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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傲慢篇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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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pride)」

大不列顛大學宿舍。

偶然在網絡上再翻看到關於《七種罪》的評論,

席原再將已經看完過一遍,放在桌邊幾天的《七種罪》在拿了起來。

翻到了「傲慢篇章」。

對比網絡上大多數喜歡,或者說覺得最好的暴食,或者色慾篇章,

其實他更覺得「傲慢」篇章寫得最好,倒不是說其他篇章就差一些,

純粹就是個人感官上的偏好。

這會兒,他才翻開,原本坐在一邊刷著手機的大不列顛室友也緊跟著湊了過來,

拖了張凳子,坐在席原身後,也看著《七種罪》翻開的傲慢篇章。

「……你不是已經看過了, 還準備自己買本回來嗎?」

席原沒去看書, 轉過頭問。

「哦, 這本書看得我實在是太難受了,他是本好書,但每看完一篇章,都需要我好幾天去淡忘他的故事。」

「另外,我看網絡上的消息,說會有作者ABC的簽名書,我準備等等再購買。」

「傲慢篇章你沒看?」

「看過了,一個擦鞋泊車的人的故事,看完了過後徹夜難眠。不過不妨礙我再回味一遍。」

「就不怕看了之後再徹夜難眠?」

「哦,即便是看了之後徹夜難眠,我也難以放下這本書不看, 這本書的故事就是有那樣的魅力。」

大不列顛室友有些誇張地說道。

席原搖了搖頭, 沒再說話了。

轉過頭,看著手裡拿著的,翻開的《七種罪》「傲慢篇章」。

大不列顛室友看著紙頁上的字句, 漸隨著作者的描述再仿佛被拉入那個有些絕望的世界,沉浸其中。

「傲慢篇章」的主角

正如看過的室友所說,

是一個擦鞋泊車的底層人, 卑微的如同塵土, 在所生活的地方毫不起眼。

他叫諾維勒,但整個篇章的故事中,從未有人叫過他的名字,他的名字只是出現在他的自語中。

諾維勒所生活的地方,是阿美利加州最北部國家中的一座大都市,

這個國家軍閥與黑惡勢力並存,政府的力量被擠壓到角落裡,只有在允許存在的富人區才能發揮作用。

自然而然,就導致這個國家秩序混亂,某些原本該在陰影中的產業異常繁榮。

即便是諾維勒生活在的大都市,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員或是死於黑幫仇殺,乃至黑幫軍閥和政府力量的交火,

