼著他死?」
「因為他貪得無厭,大明早就實行了「茶引」制度:即商人販茶,必須先花錢買引票。否則,均屬販賣私茶。
在邊境上一匹良馬易茶120斤,一匹中馬易茶70斤,一匹馬駒易茶50斤;而在內地,一匹中馬則可易茶1000斤之多。
差價如此懸殊,利潤如此之大,自然會有人違法運茶到邊境,私下同番人做交易。
鑒此,朝廷又制定了極嚴的法令,並三令五申:不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同番人進行茶馬交易,否則一律處以死刑。
可是歐陽倫就不顧朝廷法度,選用親信周保為頭目,成立了一個專門販賣私茶的班子。
如果這次留了情,只會讓更多的人有恃無恐,所以歐陽倫必須殺,不殺只會讓更多的官員肆無忌憚...!」
只是此時的安慶卻不知道自己駙馬做的事情到底有什麼問題,這就是女人,她根本就看不到走私茶葉嚴重性,明朝為什麼要實行官營的茶馬貿易制度,其實這有著深刻的原因的。
首先明朝這樣做其實有著其政治軍事目的的,明朝建立之初,天下未定。元朝殘餘勢力仍據漠北,西北「諸番尚多觀望」。為了保證漢族地主階級的統治,明廷確立了「內華夏而外夷馱」和「專防蒙古」的笨略,而這~策略的枝心是控制「西番」(是明代對藏旗居住地區的簡稱),離問「西番」與蒙古之間的關係,使「西番」成為明朝對抗蒙古的「藩籬」。
可是怎麼控制呢,那就是茶葉,對就是我們現在所看到的普通茶葉,通過茶葉讓他們不得不依靠明朝政府。小小的茶葉真的有這樣的作用嗎?
還真的有,西番」不產五穀,只種青稞、菽豆,飼養牛羊,他們「所食惟酪、漿、糌巴,他們不火而生牛肉者,殆依然茹毛飲血之古風.與人嗜飲茶,緣腥腋油膩之物塞腸胃,喝茶有助於他們消化,自從茶葉傳人雪區以後,茶已逐漸成為藏族群眾必須的生活用品之一。他們又不產茶葉,故只能依賴於川、陝等產茶區。
於是這普通的茶葉就成了中原王朝最重要的籌碼,朱元章決定對茶葉實行壟斷,試圖以茶葉作為「馭番」的主要手段。在朱元章看來政府壟斷茶葉的生產和經營,既能通過貴茶賤馬政策以其壟斷價格強迫藏旗群眾接受不等價變換,獲得巨額壟斷利潤。又能通過茶馬貿易,使藏民受其控制。
通過以茶換馬,不僅能夠獲利,更為重要的是讓諸番離不開茶,讓他們受到明朝廷的控制,同時也達到分化他們和蒙古的目的,這是政治經濟軍事目的,三全齊美。
朱榔上表之後,得到了朱元章的大力支持,朱元章看得明白,所以在洪武十年開始,派遣駙馬都尉謝川到西川給兒子蜀王旨意,要他嚴格執行以茶換馬的政策,除了要用茶奴番,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朱元章和大明都需要馬匹。
我們知道朱元章和大明王朝是唯一一個從南到北完成統一的王朝,靠的是什麼,騎兵,徐達藍玉等在北征戰都有強大的騎兵,就像宋朝為什麼一直受到少數民族的威脅,因為沒有強大的騎兵。但是到明朝建立之後依然缺少戰馬,對馬匹的需求量很大。明京師以及邊防重鎮、衛所、驛站需要大量的馬匹。消滅北元殘餘勢力的過程中,戰馬成為非常重要且極其緊缺的戰略物資。因此,馬政乃明朝國之要務
在國內朱元章下令鼓勵民間養馬,可是你要知道中原人不善於養馬,雖然民間大量的養馬但是依然不能滿足需求,但是諸番善於養馬呀,那就好辦了,我們用茶葉和你們換馬匹,這不是兩全齊美的辦法嗎,於是官營茶馬貿易制度就這樣建立起來了。
既然是茶馬貿易官營,那麼就相當嚴格了,在內對茶葉嚴格的控制,商人想要買賣茶葉,那就好,先向官府買茶引,並且每一個茶引只能買茶一百斤,如果多買或者沒有茶引的那就要按照私自販賣茶葉治罪,在茶葉買賣的過程中茶引一直跟隨著,所買賣的茶葉完全按照茶引上的規定,超出了或者短缺也不行。
在靠近諸番的川、陝之地,明王朝完全禁止私商販運,實行榷茶制度。
洪武四年,為了確保政府用於易馬的官茶數量,實行專買。如果是私人茶園,政府十取其一,然後剩下的都要賣給官府。如果茶園沒有主人,那所有的茶葉是官府的了,也就是說在這些地區所有的茶葉全部都掌握在官府手裡,在川陝等地茶葉的貨源都掌握在官府手裡了。
其實就相當於被官府給壟斷了,越是壟斷越有重大的利潤,難道不會有人因為利益鋌而走險嗎,自然會有呀。也會有人走私茶葉謀取巨額利潤,但是一旦被發現那後果十分的嚴重呀。
明朝廷對走私茶葉定性為「通番」,說直白一點就是賣國了。朱元章規定私茶出境者,斬;關隘不覺察者,處以極刑。後來又規定,「把守人員若不嚴守,縱放私茶出境,處以極刑,家遷化外;說事人同罪;販茶人處斬,妻小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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