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1章 犯罪基地37(1/2)
前面講到。
我從拐角彎道處走了五米距離,已經感受到腳底下的異樣動靜。
就是說,前面不遠處,地面之下,可能是空虛狀態。
二十米長的特殊路面之下,有一個深深的大坑。
任何人走上去,就會掉進一個大坑裡。
據我估計,這種大坑的面積,相當於特殊路面的一半面積。
大坑深度有十一米左右。
相當於三層樓的高度。
人掉進大坑裡,沒有外力作用,沒有輔助工具,幾乎不能獨自爬出來。
犯罪人口如此設計大坑的深度。
目的很簡單,不讓外來人口爬出來。
遊客之類的外人,掉進大坑裡,無法爬出來,只能在坑裡無奈地等待著。
在這裡,大山深處。
掉進坑裡的人口,會等待來什麼結果呀?
只能等來犯罪人口。
等同於死亡的結果。
犯罪人口會將這些墜落大坑的人口,押送到犯罪基地。
進行一系列犯罪活動。
直到最終,殺死這些人口,製作成為動物飼料。
截止到現在,我已經走了五米距離。
還有五米遠,就可以走到特殊路面上。
當然了,我已經猜測到,特殊路面之下,會有大坑之類。
自然不會直接走到特殊路面上。
我要靠近特殊路面,仔細觀察一番。
確定可以行走的部分。
這段特殊路面之下,並不是全部設置為空洞的大坑狀。
已經介紹過,這段特殊路面之下,只有約一半的面積,設置有大坑。
餘外部分,如同原有的土路基礎一樣。
都是夯實的土石結構層。
方便過往行人和車輛。
這裡所說的行人和車輛。
專指犯罪人口與犯罪車輛。
這樣的設計狀態,比較符合犯罪人口的邪惡目的。
若特殊路面之下,全部設置為空洞的大坑狀。
任何人無法通過這段特殊路面了。
外人無法通行。
這裡的犯罪人口,連帶著犯罪車輛,統統無法通過特殊路面。
這樣設計,顯然不符合犯罪人口的初衷。
設計地面之下的大坑,只為防範外來的人口。
不讓外人隨便踏入這條土路。
卻不是防範這裡的犯罪人口。
為了滿足犯罪人口的邪惡需求。
既可以防範外來人口。
這裡的犯罪人口,又可以暢行無阻。
我估計著,犯罪人口的工程天才,便做出如此設計。
這段特殊土路,施行分段處理。
將這段土路分為兩個部分。
具體怎麼劃分?
我又仔細看看前面。
看看特殊路面。
力圖看出一點區分的痕跡。
可惜的是,我有點看不清楚。
已經介紹過。
沒有修真力道加持的情況下。
我的雙眼透視地面,針對土石結構,可以透視三十公分左右的厚度。
目前而言。
我所看到的特殊路面,實體結構層面,足有四十厘米以上的厚度。
僅憑普通透視能力,無法窺透其中全貌。
依然是,我不想使用修真力道。
固執地相信。
依靠自己的觀察能力和超然的分析能力。
完全可以搞清楚這段特殊路面的內幕。
既然無法窺透土路的實體結構層面。
我馬上決定。
變換另種方式,做為我的主要觀察手段。
我將使用腳底探測方式,繼續深入地探測特殊路面之下的情況。
必須確定出特殊路面的兩個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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