整個城市涇渭分明的分為富人區和貧民區,富人區的秩序有黑幫和政府力量共同維護,而貧民區就完全失去秩序,滋生著各種陰暗和犯罪。

而諾維勒就是這座城市最底層的民眾之一,即便是做著皮肉生意的妓女都能在他面前趾高氣昂,即便是一個黑幫的小混混都能在他面前耀武揚威。

而事實上,或者說這些人都是他最多的顧客。

書中描述, 諾維勒歲數已經不小,大多數人見到他時,他都是佝僂著腰,有些駝著背,低著頭,

靠著給人擦拭皮鞋,引路,泊車為生,他沒有房屋居住,但有個固定住所,在一處公園裡的亭子底下,

公園夜晚不對外開放,諾維勒夜晚便背著自己的行囊回去居住,為此,他需要支付給看守公園的人一筆錢,並在第二天公園開放之前離開。

而諾維勒之所以擦鞋生存的工作,只是因為他父親也曾經是個擦鞋的,

只是他父親比他混得好,曾經在一個大酒店門口有個固定的位置,這是他嘴裡常誇耀的事情。

而諾維勒只能流連於一些混亂的街區,大多數時候都是某條街道的旁邊,

諾維勒是一個自卑而驕傲的人,

他常常覺得自己或許也該是個大人物,

但生活的現實和他的暢想完全割裂,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對他吆五喝六,

所以他又自卑到了骨子裡。

傲慢篇章的故事就在這種背景下展開。

「……化著濃妝,穿著最艷麗的衣服的一個妓女,從街邊走到了諾維勒的跟前。」

「諾維勒是低著頭,彎著腰的,他看不到妓女臉上的濃妝,只能聞到妓女身上濃郁的,還未散去的煙味和混雜著劣質,刺鼻濃烈香水味,看到妓女腿上穿著的勾絲便宜絲襪。」

「這是個妓女,是個便宜的妓女,身上噴著如此刺鼻的香水,或許是身上有體臭,或許只有那些沒錢的小混混才能看得起這樣的妓女。」

「諾維勒這樣想。」

「同時將頭再埋得低了些,只是看著妓女腳上的鞋子,免得妓女覺得他看著她的腿有所冒犯。」

「『把我鞋給我擦了』」

妓女的聲音響起,她從沒注意諾維勒,

她現在的動作就像是走到路邊的台階邊,擦去腳上沾上的泥土,

誰會對台階過多關注呢。

「好的,女士。我一定會還你一雙乾淨嶄新的鞋,用來搭配您修長筆直的大腿。」

諾維勒將腰再低了些下去,殷勤地說道,

因為諾維勒的讚美,妓女低下了些頭,看了諾維勒一眼,

這個彎著腰,低著頭,手上跟臉上皮膚粗糙發皺的老頭嘴裡吐出這樣的誇讚,讓她覺得有些反胃跟噁心。

皺了皺眉頭,妓女強忍著噁心,等著諾維勒拿著布將她腳上的皮鞋擦乾淨,就一把將一美元的鈔票扔在了地上。

諾維勒笑容滿面的去撿,將錢撿起來後,妓女已經是走遠了,

諾維勒直起些腰,抬起頭去望那妓女,

怕是去著急著招待客戶吧,也不知道是哪的貨色,

或許哪天他也能光顧下。

諾維勒這樣想。

就在這時候,又來了位客人,

提著袋子髒了的皮鞋,昂著頭從諾維勒身側走過,

倒不是對諾維勒趾高氣昂,諾維勒就是個擦鞋匠,還沒有什麼能讓別人趾高氣昂的。

客人只是將袋子髒皮鞋扔到了地上,

說了聲,「等會我來取」。

就徑直走了,也沒等諾維勒答應,

或者說就沒想過諾維勒會拒絕,

而事實也是這樣,

諾維勒在聽到旁邊有聲音響起的同時,

就趕緊再彎下了腰,低著頭,連忙應著,

「好的,我一定給先生你擦拭到最乾淨。」

諾維勒連來人的臉也未曾看到,只看到走過去那人身上穿著西裝西褲,

扔在地上的皮鞋也大多是配西裝的。

還不知道是做什麼的呢,

或許就是裝腔作勢的小混混吧。

諾維勒再看著那袋子要擦的皮鞋上全是些積累的灰塵和污垢,

這樣想著,

在蹲下身,在街邊坐了下,

低著頭,拿著布擦拭著這些皮鞋,

擦著擦著,似乎是想到什麼,

諾維勒找出了雙最好的鞋子,將那鞋子拿著布一點點擦拭著最乾淨,

就像是嶄新的一般,還反映著些光,

只是鞋面上還是有鞋穿久了留下來的褶皺,諾維勒不是很滿意。

將這雙皮鞋拿到了手裡,諾維勒先是抬起了些頭,然後才再直起了一直佝僂著的腰,

朝著四周來回張望了圈,已經看到先前的那人,周圍也沒有過路的人,

諾維勒放心下來,再低下頭,望著手裡這雙乾淨鞋面反光的皮鞋,眼睛發亮,

腳上互相蹬著鞋跟,著急忙慌的將自己腳上穿著的雙破舊老鞋脫了下來,

就要將手裡這雙乾淨的皮鞋放在地上去穿,

不過跟著又頓住動作,

滿地找了找,找了兩個乾淨的塑膠袋先套在了自己腳上,

再連帶著塑膠袋,去穿上那擦拭最乾淨的,最好的那雙皮鞋,

不過那雙皮鞋比他的腳小,諾維勒只能墊著腳後跟站著,

穿著這雙嶄新乾淨的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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