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宣判(1/2)
黎月宜戴著冰涼的手銬和腳銬,低著頭站在被告人席上。
聞言,渾身瑟縮了一下。
她緩緩抬起頭來,望向臉色嚴肅的法官,喃喃道:「不,不是我,不是我......我不要坐牢,我不要坐牢......」
對面的律師站了起來。
「被告人一直拒絕承認犯罪事實,但我方提供的各項證據均表明,被告人黎月宜故意殺人罪成立。我方放棄任何形式的經濟賠償,絕不與被告人達成和解......」
後面說了什麼,黎月宜已經聽不進去了。
她睜大了無神的雙眼,目光掃過旁聽席哭得雙眼紅腫的顧雲芳和臉色慘白的黎家明,望向了法庭深棕色的天花板,還有白色的耀眼燈光。
眨了眨眼睛,眼淚便流了下來。
在被接回黎家的時候,她對未來的生活充滿了希望。
她應該是被人羨慕的千金大小姐,應該有著光明的前途,過著人上人的生活,可為什麼,最後會變成這樣?
「......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條的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根據《刑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為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被告人黎月宜年滿十二歲,以五十萬元的報酬僱傭從犯徐金元實施故意殺人行為,但因為犯罪分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故意殺人罪成立。現判處主犯黎月宜有期徒刑五年,從犯徐金元有期徒刑三年,執行期自即日開始。所有庭審程序結束,現在閉庭。」
法槌敲下,塵埃落定。
旁聽席,那些趕來看熱鬧的民眾們拍手叫好。
「就該這樣判,我還覺得判輕了呢!小小年紀就這麼惡毒,必須讓她知道法律的嚴肅!她可是差點害得咱們少了一個為國爭光的奧賽雙科冠軍呢!」
顧雲芳悽厲地哭號了起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